寧夏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導語:下面是關於寧夏教師資格工作認定的具體內容及安排,對於學歷要求和相關內容認定的具體工作安排如下,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寧夏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現將我區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的種類(7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國小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二、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一)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寧夏區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在寧夏就讀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

(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爲人師表。

(三)學歷要求。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中專學歷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必須爲全日制幼兒師範學校或者全日制中等師範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必須有學前教育學歷教育學習經歷,並取得相應畢業證,學歷教育的學習形式不限。

2.報考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報考高校教師資格證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併爲各高校在職或已簽訂聘任協議滿一年及其以上人員(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不少於半年),不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得於2017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認定最早應於畢業最後一學期進行。

(四)普通話要求。非語文專業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申請中國小教師資格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等級。

(五)體檢要求。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寧教人[2014]97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成績要求。

1.國考:參加全國中國小教師資格筆試和麪試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未打印合格證的考生,請登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 )”自行彩色打印《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師範類:(1)已取得與申報教師資格證資格種類、任教學科相應的全日制師範專業畢業證;(2)2017年全日制師範應屆畢業生已完成相關學習課程併合格,學分達標。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網上報名

1.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春季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4月15日區間內(每天7:00-24:00),秋季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 11月05日區間內(每天7:00-24:00,)具體報名及確認時間以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爲準。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區間內(每天7:00-24:00),具體報名及確認時間以寧夏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公告爲準。

2.報名網址: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

3.網報入口

(1)國考:參加國考並取得《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後,在“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註冊、申報(上傳照片規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爲114×156,大小19K以內)。申請人網上申報應與本人“國考”教師資格種類及學科專業相一致。

(2)師範類: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系統後,在“未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註冊、申報(上傳照片規格:近期免冠jpg格式,像素爲114×156,大小19K以內)。申請人網上申報專業須與本人在全日制師範學校所學專業相一致(申報資格證專業與本人在師範學校所學專業不一致的.,需參加國考)

(3)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報名入口同師範類。

4.認定機構。

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爲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級市教育局;申請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爲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二)現場確認。

1.申請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現場確認時間:

(1)春季:2017年3月22日-4月20日(具體以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爲準),非工作日除外。

(2)秋季:2017年10月10日—11月10日(具體以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告爲準),非工作日除外。

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2.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4月10日-5月15日(具體以寧夏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公告爲準),非工作日除外。

3.申請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證需提供的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並打印報名成功後生成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正反面打印,同時貼與網絡申報電子照片一致的照片)。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1份。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並打印《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符合認定申報條件的在讀研究生和2017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大學院(系)填寫鑑定意見,寧夏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和根據國家政策在寧夏服務且正在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等申請人由現工作單位填寫鑑定意見,在企業就業的申請人由現工作企業填寫鑑定意見,社會類申請人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填寫鑑定意見。

(3)身份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各1份。

(4)學歷證明。提供相應學歷證原件及複印件;在讀研究生除提供本科學歷證原件及複印件外,還需提供《在讀研究生證明》(模板見各認定機構公告鏈接)及研究生在讀期間成績單原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證明》(模板見各認定機構公告鏈接)及在讀期間成績單原件。

(5)國考申請人需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彩色打印)。

(6)戶籍證明。寧夏戶籍申請人提供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在寧夏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就業但戶籍不在寧夏的申請人,以用人單位簽訂的正式錄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替代戶籍證明;戶籍不在寧夏但在寧夏的企業就業的申請人用在本地繳納養老保險的臺賬替代戶籍證明;申請人屬於“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等根據國家政策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且正在服務期,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也可以在服務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在寧夏服務地申請教師資格證的,用簽約手續的複印件或現服務單位開據的就業證明替代戶籍證明;在讀研究生和符合認定申報條件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報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報,在學校所屬地認定機構申報教師資格證認定的,不需要提供戶籍證明。

(7)《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8)2張一寸近期免冠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註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4.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提供材料參照上述材料進行。

(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面試:由寧夏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自行安排。

(四)證書發放:

春季認定證書於2017年6月底前發放完畢,秋季認定證書於2017年12月底前發放完畢,具體發放時間諮詢各認定機構。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