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5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供水保障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5篇)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爲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片區範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範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爲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爲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爲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爲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六、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爲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1000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爲6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乾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爲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啓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爲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爲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佈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八、應急處置

對於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啓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啓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採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羣衆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着優先考慮羣衆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闢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後,經上級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儘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爲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九、應急保障措施

爲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覈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後的防疫工作,並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採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並及時通報環境危害範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鑑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佈應急結束。並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2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於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羣衆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爲主,水源主要爲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佈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爲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羣衆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羣衆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覈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爲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羣衆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爲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8-8746001。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羣衆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幹部值班制度合併,實行鄉幹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於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佈情況:後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樑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羣衆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採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佈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並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採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採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採取絮凝、沉澱、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啓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後,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並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羣衆工作,保持社會穩定,並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和意義。

爲應對綏陽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鳳岡縣綏陽鎮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地質變化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爲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編制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鎮水利站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根據突發水源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影響範圍和所需動員的資源等因素,分類分級設定和啓動應急預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人民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基本概況

(一)自然地理

1.地理位置。

綏陽鎮位於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北面,距縣城約19公里,地勢平坦,土地肥沃,交通便捷,鳳務公路橫穿其境,與湄潭、務川、德江接壤,是鳳岡的北大門。全鎮總面積15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28萬畝,轄六村一居,62個村民組,8578餘戶,總人口3.57萬人。現有遠程教育光纖接收站2個,信息站10個,播放點1個。是典型的山區農業鎮,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96%,糧、油、煙、畜、桑是傳統支柱產業,農民人均純收入1750元。

2.地形地貌。

綏陽鎮地處黔北高原東北部,大婁山南坡,屬黔北山原中、低山丘陵峽谷地貌類型。最高海拔位於瑪瑙村土巖壩,海拔1186.6m,最低點爲大石村新場組,海拔686.2m,大部分地區海拔高程在800~1000m,平均海拔高程830.9m,最大高差達500.4m。地貌呈南北起翹並向東傾斜的“馬鞍”形,山地崎嶇,溝谷縱橫,田高水底。全鎮以山地爲主,山地區面積佔82.9%,山間平地區佔17.1%。地貌主要有溶蝕地貌及侵蝕地貌兩大類,展布於槽谷、谷地周邊,侵蝕作用強烈。境內主要河流均屬烏江水系,主要有洪渡河、綏陽河、梓柏河、硯臺河、和大量小溪溝。境內河流一般坡降大,多險灘急流,無航運之利。

3.河流水系。

綏陽鎮境內河流均屬烏江流域,由衆多支流分別彙集成洪渡河烏江一級支流,其中市級河流1條洪渡河境內河長2.4公里,縣級河流3條,綏陽河境內河長32.6公里、洪渡河全長25.3公里和柏梓河全長5公里;小一型水庫1座(黃泥塘水庫總庫容192萬m),小二型水庫2座(後山水庫總庫容16萬m、雙慶水庫總庫容17.5萬m。

4.氣象。

綏陽鎮屬中亞熱帶溼潤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氣候溫和,雨量充沛,無霜期長;春季天氣回暖較早,但不穩定,冷空氣活動頻繁,常出現低溫雨,局部地區有冰雹大風,但成災不嚴重;盛夏多伏旱,秋季多綿雨,入冬後氣溫降低,降雨量減少。根據鳳岡縣氣象站資料統計,多年平均氣溫15.3℃,最熱7月平均氣溫27.5℃,最冷月平均氣溫6.3℃,實測最高氣溫39.7℃,實測最低氣溫-5.5℃,多年平均無霜期279天,多年平均相對溼度爲82.2%,多年平均年日照1031小時。多年平均最大風速爲12m/s,實測最大瞬時風速14m/s。灌區內降水較豐沛,降雨日數較多,多年平均降雨量1241.8mm,其中最大年降水量1559.6mm(1997年),最小年降水量847.9mm(1990年)。年際變化不大,Cv=0.19,Cs=2Cv。年內分配不均,多年平均汛期(5~10月)降水量941.2mm,佔全年75.6%,枯期(11~4月)降水量300.8mm,佔全年24.4%。最大一日降雨量178.1mm(1991年7月3日)。

