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爲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共衛生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5篇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

爲科學規範、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爆炸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

2、本預案是根據國家、省、市《非典疫情突發應急處置預案》等規章制度制定的。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

3、結合整合衛生資源的要求,無條件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4、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5、醫院設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所有專項資金列入本年度財務預算。用於組織開展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等。

6、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爲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組織與領導,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各類急救小組。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對全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有關部門和小組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疫情突發後所有應急處理工作。

(2)爲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臨時指揮部和工作組,各個工作組根據職能確定人數,並結合實際進行增減。

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臨時指揮部負責領導全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急診和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的落實。

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醫療急救隊。

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護理急救隊。

④食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⑤化學物中毒醫療急救隊。

⑥傳染病暴發流行醫療急救隊。

⑦重大創傷事故醫療急救隊。

⑧物品供應小組負責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防護物品和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

⑨院內感染監控小組負責全院範圍內的消毒噴殺、感染監控工作。

⑩專業流調組負責流行病學調查,並積極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門做好全市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⑾醫護人員防護小組負責全院職工的防護工作,做好對職工和社會羣衆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後勤服務小組負責突發事件中醫護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後勤服務。

2、建立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

(1)制定《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制度》,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依據《異常信息報告制度》和程序及時報告。

(2)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3)抓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制定並實施對全院職工和社會羣衆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教育計劃,增強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5)重點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院前急救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後,院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迅速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意見。

2、應急預案啓動後,各小組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履行職責。

3、急診科及門診各科室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在突發事件中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患者必須接診治療,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患者,應當按照規定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並結合疫情,採取相應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突發事件應急臨牀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配合市區行政部門進行人員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門應當對突發事件現場等採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受感染的人羣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羣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羣體防護等措施。

6、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的要求,採取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檢驗。

8、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立即上報衛生主管部門,並採取控制措施。

9、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依法報告屬地主管部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四、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2h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他重大傷害事件。

2、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接診醫師應立即彙報醫務處和預防保健科,主管部門彙報分管院長和院長,由預防保健科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緩報和瞞報。

3、突發事件報告電話。

五、法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對當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依據突發事件要求,未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等物資供應和儲備的,對科室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場訓戒,口頭警告、行政處分、就地免職,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疫情畏縮不前或臨陣脫逃的;

(2)不聽指揮、貽誤救治時間的;

(3)擅離職守或工作消極的;

(4)違反規程,草率馬虎,操作不當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

(5)拒絕接診患者的;

(6)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調度的;

(7)泄露祕密或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

六、附則

1、醫院各科室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科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2

爲了提高我院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並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目的,根據(重慶市醫療衛生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方案編寫指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並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醫院建立院長負責制,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下設監測報告小組、急救醫療小組、後勤保障小組,並配備兼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人員。

二、單位現狀:根據現有的條件在人力資源方面:有從事計劃免疫、傳染病統計分析的預防接種門診;有從事各種檢測化驗,能夠通過科學的手段第一時間知道各種疾病的'分類的檢驗科;有臨牀經驗豐富的內、外、婦醫療專家;有從事後勤工作的辦公室、醫務科、總務科。在物資方面:有各類先進的檢驗儀器設備;我院藥品種類齊全,儲備量豐富,完全可以滿足各種應急醫療用藥;有用於安全防衛的消毒藥品、乾粉滅火器。

三、工作職責

1、突發公共事件小組成員:汪力、劉建華、張志傑、唐小川、周勝、韋林江

汪力: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總指揮,負責指揮調配各小組所有成員,統籌協調各種關係。

劉建華:突發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監測報告小組組長,負責36種法定傳染病的監測、報告、分析。

張志傑: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急救小組組長,負責調配小組內的內兒、外、婦醫療成員進行醫療現場搶救。

唐小川:突發公共事件後勤保障小組組長,負責提供應急所需的後勤物資,醫療設備及藥品。

周勝、韋林江:突發公共事件辦公室成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的總結工作,突發事件信息上報工作,完善醫院感染控制負責。

