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推進方案合集五篇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指的是爲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應該怎麼制定纔好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推進方案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推進方案合集五篇

推進方案 篇1

爲進一步推進全區“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合理劃分部門職責,杜絕工作中責任主體不清,遇事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區編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在區治庸問責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全面推進此項工作,通過“清責、對責、定責、評估”四個階段層層落實、環環相扣,初步對全區所有職能部門和街道所提出的11條問題做出職責調整建議。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一件事由一個部門負責”、“一件事有一個部門牽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三定”規定,對各部門履行職能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梳理,針對當前熱點、重點、難點工作,科學界定和劃分經濟發展部門、城建城管部門及其他社會管理部門的職能職責,着力理順部門與街道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合理劃分職責權限,明確責任主體和職責分工,解決推諉扯皮、責任不清等問題。爲順利完成“三件大事”和區域經濟轉型發展、跨越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組建專班,明確任務

爲紮實推進進一步理清部門職責工作,根據區治庸問責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在區委組織部領導下成立了由區編辦、區法制辦、區人力資源局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並明確了專班成員單位的責任:區委組織部負總責,區編辦負責具體工作,區法制辦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諮詢,提供法律、法規的支撐,區人力資源局協助配合完成調查、分析、論證等工作。同時對這項工作面臨的形勢、現狀和要達到的目的進行了討論。在此基礎上,工作專班認真學習領會市、區有關文件和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精神,並結合我區實際,爲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計劃性,由區編辦負責草擬了《關於進一步理清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對《方案》進一步完善,將具體理清工作分爲清責、對責、定責、評估等四個階段,明確了各階段的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和完成時限,爲順利完成這項工作奠定基礎。

(二)深入調查,摸清情況

爲了解第一手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方案》的工作計劃,在各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對本部門現有職責進行清理的基礎上,4月17日——27日,區工作專班對全區所有職能部門和街道進行了走訪調查。爲突出調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專班按職能相近、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相關的原則,將全區職能部門分爲經濟發展部門、城建城管部門、社會管理部門和其他服務保障部門等四個調查點,將11個街道分爲四個調查點,爲突出我區“三件大事”的工作重點,其中將長豐街、漢正街單列爲兩個調查點。重點對職能部門職責交叉重疊、邊界不清、主體不明和街道與職能部門責任不清,權責不明等易推諉扯皮問題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傾聽各職能部門的建議和街道的心聲。在走訪調查的同時,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及時反映工作的進展和各職能部門及各街道反映的問題和有關建議,工作專班編髮了13期工作簡報。通過開展走訪調查,爲各職能部門與各街道搭建了溝通協商、交流互通的平臺,各職能部門和街道均暢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有力地推動了這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分析問題,論證調整

在各職能部門自查和工作專班走訪調查的基礎上,工作專班對各職能部門和街道提出的問題進行梳理歸類,認真分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論證職責職能的歸屬,涉及市職能部門的,及時向市機構編制部門反映,尋求指導與支持,涉及區職能部門之間的及時提出初步調整方案,向有關職能部門反饋。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回告,對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深入到有關職能部門討論論證,力求做到調整的依據充分,職能部門認同。

三、專班分工

區委組織部負總責,區編辦負責具體工作,區法制辦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諮詢,提供法律、法規的支撐,區人力資源局協助配合完成討論、分析、論證等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轉發市級文件(6月28日——6月29日)

轉發《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沿街違規開設門店等十個突出問題涉及部門管理責任的通知》(武政辦〔20xx〕83)的文件,進一步明確市十個突出問題涉及的部門管理責任。

(二)徵求意見(7月2日——7月6日)

擬定區部門職責調整方案,並再次向區職能部門以及街道徵求意見,對方案的合理性與可行性進行深入論證。

(三)上報市編辦(7月9日——7月11日)

將部門職責調整方案上報市編制部門審覈。

(四)提交編委會(7月12日——7月13日)

根據市編制部門的審覈意見修改部門職責調整方案,並提交區編委會討論。

(五)公佈調整意見(7月16日——7月18日)

