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集合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集合15篇)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

爲補齊補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體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按照成都市《成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函〔20xx〕124號)要求,現結合崇慶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城鄉融合、建管並重,上下聯動、部門協作,政策集成、創新驅動”的原則,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二、主要舉措

(一)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配合做好市政管網建設,聚焦“兩根管子”建設,着力統籌推進廁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來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全力推進“一河一策”,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加強日常巡河及管護工作,確保河面、河岸乾淨整潔和河道暢通。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溝、黑臭水體專項治理,健全“一村一檔”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臺帳,壓緊壓實治理責任,消除農村黑臭水體。

(三)推進農村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榿木河流經我街道,今年計劃創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個,新溝改造項目不但可以改善項目區水生態環境,而且推動周邊農家樂和水果種植業的發展,實現農民增收的目標。

(四)強化污水收集。排水體制應遵循“應收盡收”的原則,結合我街道實際,因地制宜選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統應遵循按永久性設施進行建設的原則確定規劃建設標準。污水收集管網布局應和相關規劃有機銜接。

(五)科學確定規模。在充分考慮農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質變化的同時,兼顧畜禽養殖、鄉村旅遊等相關產業產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質變化,確定經濟合理的建設規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進一步擴大生態環境、農業灌溉等領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工作,鼓勵將污泥衍生產品用於沙地荒地治理、園林綠化、土壤改良、生態修復、能源利用等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街道辦履行本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關工作的牽頭責任,落實組織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銜接、統籌協調、督查考覈等工作。各村(社區)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污水排放治理的監管工作。

(二)強化督查考覈。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項目計劃、責任落實、推進措施等重大問題,形成推動工作的合力。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街道目標績效考覈,作爲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經驗做法,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讓羣衆成爲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受益者。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2

爲深入實施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委辦〔20xx〕2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積極探索具有雅安特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村環境質量,建設綠色發展示範市。

(二)基本原則。

突出重點,有序實施。堅持以城帶鄉、城鄉並進,加快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帶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實施環境質量要求高的區域以及232個新村聚居點、15戶或50人以上農村居民聚居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抓好農家樂、旅遊民宿、景區賓館等場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決農村治污能力不足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治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產生類型規模,因地制宜採取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理,做到農村生活污水應集盡集、應治盡治、達標排放。

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綜合考慮地方社會水平、財政狀況、污水規模和農民需求,按照低成本、達標準、利維護的要求,合理選擇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和設施設備。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縣(區)主體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引導農民以投工投勞方式參與設施建設和巡查維修;推進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參與污水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

二、目標任務

(三)總體目標。

從20xx年起,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處理設施運行監管不斷加強,處理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改善。通過5年努力,到20xx年,實現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推進階段(20xx-20xx年):推進城市(縣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完成232個新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其他農村聚居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農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攻堅階段(20xx-20xx年):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全面推動鄉(鎮)、農村聚居點和農村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

鞏固階段(20xx年):鞏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升設施服務水平,建立持續穩定的農村生活污水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到20xx年底,確保全市994個行政村、40個農村社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三、重點工作

(四)強化規劃引領。20xx年底前,以縣(區)爲單位編制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和時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確保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五)加快設施建設。推進實施《雅安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優選資信好、投融資能力強、處理技術專業的企業實施污水處理PPP項目,以縣(區)爲單位統籌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儘快形成污水處理能力。因地制宜推進設施建設,有條件的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將農村生活污水納入污水管網統一收集進行處理;遠離城鎮的農村居民聚居點,配套完善管網設施、合理選擇污水處理技術進行集中處理;居住相對分散、污水難以統一收集的地區,就地就近採用無動力、微動力或生態處理技術進行分散處理。支持縣(區)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範工程”,積極探索符合地方實際的治理模式。(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六)推進廁所革命。推進實施《雅安市“廁所革命”實施方案(20xx—20xx年)》,結合幸福美麗新村、扶貧新村、旅遊景區等建設,合理選擇改廁模式,加快推進農村戶用廁所、鄉村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衛生廁所;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有效銜接廁所革命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發展委、市扶貧移民局)

(七)開展水環境治理。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庫、渠道、小溪溝等入河排污口監管力度。採取綜合措施恢復農村水生態,加快實施幸福美麗新村水庫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風景區建設。加強生態河塘、生態渠道、生態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爲重點,實施清淤疏浚,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八)強化技術支撐。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環境監督機制,加強排放水質監測。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污染源減排覈查政策和技術研究,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研發和集約化處理設施推廣應用。鼓勵採用運行狀態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綜合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建立數字化服務網絡系統和平臺,重點對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受益農戶100戶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控。(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扶持力度,落實用地、用電、設備折舊等支持政策。健全價格調整機制,對於收費不足以維持設施正常運營的,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補貼。鼓勵銀行爲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應收賬款、收費權貸款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國網雅安電力(集團)公司)

(十)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縣(區)爲主的政府投入體系,合理保障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資金,統籌好中央、省、市、縣(區)各級專項資金,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支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是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壓實責任、分解任務,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標。市規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負責牽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加強監管考覈。市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積極推進農村衛生廁所改造、禽畜散養環境衛生治理、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關工作,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見效。

(十二)強化管理。各縣(區)、經開區要抓緊制定專項規劃和實施細則,明確牽頭和配合部門,細化職責分工,落實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項目實效檢測評價和情況通報制度,嚴格目標管理。推進“放管服”工作,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所涉及的統一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事項,儘量簡化審批手續,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

(十三)加強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強化環境衛生意識,引導農民羣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動員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3

爲加快推進我縣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和全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農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標

xxxx年,完成省市下達x個鄉鎮(西蘭、洪洋、鑑江、碧裏、中房)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附件x:《羅源縣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表》);推進省市下達xx個鄉鎮xx個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戶三格化糞池新建改造任務(附件x:《xxxx-xxxx年羅源縣村莊污水治理任務分解表》)。

xxxx-xxxx年,鞏固完善建設成果,重點推進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鄉鎮污水收集處理率。

(二)治理標準

鄉鎮、村莊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xxxxx)有關規定執行。要求三格化糞池數量(需按《農村戶廁衛生規範》(GBxxxxx-xxxx)建設)達到村莊常住戶總數xx%以上;條件具備的,要在村域內全覆蓋。對於不會對公共水體造成污染、僅用於農田、耕地灌溉的村莊,生活污水經三格化糞池處理後,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溝消納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後,還要配建相關設施對尾水進行處理,包括尾水進入氧化塘、人工溼地、微動力設施等或納入市政管網進行後續處理,具體排放標準在項目建設階段由環保部門把關。