5.水文地質條件。

區內出露巖組主要爲碳酸鹽巖,分佈廣泛;其次爲碎屑岩,總體上碳酸鹽巖與碎屑岩呈相間分佈。根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地下水主要爲岩溶水及基岩裂隙水,鬆散巖類孔隙水次之。碳酸鹽巖分佈區富含裂隙溶洞水及溶洞裂隙水,其中裂隙溶洞水多分佈在∈1q、∈2-3ls、O1t+h、P1q+m、P3c、T1m等地層,其以上地層分佈區岩溶極其發育,一般泉水流量1—20L/s,地下暗河流量多大於20L/s,地下徑流模數5~10L/2。碳酸鹽巖與碎屑岩相間分佈區主要爲溶洞裂隙水,一般泉水流量多<10L/s,地下徑流模數2~4L/2。碎屑岩集中分佈區含基岩裂隙水,泉水流量多<1L/s,地下徑流模數多<1L/2。鬆散巖類空隙水主要賦存於第四系覆蓋層中,分佈於緩坡臺地及地勢低窪地帶。

地下水主要靠大氣降水補給,地下水的運動方向受地質構造和地形地貌的控制,沿岩溶管道、岩溶裂隙及斷層等運移,就近在溝谷等低窪地勢以裂隙泉、斷層泉形式集中流出或分散滲出地表補給地表水,區內較大的河流有洪渡河。

(二)農村用水現狀。

綏陽鎮現有行政村、社區7個,人口4.2萬人。農村飲水水源除集鎮、永盛社區部分與鎮自來水公司管網連接外,其餘村各有各的水源,水源主要爲地表水,水源基本保障。(三)農村用水風險分析

農村用水的風險主要爲水量不足、水質達不到飲用水標準。遇乾旱時,農村供水水源部分乾枯,導致用水戶無飲用水,吃水要到較遠的地方去拉,這樣會影響村民的生產生活;水源未消毒或被污染等,導致居民由於飲水生病。

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一)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析。

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人爲造成的事件和自然災害造成的事件。

(二)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類。

1.我鎮主要水源爲地表水,部分水源爲季節性水源,遇乾旱時水源變小,導致部分地區有缺水的現象。地表的污染物直接滲透到井下的可能性不大。

2.蓄水池長期不清理和消毒,可能繁衍各種病菌,造成水質污染。

3.人爲的在機井、蓄水池、儲水塔、水廠內投毒或投放其他污染物,造成水質污染。

4.管網爆管、外部因素損害事故。

5.水廠停電或水質污染事故。

6.不可抗力事件。

(三)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爲三級: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1.Ⅰ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1000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一)分類應急措施。

1.部分地區有缺水:採用備用水源或用車拉水供應。

2.造成水質污染:立即對畜水池進行清洗和消毒,保證水質達到飲水標準。

3.管網爆管、水廠停電、外部因素損害事故時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二)分級應急措施。

1.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鄉、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組織組成。

成立綏陽鎮農村水源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農村水源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黨政辦、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財政所、派出所、執法分局、衛生院、民政辦、村管站、自然資源所、林業站、退役軍人管理站、鎮供水公司、各村社等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

(二)應急組織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及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環保站、民政辦、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環保站、民政辦、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佈工作。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黨政辦:統籌組織協調全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和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佈等工作。

水利站: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經費使用的監管。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羣衆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工作。

村管站:負責做好鎮內1000人以上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爲,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自然資源所: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的審覈、批覆工作。

派出所、綜合執法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羣衆維穩工作,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電工組: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鎮供水公司:負責集鎮、龍鳳村、漆坪村公司供水範圍內供水保障和農村供水應急取水保障。

各村社:負責各轄區內集中式供水工程和農村散戶供水管護工作,統籌協調轄區內水資源的`調度和管理。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鎮供水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25371001,多渠道獲取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鎮防汛抗旱辦公室)。

2.水污染信息(鎮村管站、衛生院)。

3.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村民委員會和鎮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村民委員會在獲取信息後,應在1小時內向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三級。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供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1.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八、預案運行機制

(一)監測。

1.旱情信息(鎮防汛抗旱辦公室)。

2.水污染信息(鎮村管站、衛生院)。

3.供水工程信息(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二)預警。

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決定,一般劃分爲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用紅色信號表示。

Ⅱ級預警(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用橙色信號表示。

Ⅲ級預警(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1至0.5萬人飲水不安全),用黃色信號表示。

Ⅳ級預警(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03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用藍色信號表示。

(三)預案啓動。

鎮供水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縣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綏陽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爲三級:

1.全鎮應急預案:鎮水利站負責編制完成全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2.村(社區)級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鎮供水應急辦公室備案。

3.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上級單位備案。

(四)先期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鳳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佈。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五)應急響應。

