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範文(精選7篇)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範文(精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範文(精選7篇)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1

爲了加強環衛管理力度,提高環衛工人的工作質量,更好地服務羣衆,創建優美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清潔工人要樹立爲人民、爲社會服務的品德,從思想上認識到環衛工作的光榮性和重要性,規範工作行爲,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二、工作任務

1、清掃村大道、小巷衛生,並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

2、清理新舊村沿溝垃圾、沿街雜草;

3、清理保潔範圍內的垃圾桶(池),並把垃圾運到指定的處理場,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監管和清理建築垃圾;

5、對村轄區內的個體門市、居民住戶、攤點的“門點三包”進行監督管理;

6、環衛工人應積極配合鎮城建中隊和村委會的管理工作,並服從領導安排,確保轄區無垃圾、無雜草、無路障、無亂張貼現象,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當日清運各垃圾點、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車過垃圾清,人去垃圾淨”。

三、薪酬與考勤制度

1、工資實行底薪與績效考覈相結合,底薪500元/月,滿勤及工作認真負責每月加100元。

2、清潔工堅持每天徹底清掃全村道路一次,春夏季8點之前完成,秋冬季9點之前完成,按時上班,不可無故缺勤,有事必須向管理人員請假,並找人按時完成當天的任務。

3、清潔工有下列行爲的,予以經濟處罰,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①清潔工一次清掃或保潔不徹底、不認真、不及時的,罰款5元,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者加倍罰款;

②清潔工一次不清掃的,罰款20元,在一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的加倍罰款。

4、清潔工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個月內連續三次或累計五次清掃和保潔不徹底、不認真的;

②一個月內無故三次完全不清掃或不保潔的。

四、對清潔工的考勤與考覈工作由村委會執行。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2

爲了加強環衛工人的管理,提高清掃保潔質量,夯實工作責任,完成清掃保潔任務,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衛工人必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愛崗敬業、勤勤懇懇,按時完成清掃保潔任務。

二、道路清掃堅持一把掃帚掃到底的原則,實行8小時作業制,重點路段實行早五晚九(早7:30前、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30至5:30)兩班作業。

三、路面必須達到四無、五淨、二不(四無:無零星垃圾雜物、無磚塊沙石、無紙屑、塑模、瓜果皮、無積泥、灰;五淨:路面淨、人行道淨、下水口淨、樹坑淨、花帶淨;二不:不丟堆、不漏段)。

四、上崗時,必須着標誌服,服從管理,作業期間要時刻注意來往行人和車輛,確保自身安全,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垃圾及時入箱,不得隨意堆放,亂丟;責任區內設置的果皮箱、垃圾鬥要及時進行清掏、擦洗,保證周圍乾淨整潔。

六、愛護公物,對統一配發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損壞,時刻保持工具完好無損;着標誌服時必須保證乾淨整潔,嚴禁着陳舊髒爛的服裝上崗。

七、要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和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確保上班時間要在崗,在崗期間有作爲。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3

爲了進一步加強垃圾清運管理,防止拋撒污染,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根據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垃圾清運人員要嚴格遵守局裏的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紮實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按時完成垃圾清運任務。

二、嚴格按照派車單進行拉運,不得擅自調換垃圾鬥進行拉運。

三、及時清運垃圾,不得推脫或延誤清運。嚴禁漏拉,每發現一次,扣司機、跟班人各50元並扣除相應的油料。

四、垃圾運輸過程中必須加蓋篷布,不得拋灑、泄漏。一次不加蓋篷布,扣司機、跟班人各50元。

五、嚴禁公車私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如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愛惜車輛,謹慎駕駛,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4

爲了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確保清掃保潔工作責任落到實處,根據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員必須服從領導,遵守鎮裏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做好責任路段環衛工人的'管理工作,落實清掃保潔工作責任。

三、負責責任路段的環境衛生,檢查、督促環衛工人做好日常的清掃保潔和垃圾鬥、垃圾桶、果皮箱周圍的衛生,確保責任路段衛生達到規定的標準。由於工作不負責造成管理路段“髒、亂、差”的,每次處罰10元。

四、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及時發現和解決管理路段出現的各種問題。對遲到、早退或中途脫崗者,每次處罰5元。

五、管理人員有事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嚴禁捎假或電話請假。一天以內由鎮環衛所批准,二天以上由鎮領導批准,無故曠工者按天扣發平均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交鎮裏處理。

六、加強環衛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應及時向鎮環衛所或鎮裏彙報處理。

七、鎮裏和環衛處對各路段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月對先進路段的管理人員給予獎勵,並將評比結果作爲年終評選先進的依據。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5

