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聘教師11人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國辦普通高等學校。爲適應學院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專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山東服裝職業學院招聘教師11人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需於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五)年齡在35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學位人員放寬到40歲(1976年8月1日以後出生)。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

報名方式: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要求,如實填寫《山東服裝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連同其他報名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至報名專用電子信箱。其他報名材料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掃描件;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2)身份證掃描件。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8:00--8月9日16:30。

(二)單位初審

報名結束後,學院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由工作人員電話和郵件通知本人蔘加現場確認。

(三)現場資格確認

報名人員本人到山東服裝職業學院(山東省泰安市天燭峯路299號行政樓2008房間)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需提交有關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並在報名表上籤署承諾。對最終確認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人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現場資格確認時間:2016年8月12日8:00—8月13日12:00。

(四)領取准考證

2016年8月13日14:00—17:00

根據職位報名情況和現場確認結果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准考證。

  三、面試

面試時間:8月14日8:30—17:00

面試採用試講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科研能力、表達能力以及崗位基本技能等。

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選。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學院網站()公佈。

  四、考察體檢

考察採取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爲自動放棄,按照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面試成績同一崗位排名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學院與符合聘用條件的應聘人員訂立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爲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爲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本次招聘實行人事代理的聘用制方式,學院給受聘人員按規定繳納各項保險,聘用期內工資福利、職稱晉升等參照學院現有人員標準,檔案由學院委託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七、其他

本《簡章》由山東服裝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538—2182258

13583801587孫老師 15666597699王老師

聯繫人:何老師、朱老師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天燭峯路299號山東服裝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山東服裝職業學院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