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月1日起24小時禁行“黃標車”

近日,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交警局聯合發出《關於對未取得綠色環保分類標誌的機動車採取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24小時禁止未取得綠色環保分類標誌的機動車(以下簡稱“黃標車”)通行。違反黃標車限行令的行爲,將由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深圳7月1日起24小時禁行“黃標車”

自2004年至今,我市共實施了二十三個階段性的黃標車限行措施,漸進式加大黃標車限行力度,至2015年7月1日,我市已對所有黃標車實施了全區域、全路段、全時段限行,達到最嚴程度。此次黃標車限行通告的主要特點:跟以往的階段性限行政策相比,此次限行不再以半年爲週期,而是採取長期延續的方式,進行全區域、全路段、全時段限行,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根據環保部的規定,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I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黃標車排放的污染物明顯高於綠標車。以汽油車爲例,1輛黃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相當於14輛國Ⅲ標準或28輛國Ⅳ標準綠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總和;其排放的`污染物中,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細顆粒物(PM2.5)是我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機動車尾氣污染已成爲我市空氣污染物的最大來源之一。黃標車限行是加快淘汰黃標車的重要保證,也有利於改善我市的大氣環境質量。

按照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及《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計劃》的要求,我市從2015年起全市限行黃標車。按照國家的要求,全國絕大部分城市均已開展黃標車限行措施。我市延續黃標車限行政策的高壓態勢即可以避免大量異地黃標車進入我市,也可以進一步加快黃標車的淘汰工作,從而進一步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黃標車闖限行區電子警察執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省將繼續加大異地黃標車查處工作,目前我省已有10個地級市加入黃標車闖限行區電子警察執法工作,我市延續黃標車限行政策,既是爲了保證我省黃標車闖限行區電子警察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也是爲了避免鄰城污染導致的再次污染效應。

黃標車限行措施的實施有力地推進了我市黃標車淘汰工作進度,保證了我市黃標車淘汰任務的順利完成,也大大提升了我市空氣環境質量。對違反限行措施的黃標車,市公安交警局將按照《深圳市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對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三百元罰款。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我市共淘汰黃標車31.2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