(三)資金補助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省、市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給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兩個方面:

1、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新建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含提升改造),總投資在xxx萬元(含)以下,按實際投資額的xx%給予補助,每個鄉鎮補助不超過xx萬元;總投資在xxx—xxxx萬元,每個鄉鎮補助xxx萬元;總投資在xxxx萬元(不含)以上,每個鄉鎮補助xxx萬元。

2、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助

(1)三格化糞池補助

省級財政給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每戶xxx元補助,市級財政按照“不低於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xx元,縣級財政按照“不低於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xxx元。我縣xxxx要完成xx個鄉鎮xx個村莊xxxx戶三格化糞池建設,縣補助資金萬元,總投資萬元。

(2)村莊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補助

對村莊建設人工溼地、氧化塘或微動力等污水處理設施的,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爲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xx%補助,最高補助資金不超過xx萬元。

(3)污水管網建設補助

鎮村污水管網建設項目,市級財政以“經濟較爲困難縣”的標準按實際投資額的xx%補助,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

(四)工作要求

1、組織領導

全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羅源縣農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組織計劃到位、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制定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考覈標準,協調推動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檢查、考覈和驗收等工作。

2、具體落實

各鄉鎮應在充分摸底基礎上,嚴格項目申報,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已經開展過村莊污水治理、農戶改廁且已領取過補助資金的,原則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單;並對列入省級美麗鄉村整治任務的村莊進行全面覆蓋。並於各鄉鎮簽訂農村生活污水整治責任狀。建立縣、鄉(鎮)兩級共同承擔的長效運行資金分擔機制,對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按相關規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處理費用。

3、促進項目實施

由縣住建局聯合環保、愛衛辦等部門,會同鄉鎮政府統籌抓好村莊三格化糞池建設改造指導工作。村兩委要發揮村民代表作用,協調解決化糞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問題,按照農村佈局建立檔案(xx戶以內各鄉鎮根據住戶地形區位自行安排分佈,可一戶一池或多戶一池,xx戶以上要報縣住建局與其他部門商議後確定),施工前後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檔。同時,鼓勵鄉鎮採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機制

1、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納入鄉鎮年度工作考覈,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將作爲鄉鎮政府績效考覈評分依據之一。

根據考覈結果,達到要求的,全額撥付獎補資金;達不到要求的,視情況予以扣減或取消獎補資金。

2、有動力污水處理設施年平均運行負荷率低於xx%的(根據廢水流量計、電費繳納單、運行維護記錄等資料覈算),每降低xx%扣減獎補資金xx%,年運行負荷率低於xx%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3、未按要求落實管理制度,年終考覈無法提供設施管理維護相關資料的(包括管理人員聘任合同、人員工資發放單、日常檢查記錄等),責令限期整改並扣減當年獎補資金xx%。

4、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進出口水量明顯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質監測不達標;人工溼地雜草叢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時更換。發現x次給予警告並限期整改,發現x次扣減當年獎補資金xx%,發現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獎補資金。

5、污水處理設施無進、出水或進、出水質不合格,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被人爲損壞無法使用的;弄虛作假,僞造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資料的;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處分的,或造成羣衆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訴,或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不予安排獎補資金,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農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則

按照“分級治理、建管並舉、條塊結合”工作原則,積極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加強農村垃圾管理,明確各鄉(鎮)、各級部門職責,加強目標責任考覈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管理運行體系,加快農村生活垃圾基礎設施建設,解決農村環境髒、亂、差等突出問題,改善農村環境衛生質量。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網絡,xxxx年要完成市下達xx個行政村(附件x:《羅源縣xxxx年農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務清單》)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個鄉鎮(附件x:《羅源縣xxxx年鄉鎮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建設任務清單》)垃圾轉運系統建設任務,以及自選建設一個(霍口鄉)陽光堆肥房任務(附件x:《羅源縣農村陽光堆肥房處理任務清單》)。實現農村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潔常態化機制;xxxx年鞏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農村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多數行政村達到國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驗收標準。進一步鞏固完善縣、鄉(鎮)、村三級環境衛生管理體系,落實長效管理體制及資金保障機制。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xxxx年x-x月,制定《關於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動員會,研究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相關工作任務,明確工作內容,標準和完成時限,並廣泛宣傳。

2、集中治理階段:xxxx年x-xx月,全面啓動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動,指導各鄉(鎮)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鄉(鎮)指導各行政村配足村級環衛保潔人員。

二是各行政村組織人員清理積存陳年垃圾和其它有礙觀瞻的雜物以及河道、池塘、溝渠、田頭等區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農村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與修繕;改建開放式垃圾池爲密閉式,購置垃圾桶;各鄉(鎮)配齊垃圾轉運車輛,加強轄區轉運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資金投入機制。

1、檢查驗收階段:

xxxx年xx月,縣將對轄區農村生活垃圾整治情況進行自查自糾,並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拾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行政村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抽查驗收,各鄉(鎮)原則上抽查x個行政村。

2、鞏固成果階段:

xxxx年l月x日起,對於抽查驗收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輸,縣處理的長效保潔機制和垃圾收運體系,確保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

(四)農村垃圾管理標準與要求

1、配齊充實保潔隊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要加快建立鄉(鎮)級專業環衛管理隊伍,並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以鄉(鎮)爲單位組織專業環衛隊伍,負責鄉(鎮)區域的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集運輸管理工作。鼓勵有條件的.鄉(鎮)開展村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收運市場化運作,通過公開招標,將村裏清掃保潔、收運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和人員,實現鄉(鎮)域範圍的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

(2)具體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則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來常住人口)配備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員)的標準,配備清掃保潔人員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會要完善保潔考覈制度,加強對清掃保潔隊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掃保潔員花名冊和臺賬,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確保村域範圍內無陳年垃圾,無垃圾亂堆亂放。

③各鄉(鎮)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蓋的要求配置垃圾運輸車輛,要優先選用壓縮車,方便桶車對接,壓縮式運輸車原則上按xx~xx個村一臺配置。

