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 精選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應急預案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應急預案 精選15篇

交通應急預案 1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應急預案 2

爲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爲積極策應和協助其他學校的學生髮生在我校範圍內安全事故的搶救及協調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

一、制訂依據的原則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全體師生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校師生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爲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樂山鎮中心學校,由李顯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辦公。

三、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教育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交通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組長負責人員的分派調度,科學組織,並身先士卒,始終堅持在事故第一線。其他成員按照安排,分工合作,緊密配合,團結一心,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

留校處理組: xx

成員:xx

職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內逐級向主管部門和行政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並保持通訊暢通,堅持值班電話24小時值守。

3、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抗旱救災各類物資的籌備工作,各種抗旱物資的發放,保障救災小組的'一切供給和正常需求。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和成員應做到24小時通迅暢通。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後,副組長應及時向組長彙報,不遲報瞞報。

2、以高度的責任心作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與向上級報告同時進行,儘量降低損失,要想減輕責任,就要盡心盡責,在抓好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過程中充分體現出每位教師的愛心和責任心。

交通應急預案 3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爲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爲;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啓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交通應急預案 4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爲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並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後,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後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後,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爲。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羣衆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並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並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交通應急預案 5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應急預案 6

根據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爲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校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學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2、明確各成員職責

1、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園長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學生上車。

2、要求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3、具體安排、佈置、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爲;及時化解校車內學生之間的矛盾。

4、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司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司機應立即報告園長或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成員,啓動本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附:接送幼兒安全責任狀

爲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1、值班教師按時到崗看護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園的幼兒,協助跟車教師保護幼兒上下車。

2、各班統計好當天入園人數及變動情況。

3、跟車接送幼兒教師,必須提前到崗,按時、定點(記清上車人數)接送幼兒。晚離時,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隊,覈實人數及路線準確無誤,待車停穩後,把幼兒送上車,與跟車教師交接好。

4、接送時,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後,由教師關好門窗,再示意司機起步。

5、途中不準開車門車窗,不準幼兒將手臂、頭伸出窗外。教師在車門處就坐。

6、離園時,各班在教室前站隊、清點人數,送到大門口家長的手中。

7、禁止幼兒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門,外出必須有教師看護;教育幼兒不與陌生人打交道,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8、接送教師必須增強責任心,規範行事,杜絕一切安全隱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一律由當事者承擔。

交通應急預案 7

爲進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管理應急工作,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確保轄區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交警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隊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二)規範運作,加強管理。認真調研,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針對天氣變化情況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做到規範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應,預防爲主。加強以轄區管理爲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擁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路面交通狀況的掌握。局指揮中心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繫,建立天氣信息聯繫機制,及早預知天氣狀況和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事故預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嚴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對雨雪霧天,交警大隊要根據天氣和流量情況,採取警車前導壓速領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低速巡邏、開警燈喊話等措施,加強交通管控。對惡劣天氣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要及時採取交通管制措施,並向社會公告,同時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車輛的分流工作,防止發生交通堵塞。

(三)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交警大隊要組織民警深入各有車單位,採取多種形式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一次惡劣天氣下安全行車知識教育,提高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技能,增強處理各種路面交通情況的能力,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加強宣傳誘導。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發實時路況信息,播放有關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知識,爲缺乏駕駛經驗的駕駛人提供幫助。

(五)做好值班備勤和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備勤,要做到一呼百應,服從統一調遣和指揮,要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對可能或已經結冰的路段,特別是橋樑、坡道、彎道,要提請交通局、公路局等有關部門及時設置警告標誌,並採取撒鹽、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組織力量及時清掃路面積雪和碎冰。

(六)事故現場處置。交警大隊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導組,如惡劣天氣條件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導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達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在未恢復交通前,民警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範工作。要配備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反光背心、頭盔等。並加強民警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養成注重安全的自覺性。巡邏過程中要警燈長亮,警笛常鳴。勘查現場,疏導交通,要規範執勤,全部着反光背心,嚴防民警發生意外傷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民警要以對黨、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切實把這項預防工作作爲當前的一項大事來抓,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嚴格落實責任制。一旦遇有惡劣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快速反應,協調一致,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序、有效地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責任心不強而造成一定後果和社會影響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值勤和報告。要密切關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管理動態,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緊急情況立即上報。