對職責調整和職責重新劃分的部門,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確,並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羣衆的監督。

(六)評估總結(7月18日——7月20日)

各部門根據新調整的職責運行後,工作專班對相關部門進行回訪,及時掌握情況,對此項工作的效果做出評估,確保部門職責劃分明晰,權責歸口到位。

推進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xx-20xx年)》的要求,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爲契機,按照市、區、街辦的統一部署,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爲載體,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爲主要內容,以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爲手段,以培養誠信文化爲根本,大力加強社區誠信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實現制度化、規範化,初步構建我社區誠信建設配套制度,使我社區誠信環境有所改善,羣衆對誠信建設滿意度得到提高,爲構建完整的誠信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二、重點領域及重點工作

(一)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制度化。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進一步推廣重大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制度,拓寬公衆參與政府決策的渠道。在行政許可、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科研管理、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申請政府資金支持等領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逐步建立健全政務和行政承諾考覈制度。

(二)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制度化,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承諾和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及安全生產失信行爲懲戒制度。

(三)全面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制度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實施中的申請、審覈、退出等各環節的誠信制度,加強對申請相關民生政策的條件審覈,強化對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監管,將失信和違規的個人納入信用黑名單。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制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示辦法,建立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違法行爲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辦法。建立環境管理、監測信息公開制度。建立企業對所排放污染物開展自行監測並公佈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制菠健全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制度,規範社會組織信息公開行爲。

三、當前主要任務

(一)加強社會信用機構和信用制度化建設。將信用管理機構和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及其能力建設作爲首要任務,完成機構的設置和掛牌工作,做到人員職責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建立“紅黑榜”發佈制度。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媒體,發佈誠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發佈失信企業和個人懲戒措施,在全社會形成誠信守信的良好氛圍,使誠信的人受益、不誠信的人受到懲戒,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輿論氛圍。社區在內部網站上發佈“紅黑榜”。

(三)加快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社區信用信息工作機構要加強社會信用信息的徵集。積極做好信用信息的報送和更新工作,逐步實現轄區企業及其他社會法人信用信息共享。

(四)構建獎勵誠信、約束失信工作機制。和轄區各金融部門建立社會誠信建設制度,加強合作,推動建立覆蓋全社會的誠信信息系統。社區在9月底之前建立和完善本轄區的信用獎懲制度,重點加強對個人失信、商業欺詐、違法虛假宣傳、製假售假等失信行爲的監督。

(五)開展“誠實勞動、誠信經營”創建活動。開展“做精工產品、做誠信企業”活動、“誠信經營示範店”活動、“誠信做食品”活動,推出一批市場認可、羣衆信任的誠信示範企業、門店。

(六)深化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重點在食品藥品、社會服務(窗口行業)和公共秩序(公共場所)三大領域,針對誠信缺失、公德失範問題,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要突出“以信爲本”,集中梳理和整治製造、包裝、銷售等各環節中誠信缺失問題,大力整治製售假冒僞劣食品藥品現象。要突出“以人爲本”,梳理和整治窗口行業存在的服務質量差等突出問題。要突出“以禮爲本”,大力開展整治公共場所不文明現象,勸阻不文明行爲。要切實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評議、道德引導、道德治理、道德宣傳”工作,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四、領導機構。

爲加強社區誠信建設工作,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社區成立誠信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陳永福

副組長:陳紅莉

成 員:蒲小英 苗敏周 趙 瑞 杜文利

劉菊霞 申麗萍 焦婷婷 賈 丹

五、實施步驟

20xx年我社區誠信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準備階段。制訂完善活動方案,組織召開工作動員會議,啓動誠信建設工作,誠信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社區根據實施方案的內容,對照工作任務,逐項落實,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積極開展工作,並根據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工作進度情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社區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部署,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社區誠信建設實施方案、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務必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三)大力宣傳。要部署社區誠信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在轄區大力宣傳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重大意義、具體安排和要求,讓本轄區所有涉及的企業、人員及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到誠信建設活動中來,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氖圍。

推進方案 篇3

關於全面實行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的實施辦法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全面實行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津黨組發[20xx]13號)文件要求,爲進一步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現就我區全面實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一、總體要求

