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試題及答案解析

在日常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會經常接觸並使用試題,試題是命題者根據一定的考覈需要編寫出來的。你所瞭解的試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理學試題及答案解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理學試題及答案解析

1[多選題]學者們認爲,法律不是萬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於:①法律重視程序,不講效率;②法律調整外在行爲,不干預人的思想觀念;③法律強調穩定性,避免靈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觀規律不體現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見教材關於法的侷限性的敘述。

2[多選題]下列屬於法律意識範疇的是:

A、甲打贏官司後一直拿不到賠償金,認爲法院沒什麼用

B、乙感到中國的法律越來越不管用了

C、丙以爲偷書不算偷,不構成盜竊罪

D、丁不知道中國有《對外貿易法》

【答案】ABCD

【解析】法律意識是一種社會意識的一種,是人民關於法和法的現象的思想、觀點、心理和知識的總稱,主要包括:人們對法的產生、本質、作用、發展的看法,對現行法的理解、解釋、態度的情緒,對自己和他人權利、義務的認識,對人民行爲合法性的評價,以及人們關於法的知識修養等,故ABCD選項均應入選

3[多選題]下列有關“法的淵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

A、法的非正式淵源,是指不能被國內法院適用的法的淵源,如正義、標準、理性原則、習慣等

B、在我國,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主要是根據其所調整的社會關係而作出的分類

C、根據“條約必須遵守”原則,一切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均成當代我國法的淵源之一

D、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國家政策可能作爲我國法院審理案件時的判決依據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根據民法通則第142條第2款規定,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國聲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淵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淵源,

4[多選題]學生甲和學生乙就法、法律規範的概念展開討論。學生甲的論點是:①法與法律規範的概念完全相同,因爲法的構成要素等同於法律規範的構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規範都是通過法律條文來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規範的文件被稱爲“規範性法律文件”。學生乙的論點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於法律規範的構成要素;②並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現爲法律條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規範都是通過法律條文來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規範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若干個法律條文來表述。對上述觀點進行分析,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學生甲的論點①和論點②

B、學生甲的論點③和學生乙的論點③

C、學生乙的論點①

D、學生乙的論點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構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則、法的概念、法的技術性規定、法律規範等方面,法律規範的構成要素是法律規範的結構,如“假定、指示、法律後果”或“行爲模式、法律後果”,因此法的構成要素不等於法律規範的構成要素。

5[單選題]魏明與桂敏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併發給結婚證書。產生魏明與桂敏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的事實在法學上被稱作什麼?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實

C、事實行爲

D、事實關係

【答案】B

【解析】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範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事實分爲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爲兩類。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爲轉移而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行爲是意志行爲,是法律關係主體的意志的表現。題中魏明與桂敏登記結婚的行爲引起婚姻關係的產生,是一種法律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