交通應急預案 8

1總則

1.1目的

爲確保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範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省交通事業全面、協調、科學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廣東省交通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於發生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交通行業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

1.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羣衆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爲主、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實行省交通廳應急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建立以事發地應急機構爲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應急救援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

(5)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突發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設備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救援機構與職責

2.1.1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與指揮機構,由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1)組長:廳長。

(2)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主管相關生產業務的副廳長。

(3)領導小組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廳綜合規劃處處長、廳基建處處長、廳監察室主任、省交通工會主席、廳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廳港航局水運處處長、廳港航局港口處處長、省公路局局長、省航道局局長、省交通集團總經理、省航運集團總經理以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審定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全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2)決定啓動與終止省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省交通廳負責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省安監局、省公安廳、廣東海事局、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4)當安全生產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市級、縣級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級、縣級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行動;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成員處室(單位)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3)指導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5)組織有關的應急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參加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6)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7)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8)負責正常上班時間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廳值班室負責。

2.1.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爲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發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並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

2.1.4應急諮詢專家組

應急諮詢專家組是由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諮詢機構。由省交通廳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諮詢和建議。

2.2交通廳相關處室職責

(1)廳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行業各類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具體分級標準見4.1.1,下同)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2)廳公路運輸管理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廳港航局水運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廳港航局港口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港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廳基建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6)廳綜合規劃處:負責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劃和計劃。

(7)廳財審處: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8)廳科技教育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的技術研究、設備開發等科技項目的審批立項工作。

(9)廳人事處:負責應急救援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工作。

(10)廳監察室:按規定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追究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罰。

(11)廳政策法規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範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12)省交通工會:負責維護應急救援人員的合法權益。

2.3有關廳直屬單位職責

(1)省公路局:參與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損壞道路的搶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2)省航道局:參與所管轄航道內發生的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堵塞航道的疏通和維護,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航道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3)省瓊州海峽輪渡運輸管理辦公室: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組織實施瓊州海峽輪渡運輸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指導、協調搶險救助和人員貨物轉移疏運工作,按規定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2.4有關交通企業職責

省交通集團:參與所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所管轄高速公路上發生道路運輸事故時,負責道路基礎設施的搶修和維護,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參與事故責任調查;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省航運集團:參與所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船舶、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其它交通企業: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和人員支持。

2.5協調與配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各交通企業除履行好應急預案所賦職責外,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安監、交警、海事、消防、衛生醫療、紀檢監察和技術監督等部門(單位),妥善、高效地處理好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預防與事故報告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要針對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級別及發佈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按照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四級預警: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Ⅰ級(特別嚴重):指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可能造成大量的公私財物損毀和人員傷亡預警,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巨大,或者涉及兩個以上地級市以及跨省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佈紅色預警信息。

Ⅱ級(嚴重):指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公衆生命安全將構成威脅,並對公私財產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危害的,或者事故發生地涉及兩個以上縣(市、區),社會影響較大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佈橙色預警信息。

Ⅲ級(較重):指可能造成損失以及社會影響較小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地級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應急指揮機構發佈黃色預警信息。

Ⅳ級(一般):指可能導致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但險情尚未出現、行爲尚未實施或結果尚未產生,造成損失或社會影響輕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發佈藍色預警信息。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和交通系統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要及時、準確地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本地區、本部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依職權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相關措施等。涉及跨地區以上市行政區劃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發佈和解除,須經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的部門批准。

3.3事故報告

3.3.1事故報告程序

(1)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迅速向事故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安監、交警、海事和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地和事故單位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立即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如涉外涉港澳臺事故、造成嚴重危害和污染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至省交通廳;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報至市級交通局(委)。

(4)省交通廳和市級交通局(委)接到報告的事故信息後,立即覈實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並依據事故類別和需要,向同級安監、交警、海事和消防等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3.3.2事故快報表

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交通部門收集、覈實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後,負責填寫事故快報表(見附件1),按照權限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並報告上一級交通部門。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響應級別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一)Ⅰ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啓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可能超出省交通廳應急處置能力,需要交通部啓動應急預案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爲需要國務院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二)Ⅱ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啓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人民政府認爲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三)Ⅲ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啓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發生跨縣級行政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市人民政府認爲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四)Ⅳ級響應

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啓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1.2分級響應層次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範圍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各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