2、合理選擇農村垃圾處理模式

城市周邊、交通便利的農村應納入城市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離城區垃圾處理設施遠且垃圾產生量大的鄉鎮村莊,可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邊遠村莊、海島垃圾儘量就地減量、處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應妥善儲存,定期外運處理。提倡農村垃圾“乾溼”分離,溼垃圾(即“會爛”垃圾,包括廚餘垃圾、枝條、果皮等有機質)利用陽光房堆肥處理;幹垃圾中“能賣”的進行物資回收利用,“不能賣”的按原模式進行填埋或焚燒處理。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技術服務和指導。今年選擇若干鄉鎮開展垃圾“乾溼”分類試點,成熟後全面推廣。

3、完善垃圾收運處理設施

(1)一般要求

①各鄉(鎮)要加快新增垃圾處理場和垃圾中轉站建設,實現農村垃圾區域集中處理;鼓勵遠離縣級垃圾處理場的鄉鎮建設模塊化垃圾處理設施,以鄉鎮爲單位對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②各鄉(鎮)要加快村莊垃圾房(池)建設。村莊的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莊規劃,本着就近方便、便於運輸的原則進行設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則上要封閉,現有的露天垃圾池要進行封閉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燒垃圾,逐步取締易產生二次污染的簡易填埋設施、燜燒爐等。現有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時新、改(擴)建無害化處理設施。

(2)具體要求

①縣將建成一座垃圾處理場,承擔轄區範圍內的生活垃圾處置,鼓勵相鄰鄉(鎮)區域共建共享無害化處理設施。

②除偏遠鄉鎮、海島外,所有鄉(鎮)應建成x座以上壓縮式轉運站或購買垃圾壓縮運輸車直接轉運。

③每個村莊至少設置x個垃圾收集點,收集點應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備大型垃圾桶(箱)、沖洗設備或有分類收集設備。

④村莊內公共設施、集市、車站、停車場、街道及活動廣場、進出村道等場所應設置垃圾桶(箱)。居住區按每x~xx戶配置x個,村莊公共設施、停車場等活動廣場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設置x個,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個,其他道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點數量應根據行政村面積、人口按實配置。

4、農村垃圾收集轉運方式

(1)一般要求

各鄉(鎮)農村垃圾收運主要通過各鄉(鎮)垃圾轉運站集中後,經垃圾運輸車輛轉運至縣處理場處置。

(2)具體要求

①垃圾轉運站建設規模和數量應與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應實現封閉、減容、壓縮。

②採用壓縮車直運模式的,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內得宜選用x~x噸的垃圾運輸車輛,如運輸半徑xx公里以上,垃圾壓縮轉運車噸位宜選擇x~x噸。

③農村生活垃圾收運應依據垃圾收集量、運輸距離及道路狀況選擇運輸模式:

當運輸距離小於xx公里採用“直運模式”,將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裝箱)爲基礎,將收集的垃圾直接運往處理場;當垃圾運輸距離大於xx公里或垃圾量較大時,採用“轉運模式”,將村垃圾收集點上的垃圾通過區間垃圾收集車送至鄉(鎮)垃圾轉運站後轉運至處理場。

5、完善村規民約

(1)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制訂村規民約,明確各農戶對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會規劃的公共衛生責任區的保潔責任,並對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初步分類。

(2)村委會與農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率達xx%以上。發動村民參與生活垃圾治理,正確引導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提高村內文明程度,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

6、健全資金投入機制

(3)一般要求

我縣按照市農村垃圾日常管理經費標準,每人每年經費不低於xx元。其中,省財政補助xx元,市財政補助xx元,縣(市)財政補助xx元,鄉、鎮和村合計補助不低於xx元,村民自籌不低於xx元。我縣xxxx年要完成x個鄉鎮xx個村莊約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務,縣財政補助xxx.x萬元,總補助資金爲xx萬元;我縣垃圾轉運站建設除省級補助資金外,市、縣財政各出一半(市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xxx萬元);市對開展陽光堆肥房的試點補助爲xx萬元。

各鄉(鎮)根據實際,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資金投入管理辦法,建立起農村垃圾常態化治理的資金保障機制,落實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經費及其維護修繕經費,各鄉(鎮)、村積極引導羣衆適當交納保潔費,確保建立起“村民適度繳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4)具體要求

①清掃保潔員工資村委會負擔,鄉(鎮)給予補助,垃圾轉運費用由鄉(鎮)負擔。

②垃圾池建設、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會負責,鄉(鎮)給予補助。

③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與運行由縣財政負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住建局統一領導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農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級農村生活垃圾管理職能部門,對照目標任務,定進度,定人員,定效果,分解落實責任。

2、落實例會,推動工作。各鄉(鎮)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職能部門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專題會,安排部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縣住建局每月召開全縣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會議。

3、制定方案,強力推進。各鄉(鎮)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和縣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倒排進度,強力推進。

4、加強督查、嚴格考覈。各鄉(鎮)成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覈組,定期組織考覈,通報考覈結果,下發整改意見。對整改不力的鄉(鎮)、村通報批評。各鄉(鎮)建立農村垃圾管理檢查考覈小組,實施日督導、月考覈制度,定期匯冬、評比、通報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響到驗收的單位,要嚴格進行問責。

5、加大宣傳,輿論引導。通過開闢專欄、曝光臺以及播放公益宣傳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美麗鄉村建設,引導農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全面提高農村羣衆的文明、衛生意識,營造整潔、優美的人居環境。

6、鼓勵探索農村垃圾收運處理市場化運作模式,提高農村垃圾整治的質量和效率。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4

一、目的依據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一)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衆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範圍: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出現突發化學毒物污染事件、急性傳染病疫情,以及不明病因急性傳染病疫情。

2、在飲用水生產環節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所致污染事件或生產區出現傳染病疫情時。例如因危險化學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出現的化學品物品污染水質:飲水生產等相關人員患有急性傳染病。

3、飲用水輸送環節和使用環節發生突發事件,如新鋪設自來水管道、改管、並管等工程造成對水質的污染,自來水輸水乾管爆管造成對水質的污染。

4、二次供水使用環節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對水質的污染。

(三)本預案適用於鄆城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

三、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飲用水源安全與保護優先”的指導思想,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規範和強化區直相關部門應對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區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一)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和應對準備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可能引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時進行監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衛生健康局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要按照本預案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三)依法規範,措施果斷。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完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後勤保障體系,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有效地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進行監督、監測、預警、報告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技術保障。與縣疾病控制機構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級

根據人體危害、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的程度,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爲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斷或造成2萬戶以上居民停水24小時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

(二)重大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斷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停水24小時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

3、因環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飲水污染事件;

