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科目二補考規定

新駕考規定的出臺,對於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的補考次數也做出了重新的定義。那麼,關於科目二和科目三最多能補考幾次的問題,跟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7年科目二補考規定
  不能超過5次,否則從頭再來。

C1C2駕照考試中每個科目都要五次約考機會。執行考試時未通過當場有一次補考機會。

當場補考考試合格的話等同本次考試合格。換而言之就是小型車輛駕照考試中總共有10次考試機會。

但注意約考每個科目只有5次(除了科目三拿駕照前的筆試 安全文明駕駛可以無次數考試),

約考五次當場補考一次也不過的`話就需要重新報名

  附最新交規如下:

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日申請取消預約。對申請人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判定該次考試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後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這世界公平嗎?有的學員科目二科目三都是一次性通過,另有一批學員卻是不斷地重考重考再重考,從此陷入了駕考掛科的“無底深淵”。對這類人來說,是否能夠無限重考就變得十分重要了。

  對於科目二科目三學車考試的重考次數等相關事項,《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中明確指出:

一、考試科目按順序,考試之前要預約

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後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

二、考試沒通過?預約考試不能超5次

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

三、科目一科目四可不限次預約考試

科目一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關於科目二和科目三補考限制主要在5次之內,對於科目一和科目四則沒有什麼限制。但是,相信大家也不可能一直掛在理論上吧,那就沒辦法說什麼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