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考駕照的時候會有筆試,裏面會有很多題目是關於駕駛員的規章制度以及處罰規定。通過罰款、扣分的形式來約束駕駛行爲是最常見的,不過交通違法規定那麼多,哪些要扣分罰款?哪些除扣分罰款外還要其他處罰你都知道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搜索整理的違章處罰制度簡介,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一、直接吊銷駕照,沒商量
1、逾期不參加審驗
附加條款:罰款200到500元
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附加條款:罰款5000元
3、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附加條款:罰款200到2000元
4、駕駛已報廢機動車
附加條款:罰款200到2000元
5、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
附加條款:終身近禁駕
6、發生嚴重交通肇事,構成犯罪
附加條款:刑法處罰
注:自從“酒駕入刑”之後,酒駕的處罰力度也隨之加強,因此酒後、醉酒駕車會被直接吊銷駕照,最高罰款500元,並且五年之內不等再次考取駕照,而還有可能遭受牢獄之災。
二、記滿12分:回爐再學習
1、闖紅燈
附加條款:罰款300元扣6分
2、不繫安全帶
附加條款:罰款200元扣2分
3、開車打電話
附加條款:罰款100元扣2分
4、遮擋號牌
附加條款:罰款200元扣12分
5、超速行爲
附加條款:罰款200到2000元,扣3到6分
6、在高速上逆行
附加條款:罰款20到2000元,扣6分
7、未隨車攜帶行駛證
附加條款:罰款100扣2分
最常見的'一次性記滿12分的交通違法行爲,其實絕大多數的駕駛員都心知肚明。無非就是酒後駕車、嚴重超速,以及遮擋、無損、不懸掛號牌。尤其是不按規定懸掛號牌,大家切勿一時僥倖,免得還得“回爐再造”,得不償失。
三、不扣分、不罰款的
這個我想會有一部分車主遇到過,當然不代表你就可以不用去理了。和其他違章一樣駕駛員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違法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到交警大廳辦理,如果沒有去“清零”,記錄中就會保存“違法未處理”的狀態,這樣將影響車輛檢驗等情況。
總結:小編在此提醒大家,生命可貴,一票難考,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