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一)訂立勞動合同

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

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四)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 篇2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單位住所: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爲規範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並共同約定以下條款: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時間從年月日起至月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爲:起至年月日止,教師類崗位由於入職後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並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爲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範圍;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爲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

第四條勞動報酬與發放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並按以下第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固定工資制:乙方的基本工資爲元/月;

3、活動工資制: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爲至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爲準;

4、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爲固定部分,績效工資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考覈。

5、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爲/月。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爲特殊原因需要緩

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7、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

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爲乙方購買保險;

扣代繳;

第六條體檢與審查

1、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

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癒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

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如果因爲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覈。

2、制定甲方規範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

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並賠償一切損失。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1)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3)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

作崗位,並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後,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並

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

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

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採取

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於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爲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關於培訓的協議

教師類崗位入職後,由甲方墊資輸送乙方到第三方進行培訓,培訓各項費用合計20xx元,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總額爲20xx元,但隨着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而逐漸遞減,具體遞減標準爲:從乙方培訓合格上崗後開始計算,每工作滿1個月,培訓費損失減少100元。

1、乙方工作期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其他有償培訓,相關規定以乙方簽字確認的培訓協議爲準;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

金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祕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爲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後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裏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關於對乙方教學行爲的約定

甲方屬於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爲保證教學質量,規範教師職業行爲,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爲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並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

照所制定的

流程進行教學;(三)、經甲方調查覈實,乙方有下列行爲或者因下列行爲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

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乙方散佈學校的不實消息、詆譭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

開展的;

8、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關於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

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於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

願意遵守管理制度裏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

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經整整三年了,感嘆之餘收穫頗豐,在經歷的崗位中耳濡目染汲取了他人的不足與長處,使自己日臻成熟,尊敬領導關心同志在工作中不斷改變自己的不良習慣,虛心向老員工求教,增強自己的工作技能,不與他人爭一時短長,工作嚴與律己,一絲不苟,基本貫徹和執行了XX所奉行的以人爲本服務奉獻的精神。

一、三年來工作總結

三年來,我在以下幾個崗位都工作過:稅務窗口、工商科,財稅科,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職責,不同的要求,這豐富了我綜合技能並增強了我的責任心。

最初我被安排在稅務窗口,期間我經歷了所得稅清算、學會了企業約談及各種事務性工作,從協助約談到能夠獨立帶企業約談,通過自己盡心盡職的服務,得到了一些客戶的肯定,客戶悅目,自己坦然。實踐是最好的老師,在稅務窗口的工作讓我對稅務知識,有了很深的理解,爲我以後的工作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次年,我被安排到了工商科,期間我經歷了工商年檢、學會了製作工商材料、公司的新開業流程,但對我提升最大的還是招商,招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工商稅務政策,運籌帷幄的談判技巧及人脈。這使我不得不強化自己,通過招商工作的歷練,我自己明顯感覺到了變化,變得成熟了許多,至今我共完成了招商數22戶。

如今我被安排到了財稅科,主要負責數據統計,徵管質量,通過兩個月的熟悉,理清了工作思路,掌握了工作方法,基本能勝任新的工作崗位,同時我也不會放棄招商工作,在新的崗位上也一定不忘招商,爭取超額完成招商指標。

二、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後努力方向

三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招商質量有待提高

稅收的產量有待提高,招商的實質就是產出稅收,沒有稅收的項目,既浪費了公司的人力,也影響到自己考覈。雖然今年在招商的個數上能夠完成任務,但在稅收上,差強人意。在以後的工作中如何提高稅收產出率是我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工商稅務知識還需專精

三年來雖然在不同崗位上學到了很多工商稅務知識,但面大不精,在以後的工作中需要加強自己學習主動性,積極向專業知識精通的同志學習,以提高我專業知識的深度。

最後我申請續簽合同,希望公司接受我的申請,我必將更加努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爲公司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勞動合同 篇4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我們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都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同時也可以爲作爲日後的證據,那麼在我國不籤勞動合同賠償是怎樣的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勞動合同 篇5

1、聘任和解聘的問題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不同於一般的勞動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專門規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規定未經用人單位董事會的決議,用人單位是無權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規定明確,以便和普通員工的勞動合同區別開來。

2、加班費問題對於高級管理人員來說,其工作性質是與普通勞動者不同的。在實務中,經常會有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離職以後,向公司要求給付加班費的問題,所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解決這個問題。

3、保密條款由於高級管理人員會接觸到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所以爲了防止高級管理人員將商業祕密泄露給他人損害用人單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且對違反保密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做好約定。

4、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用工時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爲了更好的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與高級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根據實際情況添加競業限制條款。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可否恢復勞動關係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職務被解除,是否必然導致勞動關係不能恢復通常情況下,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只有一個人,公司在違法解除該職務時所找出的不能恢復的理由,要麼是撤銷該職務設置,要麼是又找到新人代替,該兩種情況下都導致勞動關係的恢復不能。如公司“副總裁”本質上更傾向於一個職務,不同於一個辦事的部門,該職務撤銷不必然導致勞動關係的終止,且該職位是否繼續存在不是一個客觀性的內容,而是一個主觀性的判斷,站在公司的角度可以認爲職位已經沒有了,因此不能恢復勞動關係,站在申請人的角度,可以認爲該職位仍然存在,因此可以恢復勞動關係。依據公司法,只要符合程序就可解除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這是尊重公司的自治原則,而依據勞動合同法,即使經過了一定的程序,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則解除職務仍然屬於違法,高層管理人員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如此而行,公司的自治原則就得不到實現。雖然公司法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解聘有明確的規定,但公司法範疇的解聘條件,並不當然成爲勞動法範疇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對於公司的解除理由,無論是仲裁還是法院都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來確定解除是否合法。XX公司的解除被認定爲非法,而申請人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如果不存在客觀上恢復不能的情況,審理機構應判決恢復勞動關係。就高層管理人員勞動關係可否恢復的問題,我們應把握一個原則:如果解除行爲被認定爲非法,而高層管理人員又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對公司而言,應積極通過行爲,使原合同客觀上已經不能繼續履行,比如聘用其它人員,部門合併,相關業務終止,崗位撤銷等,對於申請人而言,應積極舉證不存在上述不能繼續履行的事由。以下是FAE51合同範本頻道爲各位推薦的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勞動合同 篇6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裏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緒: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 :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離退休人員):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乙方已達到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據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返聘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返聘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及工作任務爲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

  四、報酬

甲方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報酬,乙方報酬爲每月 元。

  五、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或工作祕密的義務。

  六、醫療

一)返聘期間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 ,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

(二)返聘期間如乙方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 ,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

  七、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八、協議的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爲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除本條第(一)、(二)項規定情形外,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協議期滿;

(二)乙方在返聘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十、工作交接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 天內辦理工作交接。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二、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