1.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應採取向受災村組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受災居民儘快使用生活用水。

鎮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爲羣衆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2.醫療救護。

鎮衛生院、村管部門要及時對事發地加強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應積極配合醫療救護隊開展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發動羣衆積極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及早恢復供水。

4.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後,新聞媒體要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羣衆情緒,防止發生恐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六)應急結束。

1.解除應急響應的條件。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復正常後,該相應等級應急響應結束。縣應急領導小組協助當地政府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2.解除應急響應的發佈程序。

解除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的發佈,經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後,由指揮長髮布解除命令並在縣級新聞媒體上發佈。

解除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發佈,經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同意後,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髮布解除命令並在縣級新聞媒體上發佈。

(七)善後處理。

1.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1周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和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機構應分別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處置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水利部門負責技術支持。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鎮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事發地農村飲水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方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應急保障和監督管理

(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鎮人民政府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xxxxxx,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3.搶險隊伍保障。

鎮武裝部負責制訂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隊伍保障預案,以基幹民兵爲骨幹力量組建搶險突擊隊,作爲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搶險的基本保障隊伍,統一由武裝部調動,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4.財力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及時覈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水源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5.搶險物資保障。

鎮應急辦負責制定物資儲備預案,負責水源應急事件搶險物資的儲備及供應。

6.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後的防疫工作,並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採取監控措施。

鎮村管站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並及時通報環境危害範圍。

7.治安保障。

鎮派出所、綜合執法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鑑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8.供電保障。

鎮供電所負責制訂供電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現場的供電保障。

9.後勤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制定後勤保障預案,負責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緊急搶險時搶險隊伍的後勤資金保障。

鎮黨政辦負責根據縣氣象局提供氣象信息做好天氣氣象服務。

(二)監督管理。

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各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孝感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部門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而制訂的,目的是爲了提高保障我鎮鄉鎮集中式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村(居)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2.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1.2.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等部門規章、地方性相關法規等,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2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3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4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4.5因人爲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自然地理情況

孝感鎮位於德陽市區西北郊,是四川省第一批小城鎮試點鎮。近年來,孝感鎮始終堅持以發展爲第一要務,以城鎮建設爲龍頭,以改革開放爲動力,以招商引資爲重點,鎖定建設區域性中心城鎮目標,全力打造城鄉一體化鄉鎮,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3、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各村(居)、各相關部門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3.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設立孝感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環保辦,聯繫電0838—2440145、2440706。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本級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各村供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及上級部門報告。

3.2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配合鎮政府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信息報告。供水單位、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本鎮及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鄉情。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2預警發佈。預警信息應標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措施和發佈機關等。4.2.3指揮體系

4.2.3我鎮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安全應急預案,報區人民政府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供水單位應在第一時間通知鎮應急辦,並匯同鎮人民政府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區級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鎮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三級。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啓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組長的鎮長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區級工作組和村雙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村雙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後,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政府及區環保局備案。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鎮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5.6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我鎮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區級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我鎮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鎮衛生院、新鐵醫院在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信息發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區級或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4)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鎮各級部門要儘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由鎮民辦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鎮派出所、交警中隊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鎮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供水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並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將方案報鎮政府備案。

7、後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向區委、區政府逐一彙報後由我鎮具體負責實施。鎮生部門在上級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有關部門對參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上報區政府批准後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5

爲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範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爲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三小組: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應急預案啓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佈啓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並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並保證能隨時啓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並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並負責收集和彙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後,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後及時到達現場,詳細瞭解事故的有關情況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彙報,並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5、指揮部聯絡電話: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並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彙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准後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後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

近期天氣變化,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後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儘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准,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佈終止。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做好我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衆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對飲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國家財產、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損失。

(三)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

5、《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開展飲用水源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採取措施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部門應完善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3、分級負責、協調配合。依據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鎮及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善後等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鎮成立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本地區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對本轄區發生的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赴事件現場進行先期應急救援處置;

2、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執行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領導的指示、命令;

3、發佈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和處置命令,啓動相關預案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發佈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決定採取重大應急處置措施;

5、負責指揮、調度以及調動民兵、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警

(一)預警分類

根據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劃分爲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二)預警確定原則

Ⅳ級:一次發生1人以上飲水輕度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輕傷或財產損失3000元以上;

Ⅲ級:一次發生5人以上飲水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重傷或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

Ⅱ級:一次發生1人以上飲水深度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傷殘或財產損失10000元以上;

