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土地承包合同

現郝明在樑鎮居委原兔場有土地 畝,承包給三人新建磚廠,具體事項如下:

磚廠土地承包合同

一、承包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在該土地上建磚窯,改廠房,存坯、取土等事宜,郝明不得干涉。

三、共承包土地 畝, 年土地承包費元整( ¥),2017年元月份一次性付清全部承包費,即 元整。

四、四至界限,東靠 ,南靠 ,西靠 ,北靠 。

五、如土地與外界發生一切糾紛,全部由郝明負責解決,產生費用由郝明負責。

六、因土地,應賠償即建廠投資的30%。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簽字後生效。

投資人:

中介人:

年 月 日

磚廠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所有的位於九臺市後小屯村南山磚廠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包乙方九臺市後小屯村南山磚廠,營業執照號: 負責人:

二、承包合同一年一簽,自2017年5月30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下一年如乙方對外發包,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金一年共計 萬元,自2017年5月30日起每月由甲方給付乙方3萬元,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剩餘承包金,給付的承包金以乙方給甲方出據的收款收條爲準 ,如甲方到期給付不上承包金,乙方有權扣留甲方相當於所欠承包金數額的紅磚(紅磚以出售價格爲準)。

四、甲方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對磚廠機器設備,土方、渣石自行使用,廠房,各種車輛及磚、磚窯等與南山磚廠相關的一切設備,附屬設備,場地,原材料等均歸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承包期間正常生產,經營,在甲

方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甲方承包期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在甲方承包期間,如由於乙方的原因發生民事、刑事、行政糾紛等導致磚廠停產,停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等,乙方須一次性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人民幣40萬元,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磚廠現有設備以雙方認可簽字的明細爲準,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收回磚廠和設備,但不得向甲方主張設備使用費等權利。

八、在甲方承包期間,除稅務費由甲方承擔外,其餘一切費用(包括檢證費,村上承包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在甲方承包期間,有權自主決定用人,用物,乙方無權干涉,甲方有權決定南山磚廠的一切生產事宜。

十、以上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符合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糾紛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