2、監測報告小組:劉建華、譚小羽、韋菠

譚小羽: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收集36種法定傳染病的標本採樣。

韋菠:監測報告小組成員,負責分析36種法定傳染病的分佈趨向,及時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醫療急救小組:張志傑、蒲元方、羅遠琴、陳光勝、王明科、賴朝鳳、宋書會、廖豔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婦產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羅遠琴、宋書會: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內兒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陳光勝、廖豔霞: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賴朝鳳: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手術麻醉工作。

4、後勤保障小組:唐小川、夏遠洪、陽玉君、王小明、向鳳、彭猛、劉華超

夏遠洪: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暢及醫院安全保衛工作。

王小明:負責日常急救物資(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工作。

陽玉君:負責日常物資的採購工作。

向鳳:負責各種醫療物資的消毒處理。

彭猛:負責通訊、網絡暢通。

劉華超:負責資料的收集,通訊錄的更新工作。

四、預防和應急準備

1、定期對本院醫務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定期查看預防突發事件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及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儲備和調度。

五、應急響應

1、開設24小時值班電話:71990013;71990039

2、調度醫療急救小組火速奔赴現場應急搶救。

3、調度後勤小組及時開闢通道、準備急救的藥品、器械。

4、鋪備突發事件專用病房。

5、向上級衛生部門及時彙報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6、將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在醫院網站上通報,並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有關新聞管理的規定向外公佈信息。

7、當突發事件的病人康復出院後,半年內未再次發病且在這一地區無新增病例表明應急結束。

8、突發事件處置完成後,由韋林江、周勝同志負責進行總結,找出經驗教訓,所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成員共同提出整改意見,經突發公共衛生小組會議確定形成文字,寫入我院應急處理方案。所有突發事件的歸檔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週對網絡進行殺毒處理,保證網絡的通暢;每月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小組成員輪流對各科室進行監督檢查;每月護士一個課題,由總護士長賴朝鳳親自培訓;每一季度進行一次突發事件的演練,檢測應急隊伍的整體情況。

七、附錄

1、本方案由院辦公室管理,並隨時根據上級要求及實際需要進行修改完善。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小組成員通訊錄:(略)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3

爲確保業主及客戶人員的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做好流感、集體性發熱、流腦、食物中毒、非典等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並及時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定。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助理,各管理處(部門)經理及主管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

(三)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並廣泛組織、動員公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措施

(一)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實應急預案要求並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

(二)建立衛生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三)定期組織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認真落實健康教育。

(四)對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所、生活場所、陰溝等進行定期消毒、除"四害"及消殺等。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在第一時間內以口頭彙報或電話形式向公司服務清潔部(電話:xxxxxxxxxxx)報告。

(二)服務清潔部確認信息後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861),經公司總經理或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指導服務清潔部將信息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xxxxxxx)。

(三)及時送患者到隔離室進行隔離,並協助相關單位護送病人到醫院就診。

(四)及時瞭解和掌握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及發展趨勢,進一步落實各項應急預防和控制措施。

(五)服務清潔部加強對大廈消毒隔離工作的指導和落實,並立即組織人員對重點場所進行消毒以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

(六)在控制疫情期間,公司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應與客戶單位密切配合,堅持每天進行症狀檢測,如發現有相似症狀的人員,要及時安排隔離和就醫。

(七)服務清潔部每天追蹤發病動態,認真做好每日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統計工作,以完成傳染病發病等的續報工作。

六、事後處理

(一)當最後一例病例確認後,在最長潛伏期內無新發病例時纔可以結案。

(二)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小結工作。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4

爲科學規範、高效有序的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和《全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洛南縣應對高速公路建成通車綜合工作方案》,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一)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嚴重水災、火災,特大車禍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

(二)本預案在執行中必須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揮,無條件服從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和安排。

(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

(四)各醫療衛生單位設立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急救設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訓,突發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的儲備與完善。

(五)依據國家政策,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護人員給予造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於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預防與應急組織