Ⅰ級:一次發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30000元以上。

(三)報告

1、報告方式:事發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報告,並由鎮人民政府聯繫縣政府辦、縣政府應急辦、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報告可採取環保舉報電話或環保值班電話、傳真、人員直接報告等形式。

3、報告程序: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對事件情況進行甄別、覈實。屬一般、較大級別的,由鄉鎮啓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屬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的,應立即向區政府報告,啓動區級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並同時上報市環保局。

四、應急響應

(一)各類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處理

1、一般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一般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派專人進行調查確認,並對災害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和衛生安全監督機構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理工作,並按照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

2、較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反應

接到較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救援組織人員調查確認,並對危害進行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開展救治工作,並按照規定向區政府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3、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請援組織專家調查確認,並對險情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向區級應急指揮部求援救援人員現場施救,分析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按照規定報告有關情況。

4、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區級應急指揮部請援專家調查確認,並對危害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負責組織和協調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現場調查和處理,協調落實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結合實際情況,配合區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水源處理不能達標的應急處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質急劇惡化,處理工藝不能處理達標時,採取以下緊急預案:

1、立即關閉供水閥門,通知用水戶停止用水;

2、立即對水源地水質進行採樣分析;

3、及時啓動備用水源開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質恢復正常後,再開閥供水。

(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後期評估及其應急保障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後,在鄉鎮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有: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醫者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評估報告報區人民政府。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遵循“預防爲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組織建設,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加大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處理技術研究,保證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基本響應程序

1、基本應急

接到Ⅳ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一般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Ⅲ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較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Ⅱ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Ⅰ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2、擴大應急

當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趨向時,立即報請縣人民政府求援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趕赴現場,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擴大,直至解除應急響應。

(五)新聞報道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由鎮應急指揮部通過電視、廣播公開發布供水安全事故的發生、救治方案和現場事故情況,解除社會公衆的恐慌,爭取社會公衆的支援。

(六)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後,向縣人民政府請示,解除應急響應,經批准同意後,宣佈應急響應的結束。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響應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羣衆,妥善安排災後重建工作及羣衆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後勤保障組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搶修組進入實地對污染物進行清理收集,防止隱患隱藏。

(二)社會求助

向社會公衆呼籲,爭取志願者伸出援助之手,對災民災情進行物質或資金捐贈,贈物贈金由後勤組專人保管,專項專用。

(三)保險

建立健全保險機制,由財保公司根據災情損失進行理賠。

(四)調查總結

事故的調查總結由鎮應急指揮部承辦,調查結果報請縣人民政府審覈。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將應急成員單位的電信聯絡工具記錄在冊,建立通信信息庫,利用電信聯絡工具或文字通報,及時傳達救治進展情況,後勤組負責向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等進行聯絡通報。

(二)裝備保障

根據財力適當配置應急裝備與器材,滿足應急處理的需要。

(三)交通運輸保障

鎮備小車和大貨車各一輛,用於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協調交警、交通路政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四)醫療衛生保障

與縣人民醫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五)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防止災民和社會公衆的情緒波動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動,保證社會穩定,協調公安部門警力支持,進行安全警戒。

(六)物資保障

購置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備用。

(七)經費保障

原則上本鎮自籌,如數額過大,可申請區政府解決。

(八)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衆自願者援助救災。

(九)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請縣人民政府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十)建立備用水源

鎮的備用水源爲沱江供給,其供水規模及條件滿足需要,水質能夠達到飲用水標準。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衆宣傳教育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公佈應急措施,平時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普及用水常識、預防災害常識。

(二)培訓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達到具備安全生產證照,爲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三)演習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崗位人員進行業務技能競賽演習,使人人掌握應急措施,做到臨場不慌亂。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7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爲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對象: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櫃、變頻器、消毒櫃、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信息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羣衆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爲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範圍爲鄉鎮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1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發佈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在廣播等信息平臺上發佈。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發佈預警信息。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鄉政府報告,並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佈後,啓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佈後,啓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幹羣進行先期處置,並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後,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方案啓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啓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縣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羣衆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協助鄉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後,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鄉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縣水務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鄉範圍內各村(社區)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範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繫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瞭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乾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於其他原因,造成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爲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啓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啓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啓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啓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採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9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爲進一步提高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做好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搶排險工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視,整合鎮、村、組各級幹部力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一、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況

1.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兩處。一是龍水村6組牌坊壩,二是麻央村6組馬草井,輪換供水。

2.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供應場鎮居民、政府、衛生院、中國小人口約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鎮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由支書、主任、組長、保潔、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等組成的領導小組。

