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統計師考試: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執法檢查員

導語: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充實統計執法檢查人員,是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加強統計法制建設的組織保證。以下是相關的詳細內容。

中級統計師考試: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執法檢查員

  一、統計執法檢查機構

統計執法檢查機構是指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專門辦理統計執法檢查事項的內設機構。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的要求,國家統計局設立法制工作機構(政策法規司),負責統一組織、管理全國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省及地市級統計執法檢查機關應當設置專門的統計執法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統計執法檢查員。縣級統計執法檢查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專門的統計執法檢查機構。未設機構的,應當配備必要的統計執法檢查員。

  二、統計執法檢查員

統計執法檢查員是指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任命或批准的從事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的人員。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九條的要求,統計執法檢查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熟悉統計業務;參加統計執法檢查員資格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統計執法檢查證。

  三、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檢查員的主要職責

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的規定,統計執法檢查機構的主要職責爲:

(一)宣傳、貫徹統計方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管理統計違法案件;

(三)受理統計違法舉報,查辦、轉辦、督辦統計違法案件;

(四)辦理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的其他職責。

此外,各級統計執法檢查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統計執法檢查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訓,健全管理、考覈和獎懲制度。

根據我國統計執法檢查的實踐,統計執法檢查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提供統計法律諮詢服務;

(二)檢查統計法的實施情況,對揭發、檢舉和控告的有關統計違法行爲的材料和線索,依法進行調查瞭解,並向統計執法檢查機構提出處理意見;

(三)對在統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在統計法制建設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提出表揚和獎勵意見;

(四)負責本部門的統計行政複議案件的複議工作,並根據受權承擔本部門統計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五)完成上級機關下達的其他任務。

  四、統計執法檢查機構和檢查員的主要職權

《統計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在調查統計違法行爲或者覈查統計數據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  發出統計檢查查詢書,向檢查對象查詢有關事項;

(二)  要求檢查對象提供有關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三)  就與檢查有關的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四)  進入檢查對象的業務場所和統計數據處理信息系統進行檢查、覈對;

(五)  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登記保存檢查對象的有關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六)  對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