爲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管理,提高環境衛生收集清運與清掃保潔工作質量,創造優質的鎮區環境,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xx鎮環境衛生保潔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管理工作制度:本鎮環衛部門現有管理人員6名,環衛工人31名。根據鎮區的道路、街道、人流密集區等區域範圍劃分若干個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責任區,安排固定的保潔人員專人負責,實行“包乾包段責任制”。管理員負責對責任區域範圍內的垃圾收集清運與環境衛生保潔清掃進行統籌管理,並對進行不定期巡迴檢查。

2、保潔工作制度;環衛工人的工作任務主要爲清運鎮區的生活垃圾、零散垃圾等,並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環衛工人主要負責清掃街衛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清理主要巷路內的雜物、建築垃圾;清理建築物上的小廣告及亂貼亂畫等。確保街道無垃圾、無雜草(草堆)、無紙屑塑料袋、無路障、無建築垃圾、無亂張貼現象。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做到環境整潔。

3、垃圾清運制度:清運工每天要認真清運轄區垃圾,確保垃圾日產日清,做到“車過垃圾清,人去垃圾淨”,嚴禁拋灑垃圾。清運對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點及其沿街店鋪的垃圾桶,確保垃圾堆放點無可見雜物。

4、工作標準:清掃保潔工作必須達到四無(無堆積物、無果皮紙屑、無污泥惡臭、無人畜糞便),做到四淨(駱淨、綠化帶四周淨、牆根淨、公共場地淨)。

5、工作紀律:清掃保潔人員要服從管理,認真操作、文明清掃,做到不漏掃、不丟段。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和請假制度,不得串崗、脫崗、打堆聊天、幹私活等,上崗時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二、考勤制度

1、清潔工堅持每天徹底清掃三次,即每天上午4:00至10:00,下午13:00至16:00,晚上17:00至19:00,合計11個小時。

2、環衛工人按照各自分管的衛生區,必須做到“一日兩掃、全天保潔”,不得留任何死角,確保各自所負責的衛生區內的駱、綠化帶及人行道達到所要求的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環衛工人,在一個月內經創建辦工作人員發現一次罰款10元,發現兩次罰款3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經主抓領導發現第一次罰款3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經書記、鄉長髮現第一次取消年終補助,第二次予以辭退。

3、保潔人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各自堅守崗位,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及時請假且找人替工;按時參加點名,在一個月內曠工一次取消本月工資獎勵,曠工第二次予以辭退,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早退同遲到,曠會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兩次請假算一個遲到。

4、環衛工人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着環衛服,在一個月內發現不着環衛服第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5、調換衛生區時,原衛生區必須清掃保潔乾淨,並經創建辦人員和下一個接管保潔員驗收後方可接收,延遲接管時間不超過一天。

6、如有臨時衛生突擊任務,環衛工人必須做到隨叫隨到,按質保量完成任務。

7、各責任人及責任區內配套公共設施(如垃圾桶、箱等)由本區責任人負責管護,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保潔車輛不允許外借和超載,對丟失者,根據車輛實際情況,折舊賠償。

三、文明上崗制度

1、清潔工人要樹立爲人民、爲社會服務的品德,從思想上認識到環衛工作的光榮性和重要性,規範工作行爲,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2、清潔工人要語言文明,以理服人,不準辱罵過往行人和個體攤點、食堂、門市經營者。發現有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扔雜物等現象,要文明規勸,主動清掃;有蠻不講理者,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以取得妥善解決,不可擅自處理,以免發生意外情況。

3、清潔工人在崗期間,需保持個人衛生,衣服勤洗勤換。

4、環衛工人工作期間不得酗酒,不得參加和參與任何的鬧事、上,不得參加任何違法團體和違法違紀活動。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6

一、環衛工人試用期考覈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覈制度

環衛所組織人員對試用期環衛工人進行考覈,在考覈期內不能達到僱用標準的工人,將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二)凡在試用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用:

1.試用期內考覈兩次不及格;

2.試用期內累計請假超過三天;

3.試用期內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4.試用期內發現提供虛假身份證、政審證明

5.試用期內發現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做環衛保潔工作疾病。

二、日常考覈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覈制度

環衛所依據所制訂的作業服務規範、環境衛生質量標準、道路清掃保潔作業要求每週五進行定期檢查和考覈,同時根據月評比的辦法進行獎優罰劣,在當月工資中得到體現。

(二)不定期抽查

環衛所將分區進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將環衛工人的抽查考覈情況報環衛綜合管理負責人,進行彙總。