省交通廳負責處置以下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1)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根據市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省交通廳協調處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省政府或交通部部署由省交通廳負責協助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交通廳認爲需要處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各地市級、縣(市、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各級別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原則上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負責Ⅲ級(較大)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Ⅳ級(一般)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負責處置該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啓動相應應急預案。啓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地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啓動,應急預案啓動後,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啓動具體行動方案。

4.2應急行動

4.2.1應急行動的總體要求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爲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啓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安監、公安、衛生、交通等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應急運輸、道路搶修、人員轉移等工作。

4.2.2省交通廳應急響應

(1)Ⅰ級(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交通廳廳長和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重大(Ⅱ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事故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或發生事故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報告有關信息,重要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省交通廳在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應急值班室在應急解除前24小時晝夜值班,與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繫,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3)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以下部門派人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公路運輸管理處、省公路局、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港航局、省航道局、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基建處、省公路局(道路建設施工事故)、省航道局(水路建設施工事故)、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4)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市、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3應急行動具體措施

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按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和性質選擇採取以下措施:

(1)按規定迅速報告事故信息,並請示擬採取的行動;

(2)積極協助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3)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4)積極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5)指揮協調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對受損公路、河段等交通工程設施的加固、搶修、保暢通等工作;

(6)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7)發佈有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

(8)協調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9)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措施。

4.3應急響應程序

4.3.1先行處置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單位)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採取的行動,並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羣衆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4.3.2分級啓動預案

根據4.1.1和4.1.2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4.3.3應急恢復同時進行

在應急工作中,恢復與減災行動能同時進行的,有關交通部門應當協同當地人民政府和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3.4擴大應急

當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省交通廳報請省政府和交通部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地方各級交通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或上一級交通部門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5特別情況處理

(1)事故跨國(境)的,按照國家規定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事故跨省行政區域的,由省交通廳與有關聯的省(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事故發生後,協同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並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發生。

4.4信息共享和處理

4.4.1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採用移動通訊設備,通過無線通信網絡進行通信聯絡。縣以上應急機構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並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繫。

4.4.2現場信息採集

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救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和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現場信息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採集,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4.4.3省外信息通報

事故涉及或者影響到本省行政區域外的,由省交通廳及時與所涉及或者影響的省(市、區)交通部門取得聯繫,通報有關情況。

4.4.4涉外、涉港澳臺

事故中有外籍或者港澳臺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省交通廳會同省外僑辦、省港澳辦、省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上報國務院及有關部門。

4.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1)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應急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2)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具有警示作用的工作服裝,防止與過往車輛或救援車輛發生碰撞。

(3)水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救生衣等水上救生設備。

(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鑑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爲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7 信息發佈

新聞報道應堅持以人爲本、實事求是和及時準確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根據需要,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明確動員的範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屬地政府負責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9 應急結束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並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耦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並徵詢專家意見後,由當地政府或相應交通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省交通廳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後重建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較大(Ⅲ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一般(Ⅳ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事發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5.2 保險

事故發生後,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繫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5.3 事故責任調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5.3.1事故責任調查

(1)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覆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2)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門負責開展在行業安全監管範圍內的責任倒查,必要時可以授權有關部門或專家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責任進行倒查。

5.3.2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

(一)報告內容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及時蒐集、整理有關資料,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並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彙總分析,形成總結報告,上報相關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2)應急預案啓動和執行情況;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及組織情況;

(4)專業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質及社會資源的調用情況;

(5)事故搶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6)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結論;

(7)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二)上報程序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情況的總結和報告工作。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由省交通廳負責組織完成,在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一個月內報送省安委辦及其他有關部門。

(3)下列事故的救援工作總結由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和廳直屬各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一個月內報省交通廳:

a.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b.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事故;

c.造成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d.省交通廳要求報送救援工作情況總結的事故。

上述規定之外的事故救援工作總結的上報及備案範圍,由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確定。

(4)各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各單位每年要對本地區、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彙總分析,並形成年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報告,於次年元月15日前報省交通廳。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廳會同有關部門在現有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建立省、市、縣市區互聯,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無線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開發、建立和維護全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等信息數據庫;明確應急參與部門、人員的通訊方式、聯繫方式,以及備用方案和通訊錄;配備應急移動通信車輛,加強重要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並監督通信企業建立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制訂應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備應急保障設備設施並進行經常維護。