2.加強責任落實。一是高度重視,鎮政府和村兩委提高思想認識,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切實抓好措施落實和風險防範,以高度的責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二是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巡查任務納入到日常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每週巡查不少於2次,一旦發現水質異常現象,可能威脅供水安全時,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擴大。

3.堅持預防爲主。鎮、村、組幹部要清楚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護區的邊界範圍,做到情況一目瞭然,對水源地周邊的種養殖業和村民污水排放情況實行監控,充分利用走訪、會議等形式加大對村民的宣傳教育,指導水源地周邊羣衆按規定實施生產生活活動,不在水源地保護範圍內噴施農藥和亂倒垃圾。

4.在水源地設立了警示標牌。以便提高涉及農戶和其他羣衆的警惕。

三、應急措施

1.巡查員在巡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水源地有被環境污染事件,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指揮部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啓動預案。

2.報警方式:採用通訊聯繫,報警要及時準確,鎮黨政辦電話4661069,若電話中斷,應立即派專人傳遞信息。

3.應急措施:應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單位、住戶暫停供水飲用,做好二次供水準備,縣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並要求衛生、防疫部門對水進行化驗檢測。對有可能中毒人員送醫院觀測治療,徹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靜應對,清除影響,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一定要頭腦冷靜、科學應對,在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注意帶來的社會影響,不在媒體公開和網絡發表、正確引導,相信黨和政府的應對能力。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防止和減少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供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農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預警管理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爲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舉報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事故隱患。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提高停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景寧畲族自治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領導擔任,縣府辦聯繫水利工作副主任、縣水利局局長爲副組長,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縣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利局局長兼任。

各鄉鎮(街道)、縣國控集團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全縣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專家組開展有關工作;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助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佈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縣應急管理局:指導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援方案。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暴雨、乾旱、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警報信息,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並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對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縣民政局:負責統計覈實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縣政府做好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羣衆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林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農村飲用水源水質衛生監測,負責農村遭受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按職責對飲用水源進行應急監測及水源地環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爲,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領導小組專家組由應急、水利、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城鄉建設、氣象、自然資源規劃、林業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各鄉鎮(街道)給予技術支持。

5、各鄉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鄉鎮(街道)範圍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國控集團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縣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建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根據鄉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指示做好應急工作。

、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機構應掌握供水範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上報。

由氣象局提供雨情,並向領導小組提供今後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影響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應當及時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信息報告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是農村供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羣衆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爲解決好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佈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並報告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上報市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研判,經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批准,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名義向全鄉鎮(街道)發佈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佈預警公告。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佈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在2小時內向公司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進行處理;各級應急組織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縣農村供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四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街道)應急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Ⅰ級、Ⅱ級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各成員單位參加。Ⅰ級響應邀請市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佈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後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縣有關職能部門啓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響應由上述縣直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佈農村供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鄉鎮(街道)、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開展供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國控集團要把供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爲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羣衆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有關鄉鎮(街道)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科室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乾,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彙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協調配合縣級工作隊和村組幹羣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國控集團相關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後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部門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爲羣衆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的發生。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佈置,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覈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並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縣水利局向市申請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縣衛生健康局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新聞媒體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4、方案啓動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啓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動員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和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對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佈農村供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供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鄉鎮(街道)、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國控集團開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並督促指導發生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國控集團相關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部門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爲羣衆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屬地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佈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新聞媒體適時報道事件有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啓動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啓動農村供水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媒體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

由縣應急領導小組動員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國控集團和專家進行會商。

縣應急領導小組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

2、工作部署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國控集團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立即向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3、部門聯動

當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單位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羣衆積極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啓動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研判後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啓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保障措施

縣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國控集團要相應成立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縣財政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鄉鎮(街道)財政根據實際拿出與縣財政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本鄉鎮(街道)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農村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水利、應急、消防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爲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國控集團和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應向上級指揮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縣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國控集團對參加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至0.5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爲加強對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組織和指揮,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保證農村供水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標準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菏澤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東明縣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在本行政區域以外,但可能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害的突發事件,適用於本預案。

(四)分級標準。按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其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Ⅱ級(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Ⅲ級(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居民供水突發事件。

Ⅳ級(一般)包括:

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未達到上級標準的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應急預案體系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爲三級:

1.縣級應急預案:縣水務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批准並備案。

2.鄉級鎮應急預案:鄉鎮(街道)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批准並備案。

3.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鎮(街道)政府批准並備案。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縣指揮部辦公室,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要強化疫情期間責任落實、值班值守、應急處置、水質檢測等各方面落實措施,進一步做好制水供水過程中的消毒工作,確保供水穩定、水質安全。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成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總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同志和縣水務局局長擔任(具體成員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供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召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完成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作爲縣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務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制定縣級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工作。負責分析和上報預警信息;承接突發事件報告;根據現場處置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的判斷和建議,向指揮部提出啓動應急處置預案的建議;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處置的指示和批示;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場指揮機構。縣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縣現場指揮部,縣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縣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主要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爲決策提供建議;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組。專家組由縣水務局,根據實際需要聘請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氣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以及交警、消防、供水公司等有關專家建立縣專家庫,並依據實際情況組建專家組。

主要職責:參加縣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和專題研究;按照縣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和建議,爲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

三、應急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1.預測與預警系統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及時收集、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採取預防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水文、地質、水質、污染等預報信息;相關單位和個人監測、發現到的異常信息;可能影響或者威脅農村供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2.預警信息來源

(1)縣氣象局、水務局對天氣形勢、水文、汛情、施工等進行監測、分析得出可能對供水水源、設施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脅的信息;

(2)縣衛健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通過各個環節的監測,發現污染、疫情等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縣水務局、供水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或者分析得出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4)其他單位和個人報告的信息。

3.預警級別及發佈

(1)預警信息級別。縣指揮部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篩選、評估、分析,根據可能對城鄉供水造成危害的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爲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的發佈權限。特別嚴重、嚴重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批准,統一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佈取消。較重、一般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佈取消。

(3)預警信息的發佈方式。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通信、手機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責任單位應立即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件發生地點、類型、影響範圍、損失情況等。縣指揮部覈實情況後,立即報告縣政府。

2.先期處置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啓動相關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報告。

3.應急響應

(1)Ⅰ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報請縣應急辦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並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事發地鄉鎮(街道)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同意,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並立即派出工作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較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後,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做好搶險救援和事件調查工作,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

(4)Ⅳ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或者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啓動預案,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與協調

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後,縣指揮部立即組織、部署應急處置工作;縣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將情況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召集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提出處置的決策建議;根據實際情況,發佈有關預警信息。縣現場指揮部成立後要立即採取措施,封鎖現場,派遣專家,協調部署應急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縣指揮部應在組織會商後,儘快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羣衆的基本生活用水,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5.應急聯動

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工作職責,開展通信、交通、物資、生活、資金、治安等保障行動,並將情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屬地鄉鎮(街道)政府以及縣有關部門、單位要服從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配。

6.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並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後,由批准預案啓動的指揮機構作出終止執行相關預案的決定,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三)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

衛健部門對傷病人員進行救治;民政、人社部門依法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做好撫卹、救助、慰問等工作;對因應急處置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應急行動實施單位負責恢復和補償。

2.社會救助

財政、民政部門負責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對救助資金和物質的分配、調撥、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後,縣指揮部要及時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書面報告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4.恢復重建

較大級別以上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縣政府統籌安排;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

(四)信息發佈

由縣委宣傳部門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鄉鎮(街道)政府和相關企業組織成立城鄉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及時處置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二)財力保障。縣財政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爲人員培訓、應急演習與實施、設備維護、日常運作、物資獎勵等提供資金保障。

(三)物資保障。縣水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明確物資存放地點和聯繫人員,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應急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四)醫療衛生保障。縣衛健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電力通訊保障。縣公安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交警、消防、通訊要確保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應急救援人員、救援物資、救援設備等,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六)治安維護。縣公安局建立供水設施安全保衛機制,應急處置治安保障機制,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的治安秩序。

(七)人員防護。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及各鄉鎮(街道)政府要爲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五、應急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並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原則上每年演練1次。

(二)宣教培訓

1.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媒介,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農村供水相關的應急基礎知識,增強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

2.定期組織對應急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救援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考覈獎懲

1.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修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二)預案解釋。本預案由縣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發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2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後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水農(2011}230號)和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水農(2010}436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爲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於乾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於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於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宏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於海、湯敏剛、張成峯、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鬆、許桂華、許凱、黃雲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國小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並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後逐級上報,並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彙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並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並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佈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佈。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並最大限度穩定羣衆恐慌心裏。

(4)應急處置

(a)對於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爲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並在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爲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後逐步解決。

2、由於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並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爲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羣衆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並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3

1 範圍

爲保障極端嚴寒期間供水管網及設施運行安全,做到應急響應反應快、決策快、處置快,全員參與限時安全供水,確保供水管網安全,以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內部及公司供水區域範圍內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工作。