實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要按照“區域統籌、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共建共享”的原則,創新黨組織設置,完善體制機制,整合服務資源,不斷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在區域內各項事務中的領導、統籌、協調功能,全力構建以街道工委爲核心,以社區黨組織爲基礎,轄區單位黨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化黨建格局。各街道工委要充分認識實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的重要性,積極爭取駐區單位黨組織的支持,到20xx年底,現有街道和社區全部建成“大工委”和“大黨委”,今後,新建街道和社區一律組建“大工委”和“大黨委”。

二、委員設置

1、委員的組成。“大工委”和“大黨委”採用“現有專職委員+兼職委員”的模式配備,兼職街道工委委員一般配備5-7名,兼職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委員一般配備3-5名,各街道和所屬社區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整。兼職委員由轄區內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擔任。社區黨委兼職委員也可由雙聯繫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居住在社區的在職黨員擔任。

2、兼職委員的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黨員和羣衆開展各項活動;(2)參與討論轄區內黨的建設、社會事業、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社區建設等重大事項,參與研究、制定轄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對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建議;(3)協助街道社區黨組織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指導轄區範圍內居民自治和各類羣團、社會組織開展工作;(4)協助街道社區黨組織充分利用和整合轄區內各類服務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務體系;(5)完成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兼職委員的產生程序。主要採取聘任方式產生,社區兼職委員也可採取選任方式產生。兼職委員的產生應遵循廣泛推薦、組織遴選、上級批覆、組織聘用、全面公示等五個步驟。

(1)廣泛推薦。街道工委和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醞釀,提出初步意向人選。

(2)組織遴選。街道工委、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召開會議,對兼職委員初步人選進行研究討論,投票表決通過擬聘用的兼職委員人員名單,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3)上級批覆。街道工委兼職委員由街道工委提出人選,上報區委組織部部務會討論決定並作出批覆,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兼職委員由社區黨委、支部(總支)提出人選,上報街道工委會議討論決定並作出批覆。

(4)全面公示。街道和社區黨組織應對擬聘用的兼職委員進行廣泛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

(5)組織聘用。街道工委兼職委員由街道工委聘任並頒發聘書。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兼職委員由社區黨組織聘任並頒發聘書,任期與本屆社區黨組織任期相同。

4、兼職委員的退出和增補。因工作調動等其他原因不便繼續履職的,經所在單位黨組織書面通報區委組織部、街道工委和社區黨組織後,由街道工委和社區黨組織解除其兼職委員職務。因不認真履行職責、不遵守相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經街道工委和社區黨組織研究並上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後,免去其兼職委員職務。社區黨委、支部(總支)兼職委員任期屆滿且不再擔任下屆委員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補兼職委員的,按照兼職委員產生的程序辦理。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大工(黨)委決策議事制度。建立例會制度,定期召開街道“大工委”會議和社區“大黨委”會議。因工作需要,街道工委和社區黨組織可隨時組織召開會議。主要任務是學習傳達上級黨組織有關部署要求,研究討論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和社區建設重大事項,對轄區內社會性、羣衆性、公益性工作作出決議。完善社區協商議事會,對社區內發生的重大問題以及事關社區公共利益和羣衆切身利益的事務進行民主議事協商,對社區民情進行收集、研究,提出建設性意見。建立健全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社區居委會對物業公司、業委會的指導、監督和協調,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2、建立駐區單位黨組織報到制度。駐區單位黨組織要到社區黨組織報到,定期與社區黨組織聯繫溝通,每年至少1次。區黨政機關黨組織要走在前頭、作出表率,落實好“雙聯繫雙報到”制度,做好服務羣衆聯繫社區工作。社區黨組織要通過定期走訪、召開聯席會議或座談會等方式,主動與駐區單位黨組織聯繫溝通,瞭解駐區單位黨組織的需求及意見和建議,對區域化黨建工作進行部署、推進、督促和總結評議。

