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學》中類比推理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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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中類比推理的知識點

 1.類比推理的含義

類比推理是從個別到個別的推理,是根據兩個或兩類事物在某些屬性上市相似的,從而推導出它們在另一個或另一個屬性上也是相似的。其一般形式爲: A(類)事物具有a、b、c、d等屬性

B(類)事物具有a、b、c等屬性

因此,B(類)事務也具有d屬性。

 2類比推理的原理:類似案件類似判決。

 3.類比推理適用的基本形式是

一個規則適用於甲案件;如果乙案件在實質上與甲案件類似,那麼適用於甲案件的規則也可以適用於乙案件。遵循先例的推理形式主要以類比推理爲主。

 4.類比推理的步驟:

首先,識別一個權威性的基點或判例。

這個基點通常是:

制定法文字的通常含義;

②適用同一制定法規則的`司法判例;

③無爭議的假設案件;

④由同一制定法中其他一些規則所支配的案件或情況;

⑤與制定法相聯繫的歷史實踐或情況;

⑥與法律制定同時期的經濟和社會實踐;

⑦立法史。

其次,在判例和一個問題案件間識別事實上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再次,判斷是事實上的相同點還是不同點更爲重要,如果屬於後一種情況,就要區別對待。同樣需要通過價值判斷來決定此處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