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主體責任具體措施

爲貫徹落實市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試行)》(寧委發201743號)的精神,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到職責明晰、任務具體、措施有力、工作落實,制定我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如下:

落實主體責任具體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局黨組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年度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將反腐倡廉工作任務逐一落實到局黨組成員、相關處室,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推進相關工作任務的落實。

2.落實“一崗雙責”。分管局領導年初聽取一次分管部門、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彙報;年內適時對分管範圍內黨員幹部職工的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政情況進行分析,並向黨組彙報。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處室(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責任。駐局紀檢組、監察室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健全用人機制。進一步創新干部交流、輪崗、選拔任用等措施,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考察談話、

徵求紀檢組意見、黨組集體討論、實行票決、任前公示等程序,切實做到公開透明。

4.深化作風建設。局領導和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服務單位、項目現場和基層一線,實地瞭解資金使用、民生需求和財政惠民政策效果;每年定期召開作風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推行財政工作的'公開,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在局內開設舉報信箱,對收到的信訪舉報及時組織覈查辦理,堅持不懈地反對“四風”。

5.開展日常教育。以中心組學習、支部大會、宣傳櫥窗、電子屏、局域網等爲載體,每季度安排一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有關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廉政談話提醒制度,局黨組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分管局領導與分管處室(單位)處級領導幹部,每年廉政談話不少於一次;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與本處室(單位)同志,每半年廉政談話不少於一次;做好新任處級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

6.強化常態監督。建立約談制度,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羣衆反映較多、存在苗頭性問題的處室(單位),局黨組書記會同紀檢組約談分管局領導和處室(單位)負責人,並責令整改到位。局黨組支持紀檢組、監察室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爲其履職提供保障,積極配合上級巡視工作。

7.完善內控機制。制定加強財政部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監管的措施;圍繞預算安排、資金支付、項目管理、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政府採購管理、財政監督等關鍵環節,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序,優化工作流程;對可能引起風險的關鍵環節設置風險控制點,完善制度,不斷提升財政廉政風險防控能力。

8.推進源頭防腐。逐步建立透明的預算制度,積極穩妥推進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政府全口徑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健全一般性支出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強化績效評價;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積極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加強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監管,完善監管方法、擴大監管範圍,嚴肅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

9.開展述責述廉。局黨組及其主要負責人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情況。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述責述廉,集中報告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提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10.加強檢查考覈。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覈評價機制,突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覈在局績效考覈中的重要地位,對局各處室(單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情況進行月度考

核和年度考覈,並將考覈結果作爲處室和黨員幹部評先任用的重要依據。

落實主體責任具體措施 [篇2]

一是進一步強化企業負責人安全責任落實。通過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蔘加安全培訓、嚴格監督檢查、嚴肅事故責任追究等方式途徑,增強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和抓好安全生產、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加強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二是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建議。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配足用好安全設施設備。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升級,加強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三是進一步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督促企業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現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的動態監管,督促企業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檢查。督促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好行業監管職責,通過聯合、專項檢查等措施,在各自行業領域、轄區範圍內開展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