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心理諮詢師統一鑑定工作通知

導語:2016年下半年心理諮詢師職業技能全國、全省統一鑑定時間11月19、20日,下面是具體內容,歡迎閱讀!

2016年吉林心理諮詢師統一鑑定工作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6]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爲做好2016年職業技能全國、全省統一鑑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積極貫徹落實國家職業資格改革與清理規範的總體部署,加強規範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照考培分離原則,強化對鑑定考點的集中管理,保證鑑定質量,進一步提高職業技能統一鑑定的公信力。

  二、鑑定範圍

2016年,我省繼續開展心理諮詢師等7個職業的`全國統一鑑定,開展公共營養師等14個職業的全省統一鑑定。

  三、鑑定時間

2016年職業技能全國、全省統一鑑定時間:下半年爲11月19、20日。

  四、報名要求

(一)下半年報名日期爲9月8日至10月12日。

(二)報名材料:

1.考生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2.學歷證書(畢業證、學位證)及複印件1份;

3.近期(六個月內)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張及電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KB);

4.申報條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還需提交考生所在單位 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5.申報條件中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下一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交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三)院校鑑定機構僅限受理本校學生報名,行業企業鑑定機構僅限受理本行業企業職工報名。

(四)報考職業技能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需提交畢業證(在校學生提交學生證)原件或能證明其文化程度的其他材料,需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還需提交職稱證原件。

(五)鑑定機構負責考生信息錄入並按時上報報名數據,申報補考報名時,還需填報《職業技能統一鑑定補考人員名冊》。

(六)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報名管理,嚴格審覈報名資格,杜絕弄虛作假。

  五、考覈方案

職業技能統一鑑定考覈。

  六、考務管理

(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職業技能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爲,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二)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技能統一鑑定工作,加強考務管理,落實工作責任,嚴肅考風考紀,強化現場督考,杜絕替考、助考等舞弊行爲,確保職業技能統一鑑定工作順利實施。

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監督舉報電話:(0431)80880690,報名諮詢電話:(0431)88690718,考試當日值班電話:(0431)8867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