縣級以上應急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通信支持系統,建立應急聯動平臺。加強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衛星遙感系統等先進技術的運用,實現應急指揮系統的智能化和數據化。

6.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做好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等物資儲備,建立應急救援設備(裝備)動態數據庫,明確參與應急響應單位工程搶險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並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檢測等制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嚴格執行調用登記制度和補充更新制度。應急救援設備包括:

(1)基本設備:移動電話、固定電話、對講機、傳真機等。

(2)搶險設備:防護救生服裝、挖掘機、起重機、海巡船、巡邏快艇等。

(3)運輸設備:專用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等。

(4)道路維修和航道疏通設備:裝卸車輛、破拆設備、拖輪等。

6.3 應急隊伍保障

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等交通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各級交通部門應急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應急隊伍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進一步優化、強化以應急專業隊伍爲主體、社區志願者隊伍爲輔助、駐粵部隊、武警部隊爲強大支持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體系,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各應急專業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由負責組建部門每年年初嚮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通報,重大變更要及時嚮應急有關部門報告備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檢查並掌握所轄區域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負責對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規劃和調度。

6.4 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發生Ⅳ級(一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5 物資與技術儲備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明確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生產和加工能力的儲備、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的儲備並適時進行更新,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與供應。

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省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專業人才與專業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繫方式、住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6 經費保障

各級交通部門(單位)和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的企業,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基金;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督促下級交通部門(單位)及所轄交通企業設立應急救援基金。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協調解決。

省交通廳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所需專項經費,以及相關軟件和硬件的建設經費,應列入省交通廳財政預算。在統籌兼顧各項支出時,應優先保證應急經費的支出。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拓寬籌資渠道,組織社會捐贈,積累應急使用資金。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公衆宣傳教育

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對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地方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羣衆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 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機構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人員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衆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習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後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新組建的應急隊伍一般每半年演習一次,已有應急工作經驗的應急隊伍一般每年演習一次。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省交通廳。

省交通廳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8.2 監督檢查與獎懲

省交通廳對本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2.1獎勵

在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爲的。

8.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廳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制定和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應急預案 9

一、目的

爲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於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羣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爲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羣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及時聯繫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後,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爲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係者作爲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後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彙報,並向路政中隊長彙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彙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錄像。

2、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繫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繫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採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後,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採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並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製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後,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並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並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誌牌和反光標誌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應急預案 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髮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颱風、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時的道路運輸應急,或由縣政府責成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是全省三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省、市、縣)的組成部分,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客運、貨運的副所長擔任。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等單位負責人爲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保障工作;

(2)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實施;

(3)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4)負責落實省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人員、車輛、物資、設施、設備。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在農村公路上爲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協助管理應急保障車輛隊順利通行。

2.4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辦公室主任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彙總我縣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啓動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選派一名副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爲:

(1)貫徹落實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道路交通應急運輸工作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採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督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並提供。

(3)上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和其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所必須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方面開展預警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在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爲Ⅰ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Ⅱ級(市級)、道路運輸保障Ⅲ級(縣級),道路運輸保障三級,Ⅰ級爲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縣組織實施Ⅲ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

4.2Ⅲ級響應

啓動條件:

(1)當我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縣政府認爲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並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Ⅲ級應急響應啓動後,事件所涉及的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類別、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並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繫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啓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縣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蒐集、協調指揮等工作,並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啓動Ⅲ級響應時,交通運輸局及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與上級應急保障機構、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佈與宣傳工作由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佈。

5.5應急響應終止

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後,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准後,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按照“誰徵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徵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卹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並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啓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並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1)應急運輸力量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託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縣應急運輸車隊規模爲:25臺客車、20臺貨車、2臺危險品車輛,總計應急客貨車輛47臺。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並於每年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還應準備部分後備運力,指定轄區內1至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範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爲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調用市或其他縣的應急運力,以保證應急物資運輸任務完成。應急車隊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以及帶隊人組成。

7.3獎勵與責任

(1)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應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繫,及時報告動態;

(2)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與省、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爲了提高對惡劣天氣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期間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點,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增強優患意識,常抓不懈,確保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能夠有效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1、應急小組成員及職責

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部署本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接到臨災警報後,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及時、有效、果斷地開展防災、抗災、救災的指揮工作;準確、及時、詳細掌握災情的情況以及發生變化情況,並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及時總結搶險救援情況。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一)聯繫協調