(三)較大重大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區級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四)一般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

1、發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區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五、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縣衛生自然災害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理工作。自然災害發生後,按照縣衛生健康局的統一指揮和部署,制定救災防病應急預案、措施,開展各項衛生應急處理工作。

(1)有關規定和指令,啓動衛生應急預案。

(2)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依法統一組織、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3)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災情、疫情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4)對各醫療衛生單位、鄉鎮、社區的救災防病應急工作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指導意見。

(5)加強與縣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與溝通。

(6)組織演練;組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二)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建衛生應急綜合協調組、現場處置組、後勤保障組等三個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衛生應急工作處置小組,受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實行24小時負責制(手機24小時開機)。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啓動預案時,立即按各自職責分工趕赴現場開展工作。各科隊要明確一位信息員,負責各科隊的信息報告,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小組間直接聯繫。

1、衛生應急綜合協調組職責:

(1)負責值班電話的值守,保證領導小組與應急專項處置小組間信息暢通,及時傳遞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決定和指示。

(2)負責對各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3)負責對各專項監督小組人力資源的統一調配。

(4)負責與醫療機構及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應急機構保持聯繫,協調工作。

(5)負責單位所有信息和信息員的管理工作,收集、彙總有關信息和網絡報告情況,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報告。

(6)及時對救災防病應急工作進行評價和總結。

2、現場處置組

2.1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一組主要職責:

(1)對現場進行調查,開展對發病情況、分佈特點的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1、1)負責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預防控制腸道傳染病工作和預防控制動物源性、蟲媒傳染病工作的衛生措施的衛生監督,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健全、運轉是否正常(包括:是否開展腸道傳染病、動物源性、蟲媒傳染病的流行病學調查)。

(1、2)對流調資料進行監督檢查;是否對可疑人羣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1、3)是否對疫點、災區現場進行糞便管理、監督檢查其消、殺、滅處理的範圍、時間、次數、用藥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對消殺滅處理進行效果評估。

(1、4)是否對腸道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標本的採集、保藏、攜帶、運輸、使用採取了安全措施。對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

(2)對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預防、控制腸道傳染病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2.2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二組主要職責:

(1)到達現場後首先應及時搶救受害者或妥善處理病人,保護好現場,負責證據收集,對事件發展採取控制措施。

(1、1)詳細詢問災情及事故發生的情況,包括“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記錄報告時間、報告人、聯繫電話等。

(1、2)圍繞公共場所衛生應急處置,開展災區公共場所衛生、環境衛生的衛生監督檢查,負責對各公共場所單位的衛生條件、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1、3)及時協助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明污染源的所在,掌握污染對居民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趨勢(污染物來源及污染事實經過,污染物主要理化及生物學性狀,污染物波及範圍,污染程度及其暴露人羣,暴露人羣中健康損害的病徵、病種、人羣數量及人羣分佈等)。綜合各方面的資料,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污染的因素,採樣送檢,制定預防措施,防制事故再次發生。

(1、4)針對不同的污染原因進行現場處置。加強公共場所的空氣流通,迅速排除污染空氣。對因化學性污染造成的突發事故,應針對具體的污染源,儘快切斷、疏散人羣;對因微生物造成的污染應選用化學消毒藥物進行消毒處理。疑似傳染病的要早隔離、早治療,對於密切接觸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員(從業人員、旅伴、同房間居住的人員),應作醫學觀察或留驗,進行必要的醫療診查。

(1、5)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上級衛生健康機構通報事件處理情況,事件處理結束後,應在規定時限內寫出業務總結和處理報告。資料整理及時歸檔。

(2)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2.3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三組主要職責:

(1)到達現場後首先了解事件的情況,根據事件的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參與現場污染事故的控制處理。

(1.1)做好現場調查,包括污染髮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來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波及範圍、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及分佈,以及事件發生後當地處理情況;形成初步印象,制定水質實施方案,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範圍趨勢和動態。如發現病人,立即督促相關組織人員及時救治病人,如有必要時進行隔離,暴露人羣進行預防性服藥。

(1.2)負責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對被污染的食品進行銷燬,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採取停止供水等行政措施。監督落實被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及相關物品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

(1.3)重點抓好水源保護和飲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時着重做好分散式飲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進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須落實到每家每戶。宣傳教育羣衆“喝開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污染的地方劃定臨時飲用水水源區域,做好水源保護工作,定期監測飲用水的消毒效果。

(1.4)對供水單位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現場調查取證,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具體意見,製作相關執法文書,並監督其實施。通知有關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和臨時供飲用水措施,並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污染的水。

(1.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調查,根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確定污染源調整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對污染範圍廣、危害重的事故,要及時通知有關臨近地區,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水源、除四害處理,同時填寫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調查處理表。

(1.6)整個處理過程中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衛生健康局彙報事件的調查經過與處理結果,提出相關建議。

(1.7)根據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污染原因消除,水質經檢測合格後,及時解除控制。

(2)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認真實施應急處置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監督執法所需經費、及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飲用水儲備機制。負責交通工具、工具書等方面的物資準備和車輛調配等後勤保障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完成臨時任務。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監測

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預警和報告體系,包括:監測計劃、預警方法、報告程序。

(二)預警

根據生活飲用水監測等有關信息,分析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特點及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三)報告

1、報告時限

相關業務科隊或值班人員在接到飲用水源污染事故報告後,應上報單位主要領導,立即向縣衛生健康局報告,由縣衛生健康局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並進行網絡直報。

2、報告內容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分爲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報告的主要內容: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間、地點、單位、污染範圍、受影響的供水人羣、中毒(患病)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採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要求等。

3、報告方式

通過傳真、電話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

七、應急響應

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迅速啓動衛生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按要求做好相關信息的報送。同時,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級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提請相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技術和物資支持。經排查,針對不同原因,提出合理建議:如屬於水源水污染,則提請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水源水污染進行應急處置;如屬於法定傳染病,則按相關衛生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懷疑是投毒事件,應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參與處置。

1、接報和應急準備

(1)接到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生活飲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飲用水污染出現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病例,以及發生可能造成生活飲用水污染的事件時,應詳細記錄和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事件的影響情況;罹患者的主要症狀和表現;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救治情況;報告者姓名、地址、單位、聯繫方式等。詳細記錄和核實後,及時報告。

(2)做好應急採樣檢測器材、衛生行政執法文書(現場筆錄、監督意見書、詢問筆錄、調取證據清單等)、調查取證器材、取證工具、水質快檢箱。及時通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疾控中心互通信息。