3、建立街道社區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共駐共建制度。街道社區和駐區單位黨組織要優化、整合社區人力、物力、財力和社會資源,共謀社區發展,共同開展社區公益事業和形式多樣的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活動,做到條塊聯運、組織聯建、黨員聯管、活動聯搞、資源聯用、服務聯做,共同做好美化環境、維護穩定、促進和諧和幫扶困難居民羣衆工作,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圍。

四、組織領導

全區各工委、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把實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區“大黨委”,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作爲鞏固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大力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措施。區委組織部將把“大工委”和“大黨委”的組建和運行情況、各單位黨組織參與共駐共建情況,作爲黨的建設考覈指標納入績效考覈。駐區單位黨組織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落實各項要求。各街道工委要結合本區域實際,按照本實施辦法的原則和要求,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紮實有效地推進轄區基層黨建工作。各社區黨組織要做實做好基礎工作,主動與轄區單位加強聯絡和溝通,結合實際制定簡便易行的共建工作計劃,進一步調動轄區單位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參與區域性事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推進方案 篇4

爲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年內實現“一照一碼”,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50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快登記改革步伐

根據省、市“三證合一”改革的指示要求,加大推進力度,加快改革進程。在20xx年年內,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同時先行探索開展“一照一碼”試點,年內實現“一照一碼”。

二、保障綜合窗口建設

“三證合一”綜合窗口承擔業務諮詢、表格發放、材料收取和證照核發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在規程、人員和經費等方面切實予以落實。凡是企業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一律在綜合窗口實行“三證合一”登記,並由綜合窗口統一收件,核發一份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要配齊窗口工作人員,加強窗口人員業務培訓,使其不僅收悉工商登記業務,還要熟悉質監、國稅、地稅審查業務,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綜合窗口運行和人員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解決。

三、嚴格“一表申請”登記

嚴格按照《江蘇省“三證合一”登記申請材料規範》蘇政務辦發〔20xx〕6號的通知要求。凡是企業申請設立或變更登記,申請人只需填寫一張《“三證合一”登記申請表》,提交一份“三證合一”註冊登記申請材料即可。市場監管、國稅、地稅部門不得要求企業重複提交部門內部表格及登記材料。

四、市場監管、國稅、地稅部門要依託企業註冊登記並聯審批平臺,實現數據互換和檔案互認

綜合窗口收件後,應及時將材料提交至工商登記窗口。待工商登記窗口覈准後,綜合窗口實時將檔案掃描上傳至企業註冊登記並聯審批平臺,提供給國稅、地稅等部門共享使用。市場監管、國稅、地稅部門共同審查的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審查的,其他部門不再重複審查。同時切實做好工商黑名單信息和稅務非正常戶信息的共享工作,使綜合窗口收件能瞭解相關限制等級信息,及時告知申請人,避免收件後申請人無法辦理登記的情況發生。

五、優化登記管理服務

縣政務服務中心要適應“三證合一”等級制度改革的需要,規範申請、受理、審查、覈准、發照等程序,最大程度地縮短登記審批時限。要在綜合窗口統一製作“三證合一”登記辦事指南,明確企業設立(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等各個環節的操作流程,使申請人一目瞭然,方便辦理。要堅持公開辦理、透明辦理、限時辦理,提高登記審批效率。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爲申請人提供諮詢服務。

推進方案 篇5

第一條 爲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技術開發計劃,科研項目的研究資料。

2、工藝規程、工藝技術參數等技術資料。

3、技術改造計劃、項目等資料。

4、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文件、資料。

5、與有關部門往來文件、信函等,以及有關會議文件,會議經錄、紀要和決定。

6、與項目組技術相關的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7、在項目組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三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各類紙製、電子及影相資料,應標明“祕密、機密、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凡有祕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打印、複製、收發、傳遞、閱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保存祕密文件,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文件櫥內。

第四條 公司祕密根據公司需要,限於一定範圍內的員工接觸;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相關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按照任務分工與進出程序規定才能進出。

第六條 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閱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第七條 加強印章使用管理。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章使用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未經批准不得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第八條 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內部辦公信息。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第九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跟隨領導外出或辦事的司機及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做到不傳。

第十條 保守公司祕密一定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第十一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