(一)洛南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長:楊恩儒

縣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蔡鑫生

縣衛生總支書記、副局長

劉旭東

縣愛衛會主任、副局長

馮寶華

縣衛生局副局長

呂振平

縣衛生局紀檢組長成員:杜安鎖

縣衛生局主任科員

王丙辰

縣醫院院長

袁洛平

縣中醫醫院院長

郝金城

縣疾控中心主任

王惠平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常建民

縣婦幼保健院副院長

姜衛軍

縣合療經辦中心主任

喬書勤

縣衛生局醫政股股長職責:

1、全面領導本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2、負責醫療救治重大事項的決策、督查落實和指導工作。

3、負責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

4、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縣應急指揮中心,決定人員疏散或隔離,並依法對疫區封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周曉菊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成員:喬書勤、周淑霞、雷愛國、喬會芳、殷榮、王亞斌、賀長存

職責:收集、彙總突發事件傷病員情況,並及時向指揮小組報告;負責與縣突發事件應急各成員單位和各醫療機構聯繫;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傷病員情況;負責落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組織

1、醫療救治小組及醫療救護隊(1)醫療救治小組

組長:縣醫院、縣中醫醫院院長

副組長:由縣醫院、縣中醫醫院分管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縣醫院、縣中醫醫院抽調業務技術人員組成職責:負責全院應急醫療救治工作,負責本院應急醫療救治預案制定工作,成立醫療急救、護理、後勤保障等相關組織;負責組建現場醫療救護分隊,接受領導小組的派遣;負責本院內的突發事件傷病員情況的信息收集、彙總、報告工作;負責落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現場醫療救護隊第一救護隊

隊長:王丙辰

縣醫院院長

3副隊長:萬立

縣醫院副院長成員:彭超敏

縣醫院內二科主任

惠民智

縣醫院外一科主任

姜秋歲

縣醫院外三科主任

宋江山

縣醫院急診科主任

郭軍玲

喬桂芹

張靜吳波第二救護隊

隊長:袁洛平副隊長:王接民

洪秀珍成員:張遐智

劉東風

楊玉鑫

高新洛

趙建民

趙抗山

李哲

孫英

沈淑霞

張學敏

程榮縣醫院外二科護士長縣醫院內三科護士長縣醫院總護理部幹事

縣醫院司機

縣中醫院院長縣中醫院副院長縣中醫院副院長縣中醫院醫務科科長縣中醫院辦公室主任縣中醫院外科主任縣中醫院骨科主任縣中醫院外三科副主任縣中醫院內二科主任縣中醫院總護士長縣中醫院骨科護士長縣中醫院外科護士長縣中醫院司機

縣中醫院司機

2、疾病控制組:

組長:蔡鑫生

縣衛生局總支書記、副局長副組長:郝金城

縣疾控中心主任

孫娟娟

縣衛生局疾控股股長

成員:縣疾控中心流行病科所有職工、各鄉鎮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所有職工

職責:負責全縣突發事件後疫情防治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災害區疫情處理方案制定工作;負責疫點消毒和疫區資料信息彙總報告工作;指導相關人員對疫區的消毒、封鎖;接受指揮小組的領導,完成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衛生監督組:

組長:馮寶華

縣衛生局副局長副組長:王惠平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雷愛國

縣衛生局法監股股長成員:監督所所有職工

職責:負責全縣疫點水質監測,生活飲用水安全等工作;制定飲用水、生活飲食標準;指導全縣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規範救治小組的質量建設。

4、衛生宣傳組:

組長:劉旭東縣紅會副會長、愛衛會主任、衛生局副局長

副組長:殷榮

縣衛生局愛衛股股長成員:愛衛會所有職工、各醫療單位分管領導職責:負責救治過程中先進人物事蹟報導宣傳工作;5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認識和防治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評估和對災民健康教育等工作;負責社會對災區物資和資金的捐獻、收集、宣傳、統計、上報和其它工作;完成落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5、後勤供應組:

組長:呂振平

縣衛生局紀檢組長副組長:周淑霞

縣衛生局紀檢監察股股長

喬會芳

縣衛生局財務股股長成員:各醫療單位後勤科室所有人員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的所需物品設備、藥品、衛生材料的.供應;負責車輛和各種急救物資的調配和應急;負責參加醫療救治的醫務人員的生活、飲食等後勤服務。