及時接受傳達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下達局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指令,對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急工作進行聯繫協調。

(二)應急執法

組織執法人員檢查違規違法運輸行爲。

(三)車輛保障

要備齊充足車輛,並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需要轉移羣衆時,應按照上級要求立即調動車輛,到達指定地點,並組織羣衆轉移。

三、應急措施

1、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狀況達不到車輛通

行要求,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採取停運或調整班次等措施。同時應急小組要深入運輸一線,對違反規定繼續營運的車輛嚴厲查處,從重處罰。根據當時實際情況、路況情況,組織滯留客車、旅客或貨車疏散。另外,要認真做好旅客服務工作,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因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部分道路損壞,車輛無法通行,要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指揮部,以最快速度恢復通車。

四、工作要求

1、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認真落實工作職責。

2、在接到信息後,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入臨戰狀態,充分做好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應急小組、搶險人員、物資、車輛以及相應器械的及時到位。

五、附則

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必須按預案規定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儘快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玩忽職守、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應急預案 12

爲確保春運期間轄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加強冰雪天氣時我鎮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統一組織和指揮,有效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減災救災工作,進一步規範和提高抗雪救災應急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確保全鎮人民生產、生活正常進行,爲全鎮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政委:黃軍(黨委書記)

指揮:李結文(黨委副書記、鎮長候選人)

副指揮:汪軍(副鎮長)

樑翰鋒(黨委政法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黃兆兵(黨政辦副主任、計生辦主任)

尹良榮(綜治辦主任)

邵成文(中心衛生院院長)

朱恆運(派出所所長)

汪逢勝(交警三中隊隊長)

儲德元(財政分局局長)

李宏(路長辦主任)

2、外部聯繫

(1)當在冰雪天氣發生災害後,向內部報警:簡述:出事地點、情況、報警人姓名。

(2)向外部報警:撥打救護電話120或交警電話110,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決策,分級負責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反應迅速原則。各村(街)及各部門安排負責人每天輪流值班和制定應急處理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災害發生時,各村及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具體實施,有效將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可操作性原則。一旦發生災害,及時啓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使整個災害應急工作有機結合,高效進行。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應急小分隊在預案啓動後要隨時待命,聽從指揮。

三、災害的預防措施、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1、與當地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在組織、人員、物資上做好準備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遇有情況,立即做好應急準備。

2、發生災害後,立即將所發生災害的情況,向黨政辦報告;彙報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災害經過、初步原因、事態狀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3、在抗雪搶險過程中,由黨政辦及時彙總上報災情和所採取的應急措施,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

4、發生低溫雨雪天氣時,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員開展主幹道的清雪除冰防凍工作。如發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時,或防凍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5、街道沿線兩側的企業、機關、學校、商店等單位做好門前積雪的清除工作,並納入“門前三包”檢查管理範圍。

6、應急領導小組在災害發生當日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災害分析會,找出原因,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杜絕類似災害的重複發生。

四、應急物品

鐵鏟50把、大掃帚30把、工業用鹽20袋、開水瓶30個、方便食品適量、稻草150擔、剷車一輛(久富田公司應急備用)。

交通應急預案 13

第一節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爲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編制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交通廳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等編制。

1.3 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預防爲主、防治結合,反應迅速、運轉高效、處置有力的原則。

1.4 適用範圍

1、颱風、雨、雪、霧、惡劣天氣、水毀、道路塌方、危險化學品運輸、地震等原因造成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發生較長時間阻塞或者癱瘓,需及時疏通和修復;公路、橋樑、涵洞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公路暢通的應急行動。

2、公路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門協助的各類公共突發事件。

第二節 指揮體系和保障隊伍

2.1 市局應急機構

市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組成。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預案啓動、指揮協調、召開會議、措施制定、資源調動、檢查監督等工作。

(二)應急辦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工室、工程、計養、機材、財務、安保科、辦公室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由局分管領導兼任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工程技術組、機械物資保障組、交通保暢組、後勤保障組、信息報道組等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的信息發佈、上情下達、物資調劑、應急指導等工作。

2.2 各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區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防災宣傳、災情報告以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3 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組建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由市局應急辦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配合,做到突發事件發生時隊伍集結迅速,人員及時到位,設備隨時待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搶通和修復受毀的公路和設施。