2、現場調查

⑴到達現場後,應迅速調查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以及已採取的措施,根據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開展現場調查,採取控制措施。

⑵現場調查內容:

①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當事人。

②污染物的來源、品名、種類、性狀、數量、污染途徑、範圍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擴散趨勢。

③根據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範圍,調查污染暴露人羣數量和分佈。

④對事件地區影響人羣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個案調查、採集水樣、人體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糞便、血液等,以確定中毒原因和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程度。

⑶對可疑污染的生活飲用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進行水質檢測,結合現場調查的相關情況,以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⑷做好現場監督檢查記錄,規範製作各類執法文書,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3、控制與處置

⑴經現場調查和監測,初步分析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時,應提請縣政府並協助有關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減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範圍、程度,如停止排放、關閉閘門、打撈污染物、引水沖洗等,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時,制定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污染趨勢和動態變化。

⑵當確定生活飲用水水源和水質污染時,應通知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及時調整水處理工藝,強化水處理工藝的淨化效果。如水源水污染以現有淨化工藝不能控制時,及時上報建議停止供水,啓動臨時供水措施,提請縣政府通過各種媒體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飲用污染的水。

⑶在啓用應急儲備水源或採取臨時送供生活飲用水時,對送供的生活飲用水水質進行檢測,做好輸送水管道、送水車、儲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員的健康管理。對送供水過程進行全程監控,防止水質污染。

⑷根據生活飲用水污染情況,增加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監測樣本和監測頻次,加大監測力度,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趨勢,提供有力的決策依據。

⑸爲防止可能出現的繼發性介水傳染病,尤其是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發生,加強腸道傳染病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⑹在生活飲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單位恢復取水時,應指導供水單位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經對出廠水、末梢水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供水。

4、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媒體和各類宣傳陣地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把握正面引導原則,消除公衆恐慌心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八、應急響應的終止

(一)終止條件

生活飲用水污染物已消除,水污染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質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未出現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

(二)終止程序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響應的終止堅持“誰啓動,誰終止”的原則。

重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省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衛生部報告。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上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省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縣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上級部門報告。

九、善後處置

(一)後期評估總結

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置完畢後,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置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總結,評估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種類和性質、事件對社會、經濟和公衆心理及健康的影響、應急響應過程、調查步驟和方法、調查結論、有關經驗和教訓的總結等。

(二)資料收集整理

參與調查處置人員應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有關衛生學調查、取證、控制、查處等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檔案。

(三)責任追究

對造成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十、保障措施

要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測報告控制體系,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技術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機制;要改善衛生應急處置基礎設施;要加強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現場調查處置能力;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演練。

(二)物資保障

要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各類物資儲備(包括水處理劑、消毒藥械和水質現場快速檢驗設備等)。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用應急儲備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應得到及時補充,以確保應急所需。

(三)經費保障

要保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測預警、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快速檢測等應急處置的各項經費。

(四)宣傳教育

要加強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的培訓,預防和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要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公衆廣泛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衆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5

一、污水的物理處理方法

1、格柵法:可分爲人工清理的格柵(適用於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少時)和機械格柵(適用於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多時)。

2、篩網法:篩網的去除效果,可相當於初次沉澱池的作用。

3、過濾: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狀濾料層,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雜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過程。

4、離心分離法:它的作用是基於存在於水中的懸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產生的。主要設備有:離心機、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澱池法:用於廢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前的初次沉澱、生理處理後的二次沉澱及污泥處理階段的污泥濃縮池。

6、浮上法:適用於顆粒直徑很小,很難用沉澱法加以去除時,主要有電解浮上法、分散空氣浮上法和溶解空氣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處理方法

污水生物學處理具體來說是通過微生物所產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機物,從而使水得到淨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細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機物直接被菌體吸收;固體和膠體等不溶性有機物先附着在菌體外,由菌細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質,再被菌體吸收,通過微生物體內的氧化、還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機物轉化成微生物自身組成物質,另一部分有機物被氧化分解爲C022、H20等簡單的無機物,從而使污染物質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個大而淺的池塘,污水從一端流入,從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時存在着三種生化作用:

(1)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氣細菌進行;

(2)有機物的厭氧分解,主要由厭氧細菌進行;

(3)光合作用,由藻類和水生植物進行。

好氣細菌所需的氧氣,除了來自大氣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藻類光合作用釋放的。細菌代謝過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質以外,還產生C02、H20和無機鹽類,這些產物被藻類所利用。藻類細胞既能被細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動物吞食,使藻類不至過多積累。氧化塘的底部處於厭氧環境,過多的無機氮通過細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氣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體的富營養化。由此,氧化塘實際上是一個藻菌共生的生態系統,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容易操作等優點。缺點是佔地面積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進入曝氣池後,用機械或人工的方法連續鼓入空氣,經過一段時間,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狀泥粒,即所謂活性污泥。其主體部分是一些好氣性微生物,對污水中的有機物具有很強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並以有機物爲養料不斷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離開曝氣池以後,在沉澱池中沉澱,分離出來的水即爲淨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餘的以外,其餘的迴流到曝氣池,如此循環運行。活性污泥法的淨化效率很高,它對生活污水中有機物和懸浮物的去除率均達95%左右。但所產生的污泥量較大,有待進一步處理,運行中還容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

3、生物濾池法

生物濾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浸沒法濾池等多種形式。它們處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裝上碎石、爐渣、圓盤或塑料蜂窩等固體填料,當污水連續通過時,由於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層滑膩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這個小環境中,表層是好氣性微生物,內層是厭氣性微生物,中層則生長着大量的兼性厭氣菌。生物膜中除細菌外,還有以原生動物爲主的動物羣落,各種生物間形成食物鏈,污水中的有機物通過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有一部分通過呼吸作用而轉變成C02,最終能把有機物除去。

4、厭氧處理法

厭氧處理法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利用厭氣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質的方法,又稱厭氧消化。有機物質的厭氧分解,可分爲兩個階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機物分解成有機酸、醇、C02、NH3、H2S等,此階段有機酸大量積累,pH值隨即下降,故稱爲酸性發酵階段。在分解後期,由於所產生的NH3與酸發生中和作用,pH值逐漸上升,甲烷細菌開始分解有機酸和醇,產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細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機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階段稱爲鹼性發酵階段。污水生物處理的前三種方法各有優點,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脫落的生物膜形成廢渣,如不進一步處理會形成二次污染;

