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

1、正確選擇礦井的開拓方式,合理佈置採、準區。

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

2、正確選擇煤層的開採順序。

3、加強頂板管理,提高回採率,加快回採速度,儘量減小遺失在採空區的煤炭。

4、不得任意採掘規定的必須保留的煤柱。

5、選擇合理的通風方式,正確設置控制風流的設施。

6、掌握自燃發火預兆,及時進行發火預測預報。把自燃發火消滅在“萌芽”階段。

7、對採掘生產過程中遺留下的各種發火隱患要及時處理,減少自燃發火的發生。

8、加強“三道”維修,加強對廢舊巷道的處理,及時充填煤巷碹,及時處理高溫點等。

預防煤層自然發火措施 [篇2]

煤礦井下的火災有兩種:一種是內因火災,即由於煤炭自燃着火引起的火災;另一種是外因火災,即由於外部火災,如電氣明火、油脂着火、機械摩擦、電焊、放炮、吸菸等各種明火及瓦斯煤層爆炸引起井下支架、背板、皮帶、電纜、煤炭等可燃物着火引起的火災。

目前我礦礦區內有可採煤層2#、5#、6#共三層,屬於高瓦斯突出礦井。爲了預防煤層自燃發火,特編制本安全技術措施,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第一章:防治礦井外因火災安全技術措施

1、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築、煤堆、矸石堆、木料場等處要指定防火措施和制度,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木料場、矸石堆、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於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堆不得小於50m。不得將矸石堆或爐灰場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向上風側,也不得設在表土10m以內有煤層的地面上和設在有漏風的採空區上方的塌陷範圍內。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爲中心的聯合建築,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築。

2、礦井均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設計和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並在礦井、水平和採區投產同時投入使用,並保證供到用水點,管中的水壓不低於4kg/m,水量不小於#url#。地面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於200m的水量。

3消防管路的下列地點必須設置三通和閥門:

(1)所有斜井和平峒井口;

(2)井底車場附近主要硐室內;

(3)井底車場、主要進迴風大巷、採區上、下山、工作面順槽等每隔100m處;

(4)帶式輸送機每隔50m處,皮帶機頭、機尾附近15m以內;

(5)其他易發生火災的地點。

三通和閥門的位置應便於使用和檢修,必須有明顯易辨的標誌,其出口禁止射向電氣設備。

4、礦井進風井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防火鐵門必須嚴密並易於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並應定期維修;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5、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採用可燃性材料塔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和使用燈泡、電爐取暖。

6、嚴格執行井口檢身制度,嚴禁攜帶菸草、點火物品和穿化纖衣服下井。

7、井下嚴禁帶電作業和帶電搬遷設備。井下機電設備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只有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

8、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漏電保護、過電流保護、煤電鑽

綜合保護、照明信號綜合保護、皮帶低速保護、風電閉鎖等必須裝備齊全,整定合理,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9、運轉設備(包括皮帶、溜子)應定期檢查注油,必須使用水介質液力耦合器,並配有防爆片。所有皮帶機、溜子機均需安裝使用低速保護自動滅火裝置。自動滅火用的水源壓力、流量必須滿足要求,供水正常,嚴禁摩擦起火。井下膠帶運輸機必須使用阻燃膠帶。

10、井下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個別地點使用少量汽油、煤油必須制定措施,報總工批准。井下使用的潤滑油、使用過的棉紗和布頭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筒內,並定期送到地面處理,不準亂扔亂放。

11、井口、井筒、井底車場、井下主要硐室及主要進風巷道從事電焊、氣割工作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總工批准後實施。

12、井下運輸軌道必須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礦車脫軌砸傷電纜引起火災。

13、要加強礦燈的維修管理,任何人不準在井下打開礦燈。

14、採掘工作面必須嚴格執行好裝藥放炮製度。放炮前,必須將電纜、電氣設備保護好。電雷管腳線與連接線、腳線與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爆破母線、連接線和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緊懸掛,不得同導電體接觸。

嚴禁放糊炮或放明炮,每個採掘工作面必須有一定數量的炮

泥儲備。

15、每季度由礦長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對井上、下的消防管理系統、防火門和消防器材、設備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滅火器的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供應部門組織進貨。滅火器必須由專職人員定期檢查,過期報廢。

16、井下必須全部使用阻燃風筒和阻燃膠帶。

17、礦井均須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庫,並遵守下列規定:

(1)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並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2)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並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防治礦井內因火災安全技術措施

一、突出空峒防自燃發火措施:

1、發生突出形成突出空峒後,必須及時將突出空峒內的鬆

散煤體全部清理乾淨直至硬煤,清理過程中必須保持正常通風送風防止瓦斯積聚或瓦斯超限

2、加強突出空峒內的CH4、CO、T、CO2檢查工作,在清

理過程中和清理完鬆散煤體後,三班瓦檢員必須加強空峒內的CH4、CO、T、CO2的一班三檢和巡迴檢查,並向通防科、調度室彙報,建立專門臺帳。

3、加強突出空峒內的灑水降溫工作,三班瓦檢員必須經常對突出空峒進行全斷面灑水降溫,灑溼灑透爲止,使突出空峒經常保持在溼潤狀態並且及時將風筒接到清理處,防止空峒內溼度積聚升高,密閉檢查工每週對空峒內的CH4、CO、T、CO2進行不少於2次的詳細檢查,並取樣化驗建立專門臺帳。

4、爲防止空峒內煤炭發火應採取灑水、打插孔注水、注凝膠、等方法和加強檢查綜合治理。

二、採空區防火管理措施:

1、採區回採結束後45天內,通防科必須對採區進行永久封閉,密閉掏槽必須至硬邦、硬底,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密閉牆中必須埋設檢測管、措施管、放水管,管口必須封堵嚴密,封閉後必須在密閉前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懸掛管理牌板。

2、採空區封閉後3天內,通防科必須派密閉檢查工對密閉內外的CH4、CO、T、CO2等參數進行詳細檢查,以後每週必須檢查1次並經常向密閉內注水,如果密閉前有瓦斯積聚必須用風帳導風或送風等方法吹散瓦斯,每次檢查的結果必須建立臺帳。

三、其它防火管理措施:

1、加強通風管理,經常檢查井下通風系統和通風巷道,每次調整通風系統後必須對受影響範圍內的密閉加強檢查。

2、及時封閉廢舊的巷道、老巷及通風不良的巷道;石門揭煤處、其它冒落點、回採工作面上、下隅角、鬆散煤柱等可能發

火的地點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並加強通風防止自燃現象發生。

以上任何地點如果出現煙霧、水汽、有煤焦油味、煤體空氣溫度升高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組織人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