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賬款確定收入的方法

預收賬款科目覈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或交易雙方之約定,而向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在未發出商品或提供勞務時預收的款項。下面yjbys小編爲大家準備了關於預收賬款確定收入的方法,歡迎閱讀。

預收賬款確定收入的方法

【問】A企業爲一般納稅人,爲生產大型機械設備的企業,該大型機械設備的生產工期爲二年。2010年1月,A企業與B企業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B企業應支付設備價款的10%,2010年6月、2010年12月、2011年6月、2011年12月各支付合同價款的10%,2012年1月設備移交,經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B企業支付剩餘價款。2010年9月,B企業已按約定時間向A企業支付設備價款的20%,但因戰略調整,不需要該設備,向A企業提出解約。雙方達成協議,A企業退還B企業10%設備價款,B企業支付A企業賠償金5萬元。A企業對上述業務應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按照稅法相關規定,上述問題中提到的預收款項,主要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的處理。而要想準確把握相關的稅務處理,就必須要弄清楚問題的實質。

事實上,預收賬款的稅務處理,關鍵是要先把握在銷售收入確認方面,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的差異。

  增值稅處理重點關注發票問題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爲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爲開具發票的當天。”同時《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四款規定,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爲: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爲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爲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因此,A企業在2010年2月及6月收到B企業支付的貨款時,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應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企業應在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A企業應在2010年2月和2010年6月分別向B企業開具專用發票。

2010年9月,雙方解約。A企業應收B企業賠償款1萬,並應償付設備價款10%給B企業。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同時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應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增值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減。A企業未將大型設備交付給B企業,A企業不屬於銷售貨物,不需繳納增值稅。A企業應按國稅發[2006]156號文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扣減其銷項稅額。也就是說,A企業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收取的預收款可不需繳納增值稅,否則,需繳納增值稅。

A企業收到B企業的賠償款是否需繳納增值稅?A企業的設備未交付給B企業,增值稅納稅義務未發生,因此,收取的賠償款不需繳納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注意收入總額的確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1.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A企業製造該設備已預收B企業部份貨款,因該設備並未發給B企業,不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A企業收取B企業的預收款,因A企業不再向其發送貨物,屬於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該款項與A企業收取賠償款一樣,屬於A企業的其他收入,應計算企業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A企業退還B企業部份預付款,取得相關合法憑證的,可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稅前扣除。

另外,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該合同應在簽訂時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儘管該合同中途解約,都應按照規定貼花。

  實際操作中應注意3個方面:

由於近年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基本法規都發生了變化,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企業財務人員首先要了解新稅法下的相關規定,然後再判斷如何進行處理。提醒注意以下幾個事項:

1、對預收賬款的餘額在彙算清繳的時候進行分析處理。因爲有的預收款確實是不需要發貨,這種款項作爲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中的其他收入來處理。

2、企業收到預收款項,要結合與客戶簽訂合同來確定相應的流轉稅事項,以及發票如何開具的問題。

3、企業收到預收款後,與客戶解除合同的,應關注相應票據的取得。比如企業已收款,但已經繳納增值稅的,就需要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衝減企業的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