三、預案啓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縣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的類型,明確是否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醫療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發事件急救信息,應迅速派出救護車趕赴現場,同時報告本院,醫療單位要及時報告縣衛生局。

2、各醫療機構在接診急救病人時,如發現重特大災害事故信息,應迅速報告縣衛生局。

3、縣衛生局在預案啓動後,應立既向各醫療單位下達緊急救治任務。

4、各醫療單位院內救治迅速到位,暢通綠色通道,做好救治準備工作,確定責任醫生和責任護士。

5、各救治醫院確定專人負責,傷病員救治情況的收集彙總並及時向縣衛生局報告。

6、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規定,在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①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②發生或者發現不同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③發生重大食物或職業中毒的;

④發生重大火災、水災、特大爆炸、車禍及其它重大傷害事件。

7、疫情突發時,實行“零報告”制度,嚴格報告程序。不得漏報和瞞報。

8、突發事件報告電話0914-7322757 。

五、附則

(一)各醫療單位根據《洛南縣衛生局突發事件應急救治預案》制定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本預案由衛生局醫政股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爲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並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範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並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信息通報快速通道,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啓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採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後果。

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啓動預警機制,並由鎮政府批准。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啓動後,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覈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我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牀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

成的專家諮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牀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羣,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採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四衛生專業應急處置

1、各村

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準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託社區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2、確定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區)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採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3、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症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採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4、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我院組建由衛生管理、、臨牀醫學、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羣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啓動預警機制,或啓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六、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幹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臨牀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題及時進行預警。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

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羣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繫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

二、儘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範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佈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並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準,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爲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第五部分

應急處理方案

一、應急處理要求

由鎮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協調全鎮各有關部門共同實施,並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由區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紅色應急機動隊,人員由流行病學、臨牀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實驗室檢測、消殺滅菌、後勤保障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分爲疾病控制應急分隊、醫療救護分隊、檢驗檢測分隊、後勤保障分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應在臨時現場指揮部領導下承擔現場處理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採集、環境消毒、消殺滅菌、預防性服藥、預防接種、醫療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現場處置工作程序

(1)通過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對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進行分類,確定疫區和目標人羣;

(2)根據自然環境因素確定可能的污染範圍,對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潛在危害進行判定;開展健康教育和社會動員,羣防羣治儘可能減少危害;

(3)對救護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物資的需求做出評估和調用;

(4)經過事件緊急處理,疫情消除後,進行後續監測,直至消除危害;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覈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原因,實驗室檢驗;提出採取控制措施的建議,包括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消殺滅菌、隔離觀察、預防服藥、預防接種、健康教育和干預等;處理結果的總結、評估與上報。

2、醫療救護工作程序

第一、視傷亡情況設置傷病員分檢處。

第二、對現場傷亡情況的事態發展作出快速準確評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及種類;傷員主要的傷情、採取的措施及投入的醫療資源;急需解決的醫療救護問題。

第三、指揮、調遣現場及轄區內各醫療救護力量。

第四、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彙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令。

第五、在現場醫療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誌(傷病卡以5×3cm的不乾膠材料做成),置於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他明顯部位,便於醫療救護人員辨認並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第六、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並置於傷員衣袋內。

3、傷病員運送工作程序

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置後,要根據病情向就近的醫療機構分流。傷病員分流原則如下:

(1)接受傷病員的醫療機構,由臨時現場指揮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則指定。

(2)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二份,及時向臨時現場指揮部報告彙總,並向接納傷病員的醫療機構提交。

(3)臨時現場指揮部指定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收治分流傷病員。

(4)運送傷病員途中需要監護的,由現場醫療救護指揮部派醫療人員護送。

(5)傷病員運送至醫療機構後,由收治醫療機構按急診急救工作程序處置。收治傷病員的醫療機構要成立專門的搶救小組,負責傷病員救治工作。

4、消毒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選擇消、殺、滅的器材、藥物劑型、濃度、施藥方法。