2 管理內容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2.1.2工作小組:

安全辦、總經理辦公室、信息辦、供水營業部、供水分公司、石臼漾水廠、貫涇港水廠。

2.1.3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根據安全辦提出的啓動限時供水預案建議,決定啓動預案;

發出預案啓動指令,指揮各部門協調行動;

聽取現場指揮的彙報和建議,調整和控制預案的實施;

提供調配搶修需要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支援;

決定向集團公司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和向社會發布的內容;

下達應急處置終止命令。

2.1.4工作小組職責

安全辦

根據天氣預報,當氣候條件達到預案啓動條件-6℃和風力5級時,及時向領導小組建議啓動預案。 根據氣候變化和實際供水情況,制訂實施限時供水時間段。

總經理辦公室:執行和傳達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集團公司上報和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處置信息,負責領導小組各項指令通知下達到各部門, 做好後勤保障工作,調配車輛配合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善後工作。

供水營業部

協調各供水分公司,並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

供水分公司

所管轄區域合理劃分若干組,每組若干人,指定組長,包乾負責,完成閥門的啓閉工作。熟悉負責線路內所有閥門、排污閥、消火栓的具體位置。負責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和準備,參與預案演練和總結工作。負責對社區、物業進行電話通知及上門張貼發放告示,短信通知到用戶,對於醫院、學校、賓館、工業等用水大戶進行通知提醒做好自我防護,並對衝洗水量進行計算。負責恢復供水前管網水質檢測。

信息辦

向各供水分公司提供管網信息的查詢、統計、閥門啓閉分析等相關服務,負責對限時供水時間段的管網水壓力、流量調配工作,加強熱線的羣衆溝通、解釋和幫助工作。

兩水廠:

根據信息辦指令,進行壓力調整。

2.2處置流程

2.2.1預案啓動

啓動條件:嘉興市氣象局發佈天氣預報,氣溫-6℃和風力5級。

啓動程序:安全辦建議領導小組啓動限時供水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啓動應急預案,指定總經理辦公室通知到相關各部門(包括消防)。

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2.2限時供水方案

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見2.5。

2.2.3現場指揮

供水各分公司;

2.2.4閥門啓閉

執行單位:供水各分公司。

現場指揮:根據預先劃分的組,通知到組長,組長根據預先制訂的.方案,立即展開應急處置。

2.2.5告知社區

供水應急預案啓動後,總經理辦公室立即將消息披露相關媒體和網站,並通知公司熱線做好相應溝通工作。供水各分公司用短信、佈告和電話形式通知到相關社區和用戶。

2.2.6終止條件

氣象不符合應急預案啓動的條件或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可以解除應急響應,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決定退出預案。

2.2.7終止程序

退出預案命令下達到現場指揮,各組成員退出包乾區域,總經理辦公室處理善後工作,供水各分公司配合,預案結束。

2.3預案演練

安全辦組織,供水各分公司根據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制訂演練內容進行演練,並對演練進行評估和修訂。

2.4通信保障

2.4.1 24小時嘉源服務熱線:

2.4.2 24小時公司門衛值班電話:

2.5極端嚴寒天氣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1爲確保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保證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冰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基本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訂如下防凍應急限時供水工作方案:

2.5.2由供水各分公司組建現場閥門啓閉組。

2.5.3設置現場啓閉閥隊伍,每組2-3名成員,每支隊伍根據線路安排負責本隊伍的線路內的閥門啓閉工作。

2.5.4線路設置

根據20xx年初寒潮期間小區凍表率排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防凍應急啓閉閥門線路安排表》,原則上不影響醫院、學校、工廠用水,保障公共消防用水(提前通知消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5.5車輛安排

由供水各分公司負責安排。

2.5.6預案啓動氣候條件

氣溫達到﹣6℃以下,風力5級以上。

2.5.7限時供水時間:21:30—6:00

2.5.8方案啓動

供水各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啓動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後,立即啓動本方案。指揮各相關人員執行預案,即時啓動方案並通知相關社區協助,通過社區、手機短信、農民信箱、微信等媒介以及電子顯示屏幕等多種形式,及時、準確發佈供水信息。

2.5.9現場指揮

供水分公司負責所管轄區域的現場指揮。

2.5.10方案啓動完成時限

本方案啓動後,各組在1小時內迅速完成線路內所有閥門的啓閉工作,嚴遵限時供水時間段。

2.5.11操作要求

晚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關閉閥門後,開啓排污閥或消防栓排空管道內積水,完成關閥工作;