第三節 應急響應

3.1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突發事件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爲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

3.1.1 Ⅰ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48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Ⅰ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佈。在決定發佈Ⅰ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2 Ⅱ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24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Ⅱ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佈。在決定發佈Ⅱ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3 Ⅲ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Ⅲ級預警警報,由市交通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請市政府發佈。在決定發佈Ⅲ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4 Ⅳ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內。

需向社會發布Ⅳ級預警警報,上報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報請市政府發佈。並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備案。

3.2 應急準備

3.2.1 日常準備工作

(1)組織準備

各單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項防禦準備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切實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

(2)物資準備

各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的維護和保養,要確保搶險物資存儲佈局合理,搶險機械保持完好狀態。對重要工程和水毀多發路段,應在現場就近預先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毀材料和機械設備。必要時,實行定點儲備和調集,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集中指揮、統一調度。

(3)突發事件預警和氣象監控

各單位應隨時關注掌握公路突發事件的預警、氣候、水情的變化情況,並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發佈的預警訊息,隨時做好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各項準備。

(4)排查隱患

各單位要做好公路預警工作,重點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危橋等隱患點的監控,以及臨江、沿河、傍山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橋涵構造物、防護設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檢查,着重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損修復;

在建公路項目應及時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保管情況的檢查,做好應急情況下的保護和轉移準備。

3.2.2 響應措施

(一)Ⅳ級應急響應

(1)組織

Ⅳ級應急響應啓動後,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對突發事件動態情況全面掌握,隨時跟蹤,一旦發生險情,要做到準備充分,措施有力,指揮周密,保障到位。

(2)會商

市局組織召開會議,會商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部署傳達上級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意見的精神和領導指示,並向有關部門反饋應急響應動態信息。各單位根據會商會議的部署,對本單位應急準備工作進行全面佈置。

(3)檢查

各單位要針對預警信息,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項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路政部門要加大對公路的巡查力度,強化巡邏管控,對不符合要求的沿線廣告牌、標誌的要與養護部門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物資

各單位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機管和操作人員按各自職責,檢查本單位所擁有的裝載機、發電機組、油鋸等搶險設備技術狀況,必須保證搶險機械設備完好到位隨時待命。

(5)值班

各單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要保證信息網絡暢通,做好上傳下達。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聯繫暢通,並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6)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做好準備,以便隨時深入各分片單位一線,巡檢、監督預警準備工作。

(二)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各單位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消除,無法消除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要全面檢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要加強辦公樓、班站全面檢查,同時檢查用電安全。路政人員要採取有力措施,及時開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對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標誌的`設置工作,進一步加強公路沿線設施的安全性監控。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機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還要做好社會上搶險機械(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等)租賃準備工作,聯繫好社會上搶險機械,保證搶險及時調用。

(3)強化值班

各單位除正常值班外,還應加派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要堅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駐值班室或辦公室(含辦公區)帶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分片深入各單位一線,巡檢、監督各責任單位預警準備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突發事件發生地在建公路項目必須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同時要轉移好建設人員、設備,避免造成損失。路政部門要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聯繫溝通,強化協調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暢通工作。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本單位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隨時提調社會上的出租機械,同時做好援助重災地區搶險設備的準備;物供處還應準備好運輸車輛、吊車和貝壘鋼橋構件等隨時待命。

(3)24小時值班

各單位要啓動24小時值班制度,責任領導要親自帶班,相關責任人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搶險救災設備、機械操作手、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必須隨時待命,確保一旦險情發生,最短時間內隨調隨到。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要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實地,檢查、監督搶險準備,指導可能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物資提調

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準備裝載機、挖掘機、發電機組、自卸車等搶險機械、車輛,物供處貝壘鋼橋構件隨時起運;各搶險機械材料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提調搶險物資材料和機械設備。

(2)交通通行

道路、橋樑、隧道乃至農村公路遇到重大險情時,要及時關閉各通行路段。

(3)公務活動

取消相關非應急性的公務活動和集體性活動,各部門減少安排常規性出差,正常上班,堅守崗位,嚴陣以待。

(4)駐地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駐地分片單位,與各單位一道,現場指揮、協調、指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第四節 應急處置

4.1 應急處置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應急處置分爲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級別。其中:

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小於10萬元、或交通臨時中斷的險情;

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10-1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短的險情;

