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於2017年4月1日起

導語:從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於4月1日啓動,即日起申請者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

河南省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於2017年4月1日起

申請對象範圍爲河南省戶籍人員或人事關係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根據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三類申請人:

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

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並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社會申請人;

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並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學籍在河南省境內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省擬定時間段爲:4月1日~6月1日,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自行確定申請人網上申報、體檢及現場確認起止時間;6月30日公佈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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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

一般來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後經過“具備條件”、“準備材料”、“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實踐能力測試”等環節,符合條件者將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瞭解政策

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省份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處室(或登錄其網站)瞭解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安排和相關要求,如:需要具備的條件、什麼人可以申請、何時考試、何時網上申報、何時現場確認、何時參加實踐能力測試等。

  具備條件

非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要具備的條件包括:取得合格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進行思想品德鑑定併合格、進行體格檢查併合格,以及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條件相同。

在此特別提醒的是:從2011年秋季開始,教育部在浙江和湖北兩省開展了“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對於參加試點省份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的認定辦法按照試點政策執行。

2012年,除浙江和湖北兩省外,“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擴大到上海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北省和海南省。

  準備材料

根據申請教師資格所需要具備的各項條件,申請人需提前將各項條件所對應的證件或證明等材料準備好,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申報後下載打印並簽名);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及其他證明材料;

(7)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或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8)《教師資格認定現場受理通知》(網上申報後下載打印));

(9)各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網上申報

從2008年開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一律採取網上申報的方式。申請人需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申報分“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和“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兩個入口。申請人需根據本人是否需要參加考試以及參加的是哪種考試等具體情況來選擇正確的網上申報入口,進行註冊並填寫和提交網報信息。

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全日制師範教育類(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畢業生需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者”入口進行報名。

  現場確認

申請人按照網上申報中提供的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將準備好的材料送交到現場確認點。確認點工作人員將審覈網上申報的信息與提交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一致性,並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問題,申請人需補全或提供正確的材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再次進行現場確認。

對於申請人網上申報時填寫有誤的信息,可以由現場確認人員幫助修改。

  實踐能力測試

目前(截止:2013年),全國大部分省份(沒有參加“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的省份)的實踐能力測試(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測試”或“面試、試講”等)安排在現場確認即受理申請後進行。

申請人需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按照實踐能力測試安排和要求進行擬申請任教學科的面試和試講。

個別省份以及參加“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的省份,其實踐能力測試(面試、試講)安排在理論考試(筆試)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前舉行。這些省份的申請人需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考試機構的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按照實踐能力測試安排和要求進行擬申請任教學科的面試和試講。

查詢認定結果,辦理領證手續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現場受理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其教師資格的結論,並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對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目前,2008年及以後依法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得到驗證。

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在全國範圍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