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範文(通用8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範文(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範文(通用8篇)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1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臨的形勢

(一)林區人口密度大,從事生產活動頻繁,生產人員帶火入山或生產用火難於避免,加之林區環境優美,入山旅遊來往人員多,稍有不慎,丟下火種就有發生林火的危險。

(二)我鎮林區大多是以鬆杉樹爲主,易着火且燃燒時火勢較旺。

(三)林區內地下植被豐富,特別是天然林保護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難於撲救。

(四)林區通訊、交通、水源不便,撲火工具簡陋,一旦發生火災,信息不靈,施救車輛人員難以及時到達現場

二、組織機構

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任成員,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開展。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由撲救小組、後勤保障小組、醫療救護小組等組成。

三、主要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主要職責:制定撲火救災《預案》;森林火災發生後,視情況決定是否啓用《預案》,並按照《預案》部署火災撲救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負責後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二)各小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1、撲救小組:由人大副主席擔任組長,撲救小組由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滅火隊組成。職責是: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部署和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

2.後勤保障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根據撲救小組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藥品,保障前方撲火需求;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確保信息暢通;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羣衆的轉移安置。

3.醫療救護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管理救災藥品。

四、預警預防

1、重點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羣衆的森林防火意識。

3、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控檢查。

4、健全防火網絡,重點林區村在防火期內,要安排1名以上專職防火員,全天候巡山護林,全面監控林區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組建義務撲火隊,並按要求進行培訓和演練。

五、信息報送

1、遇有火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報告村委會或撥打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和片區林業站電話。

2、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詳細詢問和記錄清楚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場態勢、前往路線、植被情況等,並立即報告鎮相關領導和鎮森林防火辦公室。

六、應急處置

(一)處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報告,不論火勢大小,撲救組前戰人員應立即趕往火場瞭解情況。鎮森林撲火應急分隊隊長負責召集本組人員,並攜帶好撲火工具,立即趕往現場。撲救組按照要求成立前線指揮部。

2、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在確認難於快速撲滅的火災或接到前線指揮部要求增援的請求後,應當立即增派鄰村義務撲火隊前往增援。

3、若需要繼續增援時,由鎮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並指派撲火組的有關人員負責帶路、聯絡。

(二)火線撲救

1、撲火人員在撲火過程中務必保證自身安全;

2、各隊人員要逐級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全力撲救,絕不能打亂仗。

3、要根據火場火勢情況選準突破口,充分發揮集體戰鬥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組織打,力爭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及時撲滅。

4、各隊(組)負責人應及時向前線指揮部、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火情。

(三)餘火看守

明火撲滅後,各組撲火人員不得擅自撤離,必須就地清理餘火,看守火場,防止復燃。清理後的火場必須留下人員繼續看守6到12小時,特殊情況下適當延長看守時間,經前線指揮部查驗確認,在確保不發生死灰復燃後方可撤離。

(四)後勤保障

1、後勤保障組負責運送撲火機具、器材、設備、燃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和安排好撲火人員返回後的伙食,並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運送撲火物資應落實責任,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同時應當組織人員維持好火場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其它事故時,醫療救護組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能當場治療的要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不能當場治療的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並及時向前線指揮部報告傷情。

七、響應結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適時宣佈結束應急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護火災現場,查明火案,分清責任,及時處理,火災現場保護由鎮、村負責,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負責調查,林業、公安等部門配合案件查明後報指揮部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3、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區羣衆安置和災後恢復工作,穩定災民情緒,保持社會穩定。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2

根據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制訂本預案:

一、凡發生森林火警,都應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單位直接處理。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積在五畝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災。

2、發生在鎮界、縣界邊線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4、需要鎮支持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撲火領導

1、組織領導

⑴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黨政辦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⑵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立即向有關鎮、村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部署緊急措施。

⑶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依據火災情況,必要時,立即組織鎮森林消防撲火隊、派出所及鎮屬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幫助起火單位做好撲救工作,負責向現場提供後勤支持,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做好聯繫工作。

2、撲救原則

根據火勢狀況,撲救山火要掌握:

⑴以發動就近羣衆撲救爲主,採用人海戰術方針,實行直接撲火;

⑵必要時可採取“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戰略,採用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止山火蔓延;

⑶山火撲滅後,一定要留守現場,以防死灰復燃。

3、撲火力量。發生火警、火災後,各村委要迅速組織羣衆上山撲救,同時鎮政府和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可指令派出所、鎮森林消防義務撲火隊參加撲救。