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100-5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長的險情;

特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交通嚴重中斷需長時間修復的險情。

4.2 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險情應急處置

(1)搶修組織

發生一般險情時,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修。

(2)防止險情擴大

發生一般險情後,相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公路設施巡查和排查,認真做好邊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發生毀情擴大和二次損毀的隱患點的監控和預警,及時消除隱患,努力把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採取措施防範毀情的擴大。

(3)現場安全管理

相關責任單位要重視一般險情搶險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要警惕邊坡滑動、滾石等傷人,對於坍塌方、橋涵構造物局部損毀、以及漫水橋和過水路面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險情現場,要及時設置規範完整的標誌標線,向司乘人員提供準確有效的安全信息。

(4)現場通行管理

在一般險情現場,相關責任單位路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維持受毀路段沿線的交通,確保公路暢通。嚴重受毀的,應安排專人進行看守。

(5)修復工程管理

對於險情受毀點的修復,必須在落實覈對受毀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好受毀情況統計和修復方案設計,狠抓損毀工程質量控制,嚴格工程管理,確保修復工程質量。特別是對公路的橋涵、擋牆構造物等修復工程,要注意嚴格把好修復的各施工環節質量關。要加強修復的工期管理,倒計時安排修復計劃,嚴把修復工期和質量。搶修工作完成後,應及時向市級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較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較大險情後,所在責任單位調用本級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較大險情點的搶修,市級應急機構視情派出本級應急保障隊伍或調動其他單位應急保障隊伍對較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支援。

(2)現場組織搶修

在組織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先幹線後支線、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合理分配搶修力量,投入相關人員、設備,上足機械、多頭推進,在最短時間內,搶通幹線公路受阻路段。

搶修工作完成後,第一時間向市局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市局視情組織人員檢查、驗收修復完成情況。

(三)重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重大險情時,分局應急機構應立即從本轄區調動足夠數量的應急保障隊伍投入險情點搶修,並做好路政保障和運輸救援工作,保證道路通行的暢通安全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市局應急機構迅速調動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通過直接指揮、督導、幫助受災點研究修復方案以及機械開挖、修築便道、架設便橋等措施,縮短交通恢復通行的時間。

國道應爭取在24小時內搶通;省道應爭取在48小時內搶通。

(2)交通管制

修復時間較長的重大險情點,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據事先制定的損毀阻車繞行緊急處置預案,確定繞行路線,設立繞行引導標誌,並通過媒體公告社會,引導車輛繞行。

搶修工作完成後,市局現場處置小組應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市局領導視情對重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巡查。

(四)特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保障隊伍全市調援

發生特大險情時,除了市、縣兩級應急機構的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搶修處置外,市局應急辦可協調其他單位相關應急保障隊伍跨區域對險情點搶險救災工作實施增援。

(2)應急機構工作措施

發生特大險情後,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受毀現場,指揮、指導開展應急處置。

搶修工作完成後,逐級上報搶修工作情況,並由市局應急辦將工作情況報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

第五節 應急決策

(一)應急啓動

本應急預案的啓動由市局領導小組根據有關部門的預警信息和氣象部門發佈的暴雨、颱風等氣象信息,按照相應預警級別發佈啓動指令。預案啓動後,各部門應進入相應崗位,物資設備處於待命狀態,隨時等候調遣。

(二)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應急終止條件之一的,終止本應急預案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的實施。

1、暴雨、颱風、洪水等災情解除;

2、突發事件現場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

應急終止由市局指揮機構發佈。應急終止發佈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項措施均予解除,轉入防災常態管理。

第六節 信息管理

(一)報送渠道

1、各單位接到啓動相應等級預警應急響應的指令後,應在3小時之內將本單位相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及時在公路政務信息網發佈,並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相關信息除公佈政務網外,同時向省市有關部門發佈。

2、各單位公路通阻信息統一上報市局工程科,並每2小時滾動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市局工程科負責通阻信息編輯,經分管領導審覈後以羣發方式報送局領導,並報備辦公室,同時通過信息專報系統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市局辦公室負責編制突發應急事件專題簡報,報局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同時不定期滾動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羣發即時動態短信。

(二)報送內容和格式

內容主要包括受災通阻情況、受災損失情況(如路線名稱、地點、樁號、地名、損毀時間與毀情、估計工程量及損失金額、修復方案及估計搶通時間)、其他文字說明信息等。報送格式爲:公路損毀統計報表,同時也可增加文字簡報形式。