(三)考覈細則

1.考覈採取百分制,以績效工資500元爲基數,每1分爲5元。 2.出勤考覈標準詳見《會理縣環衛工人考覈表》(見附表三) 3.清掃保潔考覈標準

(1)路面清掃保潔不到位,有泥土積塵、垃圾雜物、枝葉果皮紙屑、污泥積水,一處扣1—2分,連續50米以上扣2—3分,整段路扣3—5分;

(2)道路街沿坎有泥土積塵、垃圾雜物、枝葉果皮紙屑,一處扣1分,連續20米以上扣2—3分,整條路段扣3—5分;

(3)綠化帶內有白色垃圾、紙屑、塑膜、煙盒、菸蒂、塑料廢棄物等,每處扣1分;

(4)道路紅線外兩側100米視線範圍內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處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處扣2分;

(5)人行道雜草清除不及時,一處扣1—3分;

(6)未按時完成普掃任務,扣1—3分;

(7)清掃保潔垃圾未按規定傾倒,反倒入綠化帶、果皮桶、收水井、地塊內、牆角、過水槽及其它禁倒場地,一次扣1—3分;路面、綠化帶有小堆小點垃圾不及時清除,一出扣1—3分;

(8)果皮桶未及時清掏,溢出桶沿邊,一個扣1分;

(9)責任垃圾收集箱體周邊不清潔,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體滿後不即時報拉,造成滿溢扣1—2分; (10)隨意點火、焚燒垃圾發現一次扣3—10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負刑事責任。

4.上班期間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考評分1分; 5.上班期間不帶清掃工具者扣除考評分3分; 6.無故損壞工具者,除照價賠償外扣除考評分1分;

7.對道路污染及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情況視而不見者,扣除考評分2分,並在本年內不得參加任何評優獎勵;

8.無故不及時完成工作人員所安排工作者,扣除考評分2分;

9.道路組長不執行工作人員下達任務者,扣除考評分5分;連續三次不執行者,取消組長資格。

環衛保潔人員管理方案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爲了加強環衛管理力度,提高環衛工人的工作質量,使環衛工作更規範、完善,確保轄區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須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清掃保潔實行"一掃常保"工作制和"五淨"、"五元"清掃保潔質量標準。"一掃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規定時間清掃完畢,並全天保潔。"五淨"標準,即:路面淨、路邊淨、隔離帶淨、花壇綠化地淨、果皮箱垃圾池周圍淨。"五元"標準,即:無浮土、無垃圾積存、無污水漫溢、無糞便遺留、無果皮、紙屑、菸蒂等雜物。

2、普掃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在早上7:00前清掃完畢,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在7:30分前清掃完畢,普掃時2名環衛工人必須同時參加。

3、保潔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保潔到20:00,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保潔到19:30分。保潔時間實行輪班制,上午班與下午班交接時間爲14:00。

4、環衛工人有責任對責任區內的機關單位、臨街門面、居民住戶、攤點的"門前三包"進行督促,並負責清理公共區域內的野廣告。

5、垃圾收運工每天要認真收運轄區垃圾,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嚴禁拋灑垃圾。

二、工作要求

1、作業時間必須穿戴環衛標誌服,保持個人衛生,自覺維護環衛工人新形象,自覺遵守環保規章制度。

2、愛護勞動工具,不得有意損壞,不得隨意擺放,垃圾收運工要愛護環衛設施,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停放有序,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和市容。

3、清掃的垃圾、泥土等,應及時、就近傾倒至垃圾箱(池)或垃圾中轉站,嚴禁清掃至綠化帶、草坪、果皮箱或下水篦子內,嚴禁將垃圾倒入河道內。

4、嚴格遵守作業時間,按時上下崗,嚴禁醉酒上崗,嚴禁脫崗、坐崗,嚴禁私自換崗。

5、不得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鬧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三、考覈

1、環衛工人實行日工資制,即當月滿勤,轄區衛生狀況好,月固定工資全部兌現。反之,扣除相應工資。

2、環衛工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期間不享有工資。

3、在規定普掃時間內未普掃完畢的,1次處罰10元。

4、保潔時間內擅自離開責任區域的,1次處罰10元。

5、保潔未做到"五淨"和"五無",責任區域內存在菸蒂、紙屑、果皮等垃圾,查到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6、垃圾收運工將收集車輛亂停亂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對各垃圾點、坑、箱、桶垃圾清運不徹底或沿路拋灑垃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7、將垃圾粉塵等雜物掃入下水篦子的,發現1次處罰50元,並自行清掏乾淨。

8、保潔工人工作時間醉酒的,發現1次處罰50元;垃圾清運駕駛員工作時間醉酒駕駛的,發現1次即解除勞動合同。

9、連續曠工1周的;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參與任何形式鬧事上訪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修建違法違章建築的;,一年內事假1月以上,病假2月以上,經書面通知上崗未到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者,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