(2)對一些B0D5超過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廠污水等處理效果較差;

(3)消耗大量的動力。用厭氧處理法能有效的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同時還能產生生物能源——沼氣,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污水的生物學處理是目前世界各國在污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從發展趨勢上看,正由單純的'防治轉向綜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厭氧消化獲得沼氣和肥料,利用光合細菌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回收單細胞蛋白等,並進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決含無機鹽廢水的處理方法,防止有機物經微生物分解成無機鹽類而使水體富營養化,儘可能實現物質和能量的再循環。

三、水的化學處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學混凝法;

3、化學沉澱法;

4、氧化還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術:通過選育和培養高效的微生物菌種,製成製劑,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處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對污水進行降解和淨化。專家介紹,與傳統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術應用於城市污水處理具有五大技術優勢:一是投資省。目前國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大,需要大量的機械設備、管網和其他工程設施,投資成本每噸污水處理在1000元左右;而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設備少,佔地小,處理每噸污水不到500元,相比節約成本50%以上。二是運行費用低。據測算,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直接運行成本,一般在每天處理每噸污水0.5元至0.8元之間;而應用生物膜技術處理污水每天每噸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沒有“二次污染”。採用傳統的活性淤泥法處理城市污水,常由於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條件下製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淨化後,便會由於缺乏“營養”而自動消亡,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積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剋制劑的微生物菌含量達50億-200億個,大大高於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時還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優於傳統的活性淤泥法。採用生物膜技術,不僅能夠有效治理湖泊的富營養化,而且有助於修復和強化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淨能力。五是適合城市生活小區等小規模、有機負荷不高的污水處理。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省,運行費用低,並可節省管網建設成本,處理城市生活小區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擬的優勢。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術:粉末活性炭在污水處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歷史。自從美國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產生的嗅味以後,活性炭成爲給水處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機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外對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對三氯苯酚、二氯苯酚、農藥中所含有機物,三滷甲烷及前體物以及消毒副產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滷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對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認。可用於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3、曝氣生物濾池法:該工藝是一種淹沒式上向流生物濾池,其濾料爲比重小於1的球形顆粒並漂浮在水中。通過硝化和反硝化作用淨化水質,其處理能力大大高於活性污泥法,並能達到很高的排放水質標準。

目前,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廣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產生的腥臭污泥問題仍然令人頭痛。可嘗試用污泥進行垃圾場填埋、作有機肥料等。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6

根據《xx縣水務局關於開展全縣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的內容要求,現將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工作目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整改、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全力保障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力保障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工作重點:重點圍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特點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開展檢查和整治,特別是要全力確保重點設備和關鍵設備運行、有限空間作業和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營部。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污水處理廠(站)聯繫,負責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和指導。

三、安全生產大檢查範圍、內容

(一)檢查範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設施設備和作業現場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情況。

3、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設施設備完好狀況和日常管理維護情況;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和公告。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

5、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編制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配備必要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情況;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的總結評估工作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包括由公司負責運行管理的xx縣污水處理廠,以及微型污水處理站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廠(站)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組織落實,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並深入操作一線逐點排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大檢查收到實效,不流於形式。

(二)做好查出問題的整改

各廠(站)要根據主要內容認真對照檢查。堅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則,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產生原因並及時消除,對查出的問題要儘快整改。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隱患,要立即解決。對暫時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並制定整改計劃,確保可控在控。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按要求及時上報公司協調解決,堅決杜絕發生季節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設施設備異常的應對工作

各廠(站)要繼續做好汛期應對措施的落實工作。要結污水處理行業的實際抓住重點,做好高低壓供用電櫃、生化處理系統、潛污泵、風機等重點部位出現異常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物資的'完備,保證應急隊員的通訊暢通,提高管理人員及運行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四)堅持標本兼職,構建長效機制

對檢查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爲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長效機制。要把安全生產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工作相結合,標本兼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7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徵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範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並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衆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爲自覺行爲。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並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瞭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8

爲改善我縣農村衛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xx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xxxx〕xx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

(閩政辦〔xxxx〕xxx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羣衆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戶接戶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溼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爲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xx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範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戶管網約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1)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2)xxxx年計劃:建設xxx處。

(3)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1.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戶型或單戶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2.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戶,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溼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閒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x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溼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xxxx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xxx年-xxx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xxxx]xx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爲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2.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爲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爲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徵地等各項工作。

2.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儘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3.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爲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範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呼倫貝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呼倫貝爾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等。

1.3 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減輕危害:加強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建立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範和處置能力;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屬地爲主,分級響應: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全面負責,並按照級別實行分級響應。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預警、響應、指揮、處置、善後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呼倫貝爾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呼倫貝爾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水污染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或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可報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據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履行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件。

對需要自治區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由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自治區已成立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已派出工作組的,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全面配合自治區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對跨盟市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盟市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對需要自治區級協調處置的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由有關盟市級人民政府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

2.2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負責,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完成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並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爲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按環保部相關規定執行。

3.2.2預警信息發佈

藍色預警(四級)由旗市區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佈;黃色預警(三級)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發佈。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佈建議,同時通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和單位;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並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發佈的三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爲二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並由其按規定啓動預警信息發佈程序。

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出預警信息發佈建議,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公衆發佈預警信息,並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四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爲三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及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並由其按規定啓動預警信息發佈程序。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預警行動

開展污染源調查。開展對生產、貯存、運輸、銷燬廢棄化學品的普查,掌握全市涉水污染企業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佈情況。瞭解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預警信息發佈後,當地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區域,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調集水污染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範準備。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佈突發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後,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採取應對措施,並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情況,並通報同級相關部門。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覈實,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要求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

3.3.1部門間信息通報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人爲破壞、恐怖活動等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2跨區域的信息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及時通報相關區域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並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關區域盟市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對以下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1)初判爲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羣體性的事件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5)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認爲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水污染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爲I級、II級、Ⅲ級和IV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分別啓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啓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啓動IV級響應,由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啓動後,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1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羣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

4.1.2 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3 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羣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4 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呼倫貝爾市層面應對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水污染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並立即派遣應急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當需要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時,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主要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指導地方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爲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3)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統一組織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2.2響應措施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各相關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以下措施。

(1)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採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導截、收容、轉移等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主體不明時,在做好應急處置與應急監測的同時,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污染源。

(2)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制定綜合治污方案,採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採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澱、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劃定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保障受事件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必要醫療條件。

