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人力資源管理師複習:勞動關係管理

引導語:勞動關係管理是對人的管理,對人的管理是一個思想交流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的基礎環節是信息傳遞與交流。通過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勞動關係雙方(企業與員工)的行爲得到規範,權益得到保障,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促使企業經營穩定運行。以下是本站小編分享給大家的2017人力資源管理師複習:勞動關係管理,歡迎閱讀!

2017人力資源管理師複習:勞動關係管理

勞動關係管理(11個)

問題1. 平等協商與集體協商的區別和聯繫P358-359

問題2. 員工滿意度調查的基本步驟P362-364

問題3. 限制延長工作時間的措施 P377

問題4.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P380-381

問題5. 關於最低工資保障的案例 P378-384

例題: 某酒店7月5日與楊某簽訂了爲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規定試用期爲6個月,試用期工資每月850元,轉正後每月1000元。當地規定的服務業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900元。楊某上班後,一直按規定提供正常服務。10月9日,楊某看到另一家賓館招女服務員,月工資1200元,獎金另發。於是向酒店提出辭職,並要求補發所欠工資。人事部經理當場拒絕,並扣發9月份工資。楊某不服,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請結合相關法規對本案進行分析。

  參考:

①本案涉及試用期內員工工資待遇和擇業自由的問題。

②按照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③在法定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其工資待遇受最低制度保護。本案中,酒店給付楊某的工資低於當地服務業最低工資標準,應予以補發。

④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本案,酒店扣發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

問題6. 用人單位內部勞動規則的法律效力及其認定標準

P389-394(案例分析)

問題7. 訂立集體合同的原則和內容P396-399

問題8. 關於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出入的案例

P402-405案例(案例分析題)

問題10.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程序 P411-413

問題11. 一至四級工傷的致殘待遇P421(案例分析)

例題:2007年8月,外來務工的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將左手卷進機器,經醫院搶救仍沒保留住左手。並於2008年3月,在指定的工傷鑑定機構鑑定爲四級傷殘。李某失去勞動能力,向單位提出按國家規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異地安家費按社會平均壽命70歲計算一次性支付撫卹金58萬元。

  請問:

(1)李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據?

(2)依據法律規定,李某應該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參考:

(1)李某的要求中部分有法律依據。

①李某要求單位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有法律依據;

②李某要求支付異地安家費和一次性支付58萬撫卹金,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2)李某應享受的待遇爲:

①因公負傷,被鑑定爲四級,應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係,發給工傷傷殘撫卹證件。

②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四級爲本人18個月本人工資。

③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四級爲本人工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