4、通訊聯絡。鎮政府、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要與各村村委及有關部門緊密配合,依靠現代化通訊設備,保證火場與各單位和通訊聯繫。

5、滅火工具。鎮配有一定的滅火工具,由鎮森林消防指揮所負責保管,以作隨時備用,用後按時交還鎮森林消防指揮所。

6、後勤保障。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部門要大力調配撲火所有用的物資,衛生部門要儲備必要的藥物、器械,企業要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供電、郵電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處。一般火警由村委調查處理,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災,由派出所、林業等協同村委查處,較大的火災報縣林業公安查處。

8、善後處理。對受災農戶要及時幫助恢復生產,搞好綠化造林及開發林業。對撲救致傷人員要做好善後醫療工作,想盡辦法給予提早恢復健康。

9、宣傳報道。要組織通訊、廣播、文化等單位,對火場進行真實報道,對撲救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要採取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對肇事者和火案處理情況,加以必要通報,以達到全社會參加的防火意識。

三、本預案經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由鎮有關部門和村委負責落實,組織實施。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3

爲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鑑於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爲副組長,、、爲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爲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爲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爲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裏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繫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4

一、基本情況:

開發區(街道)位於蠡溪路以西,樑溪河以南,西接風景優美的西蠡湖及梅樑湖,方圓約11.2平方公里。轄區內共有山林面積1800畝,其中湖景社區有山林面積xxx0畝,大箕山社區有山林面積50畝,湖景社區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開發區(街道)建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並設立了護林防火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局),共有專業護林員14名,義務撲救隊員55名。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係。

二、森林防火撲火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數

1、有利條件。

開發區(街道)、社區兩級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開發區(街道)指揮部街道主任任總指揮,各社區護林防火領導小組社區主任任組長。湖景社區與駐地武警8723部隊建立了長期友好合作關係,林區離部隊駐地乂比較近。

2、不利因數。

一是於連年封山,雜草灌木叢生,地面枯枝落葉日積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險隱患大;二是湖景社區基康裏、孫家灣拆遷,已無人居住,護林員都居住在安置小區,離山林防火地較遠,加上部隊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員進出難;三是沿山有學校、部隊、靶場、公墓;四是殯葬整治後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掃墓等等。這些因素給山林防火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

三、主要護林防火措施

1、開發區(街道)與社區簽訂護林防火責任狀。社區與護林員簽訂了責任狀,與林區企業單位簽訂山林防火告知書,責任落實到位。

2、充實調整責任性強、身體健康的專職護林員組成護林防火隊伍。

3、加強維護保養,確保GP驢林防火實時監測系統正常運行,確保護林員到崗到位。

4、護林防火重點道口及重點區域設置了8臺自動語音播報器,加強宣傳,提醒入山人員,山路增設醒目的防火標語牌等。

5、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共配置了:新增了滅火彈30箱、消防服5套、水槍3支,同時配備了鐵鏟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資。

6、湖景社區、大箕山社區分別組建了20人和15人的社區物業保安組成的半專業山火撲救隊伍。湖景公墓配備了20人的義務撲救隊伍。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預案

1、區內主要撲救力量:區勤新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8723部隊共建連隊,主要負責撲滅山火。

2、撲救補充力量:兩個社區的半專業撲救隊伍(35人)及湖景公墓義務撲救隊伍(20人),主要負責活理火場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根據“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防火方針,對一般森林火情,應立足於本開發區(街道)、社區及公墓。發現火情及時上報開發區(街道)、區農林局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時組織義務撲救隊員攜帶滅火彈、水桶、水槍等物資把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並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理有關事宜。

3、撲救指揮人員情況:

指揮:

第一副指揮:

副指揮:

成員:

五、撲救指揮部分組與職責

1、撲救組:負責山火現場的撲救工作,根據風力風向的變化,火災現場的地形、地勢等情況實施撲救,與山下組保持溝通,建議調集有關力量等。

2、通訊組:負責火災現場和各級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保證總指揮的各項指令暢通無阻。

3、後勤組:負責撲救人員撲火工具、裝備、油料、等物資保障供應。

4、醫療救護組:社區衛生中心及就近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就地急救和護送。

5、火案查處組:負責火場調查,及時查明起火原因和損失情況,對火災肇事者和責任者,依法作出處理,並將結果上報區護林防火指揮部。

六、聯合撲救處理程序和力量調集

開發區(街道)防火指揮部接到任何一處山林火災的報告,應根據火情立即派員奔赴現場,有部分工作人員留守值班,進行監聽,並與火場聯繫,開發區(街道)指揮部和有關社區必須有人員在火場第一線,以便及時準確向現場指揮長和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彙報情況,負責人決定是否採用預案撲救,以後工作人員接