(4)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症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衆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5)加強應急監測工作。制定科學有效的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點位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爲應急決策提供依據。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可對監測方案進行適時調整。

(6)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衆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集體中毒等。

(7)通過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授權發佈、播發新聞通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藉助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多種途徑,及時、主動、全面、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迴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衆配合採取的措施、公衆防範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

(8)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爲;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羣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啓動響應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終止應急響應。

5 後期工作

5.1損害評估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評估結論作爲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水污染事件損害評估按照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等相關規定執行。

5.2事件調查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性質,提出整改防範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後處置

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呼倫貝爾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爲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加強水污染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水污染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水污染應急監測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水污染應急演練,提高突發水污染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物資與資金保障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制訂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水污染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鼓勵支持社會化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建立健全水污染應急專家、典型案例、水污染應急預案等信息庫,並實現信息共享。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支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水污染應急指揮技術平臺,逐步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有關專業監測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需要加強技術保障建設。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後,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0

爲了加快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步伐,減少縣城生活污水對黃河水質的污染,促進縣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適度超前、一次規劃、分期建設”的原則,以治理城區生活污水爲重點,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環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爲目標,解決環保問題,實現節能減排,推進生態建設。

二、建設目標及內容

緊緊抓住污水處理廠被列爲國家扶持建設項目,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歷史機遇,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千方百計加快進度,完成項目投資xx萬元,確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年底前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至縣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

爲切實加強對縣城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快建設步伐,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爲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爲組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x,具體負責項目協調、組織、實施。

(二)注重資金調度,建立補償機制

在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的同時,出臺xxx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建立污水處理費調整機制,統籌整合城維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各種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建立財政補貼機制,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確保縣城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強化質量管理,加快工程進度

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健全質量三級管理網絡,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工程質量達標和進度任務落實。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爲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一是建立項目監管機制,明確工程建設目標、時間節點,加大工程監管力度,監理、質檢站與項目業主同時到位,確保工程建設真正落到實處;二是建立項目專項跟蹤督查機制,形成定期督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制度;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工作失誤、推諉扯皮造成項目受損或延誤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1

爲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爲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爲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爲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各項指標任務,爲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遊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整治目標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爲,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三、整治任務

整治範圍爲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範圍內的工業窯爐、採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竈、露天飲食爐竈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爲: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爲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爲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竈,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淨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竈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嚮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竈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峯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淨型煤並安裝除塵、脫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着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爲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竈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竈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後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戶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並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爲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後),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爲;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戶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爲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臺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後及時兌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爲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後,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戶。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2

爲進一步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根據市政府《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20xx]14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下達20xx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發[20xx]7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啓動四鎮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鎮和鎮集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基本實現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生活污水處理率100%;農村鄉鎮建成區(中心村)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30%;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不低於35%;分散農戶開展生活污水處理比例達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糞池的方式治理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污水。用沼氣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污水。用人工溼地的方式治理集鎮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設三格、四格式化糞池。一般來說對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糞池進行治理,糞液用作農肥。此項工作主要是通過改水改廁來實現,建造標準與農村改廁標準相一致,由區愛衛辦解釋。

(二)建設沼氣池。對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污水一併通過沼氣池處理,沼液、沼渣用作農肥,建造標準與農村沼氣池補助標準要求相一致,由區農林水利局解釋。

(三)建設人工溼地。對於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分散農戶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沼氣池初步處理後,出水再經氧化塘或人工溼地深度處理,確保達標排放至水體。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鎮要制定農村污水處理專項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運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發動。7月底前四鎮要召開一次農村污水處理專項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農村污水處理工作。

(三)實施建設。8月至11月爲實施階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目標。

(四)全面驗收。12月底前對各鎮農村污水處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嶽麓區農村污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小組,於新凡同志任組、蘇春光同志任副組,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區愛衛辦以及四鎮行政正職爲工作小組成員。工作小組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和監督。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安排專項資金;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抓好沼氣技術指導,沼氣池資金申報,推進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區政府辦、區愛衛辦負責農村改廁的申報、監督、指導工作;區環保局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全區農村污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

(二)資金保障。農村污水處理工程經費通過申報改廁、沼氣池補助、申請環保專項資金等措施籌措資金,區財政按照改廁和沼氣池建設的補助標準提供資金配套,並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對各鎮給予資金獎勵支持,同時加大對各級下撥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專款專用。

(三)考覈保障。農村污水處理作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要內容納入區年度績效考覈範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將項目實施分解到各責任主體。工作小組對農村污水治理實施情況按月督查通報,年終統盤考覈。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在項目支持和資金安排上予以限制,並不予評優評先,降低考覈等次,給予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明確由行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並抽調人員成立專門辦公室。村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第一責任人,併成立組織機構具體抓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要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廣泛動員。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指導村民進行化糞池、沼氣池建設工作,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羣衆的環保意識,鼓勵公衆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人民羣衆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區愛衛辦和區農林水利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改水改廁和農村沼氣池建設進度,力爭多申請改廁和沼氣池建設指標;區環保局要加快人工溼地建設步伐;區財政要確保資金到位;各鎮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義務,全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並促進農村改廁工作、沼氣池建設工作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機結合,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四)加強信息報送。建立層級信息管理和報送機制,各鎮要快速、準確向工作小組報送相關信息,確保問題和困難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3

爲加強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行管理,全面提高其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水環境質量的改善,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方案所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xx鎮境內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所有農村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達到設計排放標準。

二、責任分工

以“屬地爲主、政府主導、羣衆參與和誰建設、誰運營、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體系。由於xx鎮轄區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維護管理沒有統一納入第三方運維,目前維護管理的主體是建設施工方和鎮村兩級。集鎮xx、xx村污水處理廠由拓興公司負責運營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相應行政村作爲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各級主體層層負責,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運維措施

(一)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xx村入河排污口2個,該兩村由區住建局拓興公司運營管理,達標排放,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含xx村、xx兩個污水處理廠)由村級維護管理,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1、xx村、xx兩個微動力污水處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負責運營管理,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運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異常等現象發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要對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鄉鎮和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尾水正常達標排放。

2、若委託第三方進行運營管護,管護過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第三方支付,並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鄉鎮和環保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各行政村作爲運維責任主體。

1、除xx村、xx村污水處理站採用微動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設施由各相應村負責運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專人定期加強維護管理。

2、各行政村負責把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加強宣傳教育,組織村民自覺維護治污設施不受人爲破壞。

