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彙報材料

另一方面,推進法律監督。圍繞全縣的改革發展穩定和全縣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重點對《行政許可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深入瞭解我縣在貫徹執行這兩部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不足和差距,並把此舉作爲關注民生、保障民權、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重要舉措。在縣十四屆人大棠委會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陽城縣人大棠委會關於開展《行政許可法》執法檢查的方案後,於8月至10月認真組織實施了執法大檢查,並在11月下旬召開的縣人大棠委會第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了《縣政府關於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的情況報告》,聽取了《縣人大棠委會法工委關於開展〈行政許可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彙報》。要求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力度;進一步做好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工作,規範許可行爲,嚴格依法行政;進一步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儘快解決便民中心場地狹窄,許多項目和單位難以進入的問題;大力改進審批工作“體外循環兩頭跑”,審批監管職能不健全等問題。針對文物局政企不分、地下文物勘探收費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問題,要求縣政府對全縣的中介掛靠行政執法單位現象進行認真清理,及時糾正違法行爲。及時劃定全縣文物保護區域範圍,依法規範地下文物勘探行爲。11月中旬,縣人大棠委會專門召開了《刑事訴訟法》執法檢查動員大會,鋪開了《刑事訴訟法》執法檢查工作,擬在第五次棠委會議上聽取和審議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情況報告。我們還組織和配合盛市人大棠委會蒞陽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工作,配合“三晉環保行”記者團對我縣環保執法情況的檢查。

年度工作彙報材料

再一方面,創新人事監督。近年來,縣人大棠委會在人事任命和履職監督方面進行了大膽的創新實踐,積累了寶貴經驗。今年,更是以換屆選舉爲契機,在繼續加大監督力度上作文章。一是創新人事任命工作,規範幹部任命程序。縣十四屆人大棠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陽城縣人大棠委會人事任免辦法》。對幹部任命程序進行了規範,要求實行任前瞭解、培訓考法、供職審議、票決任命、宣誓就職、目標承諾等程序,創造性地將任前瞭解、集體培訓作爲幹部任命的重要環節提出,使人大的任命工作建立於嚴格、負責、科學的基礎之上,實現了黨的意圖、人民當家做主和充分發揚民主的有機統一。並運用此辦法,在第二次棠委會議上任命了23名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二是推行承諾公示制度,強化幹部履職監督。8月上旬,新任命的23名新一屆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向縣人大棠委會遞交了本年度工作目標承諾書。“一府兩院”副職、縣政府所屬部門、條管單位負責人也作爲本次承諾公示的對象,接受人大代表、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的.監督。縣人大棠委會採取電視、報紙、公示欄“三公開”的形式,將縣政府組成部門及條管單位負責人、“兩院”副職共84份年度工作目標承諾書,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進行了公佈和公示。年前,縣人大棠委會將對各單位、各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承諾完成情況進行兌現考覈。把這項工作作爲人大工作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爲不斷完善幹部監督的一項舉措,有效地推動各單位、各部門以務實爲民、開拓創新的精神盡職盡責做好各項工作。

3、突出主體作用,確保代表工作呈現新氣象。縣人大棠委會以“積極發揮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參政、議政的能力”爲出發點,積極探索增強代表活動實效、提高代表履職積極性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