上級精神用電話通知消防隊伍,同時將火情及調集滅火力量報告值班室,並與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保持不問斷聯繫,及時掌握火情變化,適時調集力量、調撥救火物資。

七、火災的調查、統計和善後工作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森林防火總指揮部、林業部《關於劃分森林消防監督職責範圍的通知》精神進行火災的調查和統計。公安分局消防股牽頭,會同

區、開發區(街道)職能部門組織調查組,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姓名、單位及森林過火面積、燒死、燒傷樹木情況、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及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詳細的調查,經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審查後記入檔案,統計工作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九、三十條有關規定進行。

八、防火物資庫物資配備情況

消防服5套、滅火彈1000只,滅火水槍6支,水桶20只,掃把20把,鐵鏟20把,風力滅火機5臺,強光手電2臺。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5

根據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制訂本預案:

一、凡發生森林火警,都應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單位直接處理。發生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積在五畝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災。

2、發生在鎮界、縣界邊線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4、需要鎮支持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撲火領導

1、組織領導

⑴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黨政辦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⑵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立即向有關鎮、村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部署緊急措施。

⑶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依據火災情況,必要時,立即組織鎮森林消防撲火隊、派出所及鎮屬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幫助起火單位做好撲救工作,負責向現場提供後勤支持,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做好聯繫工作。

2、撲救原則

根據火勢狀況,撲救山火要掌握:⑴以發動就近羣衆撲救爲主,採用人海戰術方針,實行直接撲火;⑵必要時可採取“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戰略,採用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撲滅後,一定要留守現場,以防死灰復燃。

3、撲火力量

發生火警、火災後,各村委要迅速組織羣衆上山撲救,同時鎮政府和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可指令派出所、鎮森林消防義務撲火隊參加撲救。

4、通訊聯絡

鎮政府、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要與各村村委及有關部門緊密配合,依靠現代化通訊設備,保證火場與各單位和通訊聯繫,白天聯繫電話:84061035、84061343、84061377,夜間:84061035、84061343。

5、滅火工具

鎮配有一定的滅火工具,由鎮森林消防指揮所負責保管,以作隨時備用,用後按時交還鎮森林消防指揮所。

6、後勤保障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部門要大力調配撲火所有用的物資,衛生部門要儲備必要的藥物、器械,企業要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供電、郵電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處

一般火警由村委調查處理,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災,由派出所、林業等協同村委查處,較大的火災報縣林業公安查處。

8、善後處理

對受災農戶要及時幫助恢復生產,搞好綠化造林及開發林業。

對撲救致傷人員要做好善後醫療工作,想盡辦法給予提早恢復健康。

9、宣傳報道

要組織通訊、廣播、文化等單位,對火場進行真實報道,對撲救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要採取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對肇事者和火案處理情況,加以必要通報,以達到全社會參加的防火意識。

三、本預案經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由鎮有關部門和村委負責落實,組織實施。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6

爲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預案的啓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准,啓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裏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佈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序

(一)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後,必須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以最快的速度組織羣衆和撲火隊伍進行撲救;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三)各鄉鎮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調派撲救力量,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四)縣防火辦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縣防火辦副主任、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長報告,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辦報告;

(五)縣防火辦值班人員按照縣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火場情況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六)縣指揮部或縣防火辦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方案,由縣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下達執行,並確定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七)根據火情需要,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縣防火辦主任應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它成員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縣指揮部指揮長批准,成立縣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彙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範文《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後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採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2.採取“犧牲局部、保護整體”的戰略,利用自然地形,開闢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撲滅後,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爲主,專羣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爲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羣衆,作爲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爲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並組織幹部、羣衆撲救。

第三梯隊爲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信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設備,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後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後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爲滅火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並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後再作報道。

五、善後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羣衆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卹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7

森林防火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工作,爲了確保xx鎮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安排好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預案: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警、火災,必須立即向鎮、村值班室或領導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火災情況。