(2)保護食品、電器設施和其他有關物品,防止沾染藥物。

(3)實施消毒應先室內後室外、先地面後牆壁、先重點後一般、先飲水後污水的順序進行。

5、現場情況報告程序

由現場最高指揮者負責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6、新聞宣傳與信息發佈

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指定專人向媒體發佈信息,其它任何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對外公佈相關信息。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6

爲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xx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幹部、班主任及保衛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幹部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幹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啓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爲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覈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幹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複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啓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後通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幹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繫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並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後,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長:賈傳海

副組長:賈輝

成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啓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啓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祕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覈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7

爲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爲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爲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8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中的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可能會對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爲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傳染病防治原則,提高警惕,加強監測,及時發現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者,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並實施屬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校長室)、宣傳組(政團隊和副校長辦公室)、監測與疫情處理組(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組(政教處)和後勤保障處(總務處)。明確各人員的職責任務,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傳染病防控工作任務。

職責分工:

1、組長抓總體工作,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的落實。

2、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及衛生的整治、購置有關器械和藥品,消殺(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體工作。

3、團少隊負責學校班級衛生工作檢查督促,各班晨、午檢的檢查監督與管理、指導疫情處理等。政教處做好平時防控的督查、數據統計、上報等臨時辦公室工作。

4、政教處、團委: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組織在校內和班級宣傳,組織聯繫社區宣傳。

5、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負責班級晨、午檢和平時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必要時要協助疫情處理等。

6、政教處:負責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師生儘快掌握防控知識和技能。

7、校辦公室:負責學校與上級機關及其他單位的聯繫與溝通,以及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等工作。

四、工作職責

1、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負責全校日常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協調、組織全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3、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4、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導、檢查;

5、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6、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五、預防:

1、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宣傳、櫥櫃、板報、廣播等宣傳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增加學校師生自我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校園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消滅鼠害、滅蚊、蠅,對人員密集的教室、辦公室、進行定期消毒。

3、堅持晨、午檢制度。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堅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5、做好疫苗針對性疾病的控制。學校應做好水痘、風疹、流感等既是學校多發、好發傳染病又是疫苗針對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針對性疾病疫苗的宣傳和接種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學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報告: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乙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鎮於2小時內,農村於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城鎮於6小時,農村於1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疫情。

七、控制

1、凡發現校醫務室無法確診的甲、乙類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均應立即安排轉醫院進一步明確診斷。校醫應跟蹤瞭解病人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2、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校醫務室指導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校醫務室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3、校醫務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醫務室內的消毒工作,儘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1、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定期對各班主任進行相關技能培訓,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教育主管部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2、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衛生局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3、應急預案啓動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採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學校應急指揮系統統一領導下,校醫務室應立即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護救護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給予支援。對易感人員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用藥、羣體防護措施。需要接受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配合校醫及有關衛生部門採取的醫學措施。校醫務室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校內感染。校醫應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學的調查。

5、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學校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學校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9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偉偉

副組長:王琳 劉靜

組員:莫亞娜、尹麗偉、呂永建、孟森娜

職責: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衛生安全衛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覈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衛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並向所在的XXX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範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並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4)按照衛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0

爲了提高學校預防、控制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流行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市教育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並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學校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以學生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爲重要內容,包括髮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所在地發生的可能對學校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1)學校發生的肺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等,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2)學校實驗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種等丟失。

(3)發生在學校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員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亂等傳染病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涉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5)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例及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疫情侷限在縣(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本縣(市)域內學校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羣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員人數10—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數5人以下。

(7)發生在學校的、經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100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腺鼠疫、霍亂病例或血吸蟲急感病例、發病人以及疫情涉及範圍達到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發生在學校的`,經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及時控制。學校廣泛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知識,提高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領導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機構要形成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病例,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1)辦公室

主任:

成員:

職責:統一部署、協調學校各部門履行職責,收集上報傳染病等疫情與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及時處置應急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2)疫情監控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食物中毒、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監控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校園環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監督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按規定把住食品的採購、儲藏、加工出售等關口,確保食品安全;加強後勤設施建設,改善衛生條件,保證教室、寢室、食堂、廁所等公共場所清潔衛生及重點部位消毒工作;對後勤服務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

