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會計實務》知識點精講:公允價值的確定

公允價值在計量時應分爲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企業在計量日能獲得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報價的,以該報價爲依據確定公允價值;第二層次相同或類似資產或負債在非活躍市場上的報價的,以該報價爲依據做必要調整確定公允價值;第三層次是企業無法獲得相同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價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所使用的'參數爲依據確定公允價值。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會計實務》知識點精講:公允價值的確定

  (一)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於確定其公允價值。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是指易於定期從交易所、經紀商、行業協會、定價服務機構等獲得的價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實際發生的市場交易的價格。

  (二)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金融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得出的結果,應當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採用的交易價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並自願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可能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資產的當前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