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改善情況彙報

據新文【2015】9號文件精神,2015年縣委、縣政府確定的“民生改善攻堅戰”中具體涉及縣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着力解決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實施困難救助、醫療救助、五保戶集中供養、城鄉低保工作,積極配合房產部門抓好廉租住房補貼,切實解決好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問題”。爲打好這次攻堅戰,縣民政局專門成立組織,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現將目前進展情況彙報如下:

民生改善情況彙報

一、解決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積極實施困難救助

根據今年旱情,爲保障全縣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提前對往年下撥的救濟資金合理安排,拿出一部分資金採購麪粉,另一部分以零星發放形式來救濟城鄉困難羣衆,確保全縣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據統計:上半年共發放麪粉1.5萬公斤(1500袋),救濟資金16萬元(300人)。同時,按照低保政策,對全縣城鄉低保進行復核認定,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羣衆納入到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尤其關注因失地、疾並災害等因素造成生活困難的羣體,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應退必退。

二、完成城鄉低保、五保對象的提標工作

根據洛政【2015】72號文件精神,從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城保最高標準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40元,人均補助每人每月增加15元,全縣城保對象人均由145元提高到160元。

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320元,全縣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12元,達到人均月補助水平不低於72元,按分類施保由原來的每人每月40元、60元、80元調整爲52元、72元、92元。

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對象由原來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20元,分散供養的五保對象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10元。

從7月1日起按新標準逐季發放外,補發上半年差額資金,現已補發到位,上半年共補發城鄉低保、五保對象差額資金224萬元。

三、按政策實施醫療救助工作

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洛財【2015】4號)文件規定,利用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爲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代繳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使其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同時,啓動209萬元專項資金爲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代繳補充醫療保險金,確保這部分困難羣衆患病醫治後實施二次覈報醫療費用,緩解看病難困境,開通醫療救助渠道實施大病救助制度,上半年爲64名重大疾病患者實施大病救助,救助資金爲22萬元。

四、完善六所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抓好五保供養工作

全縣12所敬老院,年初擬定完善6所基礎設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上半年民政局爭取資金30萬元,完善城關、鐵門、李村、五頭、磁澗、石井6所敬老院基礎設施,前期資金申報工作已結束,經市民政局審覈批准後,已完成政府採購招標,近期可望全面落實。

在完善敬老院基礎設施的同時,進一步抓好五保供養工作。全縣共有2546名五保對象,目前集中供養1146人,達到了全市集中供養目標要求,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達到45%的標準,敬老院管理服務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人性化。

五、配合房產部門進行低收入認定

按政策要求,積極配合房產部門做好廉租房戶低收入認定工作,確保城市困難羣衆及時享受到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