(4)督辦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督辦學校落實門衛制度、來訪制度、憑證出入制度、晨檢制度、生病缺課登記制度、疫情報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學校食品衛生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諮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範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羣防羣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擡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爲。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佈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衆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儘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繫,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羣、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佈、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卹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爲,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衆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羣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牀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衆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2

一、編制目的

爲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以防爲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爲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調度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保障信息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利忠(分管副院長)

成員:崔鳳才、宏春、孫廣軍、李秀蘭、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疾控、醫療等部門聯繫,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爲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建,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後工作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人負責落實執行;屬外包人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3

一、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

加強對傳染性疾病監測,及時發現可疑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切斷傳播途徑,迅速控制疫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二)分級控制

傳染性疾病根據衛生部、上海市對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區域範圍,分爲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體的疫情預防控制措施上,根據疾病在本學校的實際流行強度,實施分級控制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預防控制效果。

(三)分類處置

呼吸道傳染病(SARS、禽流感、類流感)、腸道傳染病(霍亂、感染性腹瀉)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於早期發現非典疫情,提高對疫情的早期預警和預報工作。SARS早期預警病例分類標準、禽流感、類流感、霍亂病例按照上海市衛生局規定的病例分類標準執行。

(四) 及時處置

爲有效地切斷疾病的傳播,根據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徵,在採取預防控制措施時,對疑似病例、臨牀確診病人實行隔離治療;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指揮系統

任何人發現或得知“疫情”發生,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和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確證信息屬實後,立即啓動學校應急預案(程序)。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組織指揮系統: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信息組、疫情調查組、消毒組、宣傳組、後勤組。

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消毒制度、傳染病宣傳制度、晨檢制度

三、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網絡及職責

(一)班主任老師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中健康狀況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症狀時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時,應及時報告衛生老師。

2、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提供班級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事件發生後,對班級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瞭解後,每天2次報告衛生老師。

(二)衛生老師

1、負責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並記錄歸檔。

2、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負責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發病班級、可能原因、採取措施、現狀和趨勢,向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對出現症狀的學生進行暫時隔離,必要時護送相關醫院就診。

4、發生突發事件後,負責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彙報,統計後傳真上報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5、對病癒返校的學生,返校當天必須先到學校衛生室,經衛生老師檢查由衛生部門出具的返校證明後,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6、接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學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後,即可對學校採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學校領導

1、學校應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應根據疫情波及範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公共電腦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會議室、圖書館、運動場地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叉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後,考慮全校停課。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4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嚴重危害,指導和規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學校穩定,保障師生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範圍內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事件的處置。

二、應急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總指揮,副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五個組:醫療救護組、疫情信息報告組、現場組、後勤保障組、聯絡協調組。

醫療救護組

組長:(副校長);成員:團委、藝體組人員。

疫情報告組

組長:(總務副主任);成員: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

現場維護組

組長:(政教主任);成員:安全員、寢室管理人員。

後勤保障組

組長:(總務主任);成員:各行政成員、總務處成員。

聯絡協調組

組長:(教導主任);成員:教導處成員。

三、職責

1、指揮部職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指揮部根據事件狀況及時宣佈啓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快速、高效處置。

2、醫療救護組職責:

(1)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進行現場緊急處理。

(2)配合醫院搶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報告組職責: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信息報告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事發現場瞭解如下內容:發生時間、發病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可能的`發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報告責任人將瞭解到的信息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接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彙總,在徵得學校主要負責人同意後必須在2小時內向衛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衛生院報告內容:①發生時間②發病人數③主要臨牀症狀④可能發病原因⑤可疑食物⑥事件發生單位的聯繫電話⑦緊急處置措施。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場所消毒指導。

4、現場維護組職責: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維護人員必須維護現場秩序。

(2)保護事發現場,妥善保護可疑食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等。

5、後勤保障組職責:

(1)及時爲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所需物資。

(2)加強衛生宣傳,消除師生恐慌。

(3)妥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後工作。

6、聯絡協調組職責:

(1)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2)協調各組之間的工作。

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5

爲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並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並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並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爲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並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於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羣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後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覈、發佈。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佈,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發佈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繫電話。爲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並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爲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並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築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採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