二、村森林防火撲救預案

各村委會在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並要確保一名領導帶班。各村護林員要到山上巡山,村幹部要到林區守路口,查火種。遇到火情要及時報告,並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幹部在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向鎮主要領導或值班室報告火災區情況,同時向村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村主要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村幹部、森林防火突擊隊員、年輕體健的羣衆上山救火,撲火隊員應穿好滅火服裝,帶好滅火工具、礦泉水等物品。撲火隊員應有村幹部帶領,同時要有熟悉山場地形路況的帶路,帶隊幹部應即時將山場天氣情況、地形、地貌、植被、火災情況及火災發展趨勢及時向村主要領導和鎮主要領導彙報,同時帶隊領導要根據風向、地形、植被、火災發展趨勢等情況,選擇滅火時間、地點、注意滅火安全,滅火隊員至少要三人一組,及時與村主要領導、鎮幹部或鎮主領導保持通訊聯繫。村主要領導要有1人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及時溝通火災情況,村裏要留1-3位熟悉山場的村民在馬路旁待命,以備鎮滅火隊員來時帶隊。村主幹要根據火場情況,繼續組織第二、第三梯隊人員上山救火。

三、鎮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半小時內,鎮帶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和村主要領導及鎮林業站應前往現場指揮撲救。明火延燒1小時尚未撲滅時,鎮主要領導應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現場指揮由鎮領導帶領鎮撲火應急隊伍和村撲火突擊隊及羣衆在火場第一線指揮撲火。若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時,應由鎮主要領導向市政府報告請求駐軍增援撲救,同時選好向導做好帶路準備。

1、值班員:鎮值班員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即時向值班領導或鎮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根據值班領導指示,先通知防火突擊隊組長,再通知各組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名單、電話號碼貼在值班室牆上),並做好來電記錄、通信聯絡,來、去電記錄要完整清晰,及時反饋各種信息。

2、防火突擊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鎮黨政辦待命,穿好撲火服裝,帶上撲火工具,到火災現場後,聽從領導指揮,不得單獨行動,撲火隊員要三人以上一組。

3、駕駛員:鎮車輛駕駛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地立即趕到鎮參加撲火工作。

4、黨政辦人員:協助鎮領導協調各方面關係,在森林火災有可能比較大的情況下,應組織鎮婦女幹部做好後勤保障或協調記者可能來的採訪。

5、鎮領導:一位鎮主要領導到現場第一線參加滅火指揮工作,另一位主要領導在交通便利、通訊聯絡通暢的地方指揮滅火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根據火場情況,是否增調第二批突擊隊員或部隊增援。

四、撲滅林火的戰略戰術

滅火工作是一個整體,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特別是現場指揮人員,更要有全局觀念指揮防火。

1、力爭“三早”,貫徹“三打”。撲救森林火災,關鍵是突出一個“早”字,做到有火早發現,早出發,早撲滅,並且把小火當大火打,力爭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以減少森林資源的損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頭。火頭是火場上火強度最大的部位,是影響火場全局的關鍵。在撲救森林火災時,主攻方向是打火頭,只有將火頭撲滅,這場火災才能得到控制。對於地表火和樹冠火,因其火勢十分兇猛,火頭髮展極快,撲火人員只能沿着火頭兩側撲打,逐步縮小火頭寬度,絕對不可迎着火頭撲打,以免發生危險。

撲火人員必須按照火勢的變化,善於抓住有利時機,靈活運用打火方法,如夜間風小,火頭弱,或逆風燃燒,向山下燃燒時,則可集中優勢兵力,抓緊時間,快速撲打火頭,千方百計將其撲滅。在集中力量撲打火頭時,要兼顧全局,不要放棄對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進行控制,並且隨時掌握風向的變化,以防止風向突然轉變時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損失。

3、抓住有利時機,迅速撲滅林火。一般在三級風力以下,火勢不大,人員可以靠近的情況下,要把滅火人員部署在火頭前進方向的兩側抓緊撲打。當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時,速度慢,火勢弱,也易於撲滅。

4、徹底清理火場,清除餘火。明火未撲滅之前,撲火人員不準撤離火場。森林火災撲滅後,應徹底清理火場,以防死灰復燃。火場清理的步驟是先從火場邊緣開始,然後轉向火場裏面。對樹根、伐火,都要採用水澆、土埋、撲打、伐倒等方法徹底撲滅,否則,遇到大風,就可能復燃,造成新的火災。火場清理後,經指揮員沿整個火場邊界檢查驗收,證明無火,無煙後,滅火人員可以分批撤離火場,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員看守火場,繼續巡邏檢查,經過一定時間觀察確定已經沒有餘火復燃危險時,方可全部撤離。

5、後勤保障工作。鎮和森林火災所在地的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並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週活動

(四)發動羣衆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並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羣衆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儘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儘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後應迅速組織出動精於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爲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幹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採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衝向火區,應採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後,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溼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爲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爲主,正面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爲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羣衆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包乾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後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並向當地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