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合同法的爭議

近日,關於“新《勞動合同法》規定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的報道引發廣泛爭議。專家指出,福利、社保作爲“隱性收入”,已成爲員工勞動報酬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福利待遇拉大正式工與“臨時工”實際收入差距的今天,應及時將福利、社保納入“同工同酬”的範疇,莫使呼籲多年的政策成爲表面文章。

新勞動合同法的爭議

福利待遇已是收入重要組成

剛進入北京某國企工作的朱先生告訴記者,其每個月基本工資2100元,績效工資不到1000元,但每月可憑發票報銷通訊、交通補助2000多元,除此之外,單位每個月都以各種名義髮卡。朱先生告訴記者,許多國企看起來收入低,但隱性收入非常高,他所在單位的福利其實很一般。

今年5月,審計署發佈2013年第3至第15號審計結果,公告了10家央企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國企高福利遭到曝光。

易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婷認爲,用人單位把工資總額降下來,通過髮卡、上保險、分房子等方式把職工福利提上去,既發了錢又避了稅。在一些國企、央企,這些不需要上繳個稅的福利收入已成了員工收入的重要組成。

福利待遇拉大收入差距

在一些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目發下來的福利待遇已成爲拉大正式工、“臨時工”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天津某事業單位的張先生告訴記者,其所在單位,正式工每月打到飯卡里的'餐補,憑票報銷的交通補,逢年過節動輒上千元的過節費、購物卡以及實物發放的米麪油鹽,臨時工全部都沒有,這些福利待遇拉大了二者之間的收入差距。

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爲,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大約有勞務派遣工3700萬人,這些勞務派遣工普遍集中在國企、央企等單位。在這些單位,福利待遇這個“隱性收入”已成爲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同工同酬”莫成表面文章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爲,“同工同酬”的落實還有很多現實困難。但如果說“同工同酬不含福利、社保”,用人單位很容易通過提升正式工的福利待遇來規避“同工同酬”的規定,使“同工同酬”成爲表面文章。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薛克鵬認爲,廣義上的勞動報酬,包括經濟性勞動報酬和非經濟性勞動報酬,其中經濟性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福利以及社保等各種可以貨幣化的報酬方式。他呼籲,應及時理順法律關係,將福利、社保也納入“同工同酬”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