四、加強領導

(一)成立xx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三個環保網格員任副組長,各村主任任成員。每個網格員掛鉤一個片區,形成分管領導組織牽頭,網格員監督指導,村主任具體負責的日常運維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對污水處理站所有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按要求對管網進行巡查,對管網出現的漏、堵、壞、溢等異常現象,儘快處理和修復。

(四)環保部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定期對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設施出水正常達標排放。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4

一、工作目標

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治理農村生活污水領域問題,確保《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提出的治理目標任務有效推進,促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規劃編制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問題。按照中央農辦等9部委印發的《關於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xx﹞14號)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閩環土函〔20xx〕9號)要求,各縣(市、區)在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時,要充分對接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要求,統籌規劃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脫離實際,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責任不落實、推進工作不力問題。根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莊不同定位、農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產排特點、環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工藝,確保農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體。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總責,縣(市、區)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街道)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實施主體,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治理目標。

(三)整治工程建設中的“腐敗”問題。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按季度抽查項目實施情況,對發現在項目安排上優親厚友、不尊重羣衆意願、貪污挪用或未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等問題線索,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各地要組織建立項目實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強過程監管,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現的'腐敗問題。

(四)整治管護運維長效機制不健全、設施失管“曬太陽”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內必須出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管護及運維制度,逐一明確本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權歸屬和運維管護責任單位,明確運維管護經費來源,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堅決杜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失管現象發生。

三、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農業農村廳聯合相關單位制定下發整治工作方案。各設區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於6月10日前上報省級備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6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結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方案》,組織所轄縣(市、區)開展自查自糾。

第三階段:抽查督辦,10月31日前完成。各設區市對所轄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的規劃編制、項目謀劃、羣衆意見徵集、項目公示、資金監管、推進實施、過程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開展抽查,堅決杜絕發生損害羣衆利益的“腐敗”問題。省級將按季度抽查項目實施推進情況,對推進進度慢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辦。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統本專項問題線索情況,並於6月25日、9月25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按季彙總報送省紀委監委。

第四階段:總結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要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專項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專項整治總結報告,於11月20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衛健委11月20日前將年度問題線索及整治工作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彙總後報送省紀委監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協作。各地要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湖長制管理,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相關質量監管部門作用,指導加強項目建設質量管控。生態環境部門主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理順垂改關係,協調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跟蹤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性監測;農業農村部門要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和住建部門分別指導做好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與城鎮污水管網和戶廁後端的銜接工作;衛健部門指導管護類村莊戶廁三格化糞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納,不得直接排入水體。

(二)定期調度督辦。省級將依託生態雲平臺“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監管系統”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過生態雲平臺上報項目進度、年度累計完成投資等情況,對進度滯後、項目針對性不強的,要督促加快進度並落實整改。省級將按時調度各地項目進展情況,並納入生態環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監督機制。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依託“閩政通”設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舉報平臺和公佈舉報電話,對羣衆舉報的問題線索按職責分工移交相關廳局或有關市、縣(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覈實處理,有關單位接到移交的問題線索後30天內書面反饋覈實處理情況。對羣衆反映的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突發性水污染的應急預案15

爲進一步夯實我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礎,確保已建設的設施正常運行、發揮效益,避免閒置浪費,同時爲落實國務院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檢查反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的`整改工作,根據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壽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壽政辦祕【20xx】32號)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全面排查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問題的基礎上,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意見整改。以問題爲導向,突出重點,有序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整改工作的落實,因地制宜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條件,逐步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儘快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減排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工作目標

加快設施完善改造;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水質監測的頻次,定期對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達標排放;在第三方檢測反饋問題提出整改方案的基礎上逐一落實整改,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已建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中發揮應有作用。

三、主要任務

(一)解阜社區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提升泵故障、跳閘;收水管網少量進水,無格柵,標識標牌缺失;TBO系統上種植芝麻等農作物;地埋式調節池、厭氧池鋼結構池體鏽蝕。

2.整改方案:提升泵修復,恢復使用,測試TBO系統布水狀 態;增設進水格柵,完善現場標識標牌;修復TBO系統上管路、地埋式鋼結構池體除鏽防腐;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解阜社區

5.責 任 人:

(二)建設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時控開關控制系統,未設置時間;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標識標牌 缺失;收水管網無進水,無格柵,提升泵故障;潛水曝氣器兩臺:一臺氣量較小,另一臺無氣量,曝氣盤安裝位置錯誤;太陽能無供電,電源爲居民區臨時電,裸電纜從水塘穿過,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護欄高度不夠,存在安全隱患。

2.整改方案:改時空開關爲PLC控制;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改太陽能爲市電、市電電纜架空敷設,消除安全隱患;更換潛水曝氣器爲鼓風機池底曝氣盤重新安裝,更換提升泵;增設不低於1.5米高度護欄並加鎖管理;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

5.責 任 人:

(三)譚套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生化系統停運,現場只用砂濾處理污水後排放;收水管網正常,無格 柵,護欄高度不夠,存安全隱患;二氧化氯不能運行,通過時空 開關控制系統;砂濾出口漏水,無壓差表;厭氧池口堵塞大量塑 料泡沫塊,除調節池,所以池內都曝氣,大量白色泡沬。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完善標識標牌;兩臺砂濾系統更換濾料,增設不低於1.5米高度護欄並加鎖管理;修復漏水點,恢復消毒設備功能;曝氣管路增加調節閥門,生化段培菌;改時空開關爲PLC控制;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周德祥

4.責任單位:鎮環保工作站譚套村

5.責 任 人:

(四)紅旗村生活污水處理站:

1.存在問題:無標準化排口,無出水;系統通過時空開關控制,未設置參數;收水管網有進水且存在直接河流,進水無格柵;迴流泵、硝化液迴流到對應池體管口未固定,漏水;現場標識標牌缺失,好氧段無菌;地埋式鋼結構池體有鏽蝕。

2.整改方案:增設標準化排水口;改時空開關爲PLC控制;完善標識標牌,好氧段培菌,恢復系統運行狀態;修復漏水點、鋼結構池體防腐措施;穩步推進管網建設並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開展站區周邊環境清理整治。

3.責任領導:

4.責任單位:

5.責 任 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整改工作領導組;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工作目標、時間節點,確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

2.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整改資金需求,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3.強化獎懲,狠抓落實。對整改任務未能按時完成的單位和個人,兌現績效獎懲,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依法依規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