(三)報送時限

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填報時限分別爲交通阻斷後1、3、6、12小時之內,其餘公路及毀情應在24小時內填報。

(四)事蹟宣傳

各分局應積極收集應急事件中的典型模範人物、先進事蹟與相關照片、視頻資料,及時上報市局辦公室。同時,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聞媒體採訪報道工作,做到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與宣傳報道工作同步進行,使社會各界進一步瞭解、支持公路部門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工作,發動社會和廣大羣衆參與公路搶險救災。

第七節 監督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公路局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對預案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加強常態下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的檢查,使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工作做到從常態向非常態的順利轉變,保證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來臨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進行,提高應急管理效益。

(三)預案演練制度

應急處置預案演練遵循單位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區域爲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實施。根據本單位總體工作安排,結合轄區實際特點,有重點的編制預案演練方案,適時舉行預案演練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每年至少應組織1次,並認真總結,不斷提高預案演練質量。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 14

爲應對冰雪天氣影響我鎮農村公路通暢、安全的突發情況,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現結合我鎮農村公路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遵循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確保鄉村道兼顧,除雪除冰工作應先重點做好道路交口、橋樑、陡坡、彎道等區域,鄉道、村道融雪除冰工作由鎮路長辦、各村具體負責。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發生的降雪天氣,用於農村公路防抗雨雪應急行動。

三、應急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

鎮成立農村公路安全指揮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張天天鎮長

副組長:程偉 黨委委員

成 員:汪盛胡吉明劉立紅

王光興畢賽男鮑繼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路長辦,程偉兼任辦公室主任,胡琦爲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全鎮農村公路安全應急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重大方案與措施的審定。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救災工作,具體負責現場組織指揮,人、財、物調度,組長不在時,代行組長職責。

3、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況,制定應急方案,掌握動態。

4、成員單位:

安全辦:負責交通工具安排,應急物資儲備。

路長辦:負責交通安全的日常監管,做好搶險預案和公路、橋樑等基礎設施被毀的恢復規劃。並做好轄區內道路交通檢查、排查、信息收集上報情況。

衛生院:負責抽調醫生參加搶險,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正常秩序,依法打擊破壞搶險的犯罪分子。

民政辦:負責做好羣衆的優撫安置,保證羣衆生活供給。

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參與搶險,成立搶險預備隊。

財政所:負責搶險資金的落實,購買搶險物資的準備。

四、融雪除冰應急啓動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分爲三級:

三級響應:在入冬前,接近0℃時,啓動三級響應。各村負責人上崗,成員到位,儲備足夠的融雪劑、防滑沙;備齊清雪工具、車輛,隨時待命。除雪、除冰實施採取各轄域包乾的形式,各村爲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域內農村公路除雪、除冰任務,各村負責人爲各責任單位負責人,落實材料貯備、車輛、人員具體實施等各項工作。

二級響應:當氣象局發佈24小時小雪預報時,啓動二級響應。各村應派人上路調查雪情、路況,並組織人員、設備的集結、調配;各村對道路的重點路段、道路交口處、橋樑、陡坡、彎道進行小劑量的撒融雪劑(30克∕平方米)和防滑沙處理。

一級響應:當氣象局發佈24小時中到大雪預報時,啓動一級響應。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立即上崗,成員立即到位。各村立即着手準備上路實施融雪除冰作業,當白天發生強降雪時,要在雪停後兩小時或在當天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劑播撒任務;當夜間發生降雪時,要在早晨7:00前全部上崗進行道路清雪、融雪工作,時限要求在8:00前完成;全面消除積雪積冰不超過48小時,道路應維持安全通行狀態。

五、工作要求

1、要立即成立融雪除冰搶險小組,明確主要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落實好應急搶險物資、車輛、清雪工具,確保配備到位。

3、嚴格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任何單位、個人在搶險中,必須無條件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對在融雪清雪作業時形成的沙土、廢渣等融雪垃圾進行清運,時限要求在雪融後48小時內完成。

5、融雪工作完成後20分鐘以內,各村要將責任範圍內工作情況報鎮農村公路融雪除冰應急辦公室。

交通應急預案 15

爲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安穩辦,由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爲。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韋玉貴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