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會工作者報考事宜

天津社會工作者報考事宜

天津社會工作者報考事宜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外籍人員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