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統計師統計工作實務筆記: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

導語:統計機構是指根據統計工作的需要,專門設立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統計工作,從事統計調查、統計數據加工整理、統計分析預測、統計信息諮詢和統計協調管理等活動的職能機構。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的內容吧。

中級統計師統計工作實務筆記: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

統計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原則對於統計機構正確地行使自己的職權,履行法定的義務,維護統計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統計工作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統計機構的職責是法定的

是指統計機構的職責是由統計法律法規來確定的,或者說統計機構具有法定的'職責。

  二、統計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其職權,既不能放棄職權,更不能放棄職權、

一方面,統計機構的職權是統計法律法規賦予統計機構的神聖職責,統計機構不能放棄。

另一方面,統計機構應當在統計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內行事,既不能超載職權,更不能。

第三,統計機構在行使職權時,不僅應遵循實體法的規定,還應該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

  三、減輕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是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把握的一項基本原則

《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條款均有規定:在不影響統計數據準確性的前提下,應儘量縮小統計調查對象的範圍,減少統計調查的數量。

對發往基層單位的全面定期統計報表,必須嚴格控制。凡通過抽樣調查、重點調查、行政記錄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不得制發定期全面統計報表。對於已經批准實施的各種統計中能蒐集到資料的,不得重複調查;一次性調查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進行經常性統計;按年統計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統計;按季統計即可滿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統計;月以下的進度統計必須從嚴控制。同時還規定,部門統計調查、地方統計調查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相重複。涉外社會調查不得與國家統計調查、部門統計調查和地方統計調查相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