早上在規定時間前到達現場,緩慢開啓閥門,通過排污閥或消防栓沖洗半小時後,關閉排污閥或消防栓,以保證供水水質,完成開閥工作。

2.5.12注意事項

保證早上6:00已經開啓所有前一天晚上關閉的閥門,確保供水;

閥門關閉後首選排污閥進行管道水放空,沒有排污閥的開啓消防栓放水,特別注意將排放的水放入下水道、綠化帶、河道內,不得直接排放在馬路上,以避免低溫結冰造成的安全隱患。

2.5.13方案的終止

供水分公司接防凍應急領導小組通知終止極端嚴寒期間限時供水應急預案後,立即終止本方案。

2.5.14新建小區

針對新建小區管道、水錶防凍方案,供水各分公司應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如防凍措施不到位的,一併列入限時供水計劃中,新建小區的高層用戶限時供水,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小區物業,由物業負責操作啓閉增壓水泵。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爲確保我縣主要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低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居民的生活,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制定抗寒保供組織方案,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抗寒保供專題會,部署落實防寒保供各項工作,提前梳理排查安全隱患,實現全方位排查、確保防寒保供工作做實做細緻,保障冬季供水安全。

2.科學預防,做好宣傳

提醒廣大居民繼續做好自家用水的防凍工作,提高防凍和自救意識。對用戶做好戶內水錶防寒防凍知識宣傳,對家中的水錶、水管等裸露的供水設施用廢舊的棉絮進行包裹,夜間關窗保暖;如果氣溫在0攝氏度以下,可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管內自來水的流動來防止凍結。

3.制定措施,加強巡查

客戶服務中心加強管網巡查人員的配備力量,加大對管網、閘門、消防栓、水錶的檢查工作,搶險堆實行24小時雙班值勤,遇到突發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及時報修

一旦發生管道凍結無水現象,請關閉表前及室內閥門,少許擰開龍頭(消除由於水凍體積膨脹而帶來管道內壓力,避免管道或管件開裂),請及時撥打縣自來水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15

爲保障冬季供水安全,應對因寒潮來襲造成的城區供水管道凍結、水錶爆裂的問題,及時爲用戶排憂解難,確保用戶正常用水,讓城市用水設施安全越冬,特制定本預案:

1.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由客服中心、運營中心、管網部和水廠四部門組成應急行動小組,確保在突發供水故障時協調、指揮、調度和搶修人員在崗值守,能迅速解決出現的問題。

2.對用戶加強安全用水知識宣傳,根據天氣預警提前告知用戶做好應對寒潮天氣的準備,提醒用戶對水管、水龍頭等用水設施做好保溫措施,並對出現爆管漏水事故時在第一時間關閉表後閥門進行止水,公司客服熱線電話和和管網搶修熱線電話,均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客服中心和管網工程的四部車輛確保隨時待命。

3.客服中心每天有兩名客服員在崗待命,客服熱線在接到用戶突發爆表、爆管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調度搶修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用戶關閉閥門,儘量減少用戶的損失。

4.管網工程部巡線維修人員及兩名維修工組成巡線搶修隊,部門人員分成三班,帶班人員24小時接聽搶修熱線,及時處理應急搶修問題。確保對出現的管道爆裂及爆表漏水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在維修開挖現場放置圍擋、警示牌、彩旗等做好安全防護。

5.管網部搶修熱線接聽人員做好來電記錄及客服流轉的維修、更換水錶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巡線維修隊,對更換水錶的詳細信息做統計報表。

6.運營部提前備齊春節期間及應對寒潮所需的水錶和搶修物質,爲降低更換新建小區遠傳水錶的費用,與金水科技協商,集中拆卸水錶返廠維修。備好替代表,妥善解決戶表因水錶凍壞不能正常用水的問題。

7.搶修工作根據輕重緩急安排人員,對錶前爆管漏水問題,及時關閥止水並加班加點進行維修。對用戶家庭內的漏水,指導用戶關閉表後閥門止水,對閥門無法關閉的安排人員協助用戶管閥止水。

8.對日供水量增加的問題,客服中心、管網部和水廠聯合聽漏查找,分片關閉閥門以縮小查找漏點範圍,準確查出漏點並予以及時維修。

9.客服中心與應急送水車輛隨時保持聯繫,以防出現大面積、長時間供水中斷時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0.加強管網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率,水廠加強設備設施的巡檢,做好水壓監控。

11、水質監測部加強水質監測,保障供水水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