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服務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會議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議服務合同15篇

會議服務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間的會議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

1) 會議承辦期間,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統一服從乙方安排;

2) 提供會議室、住宿、用餐標準。有權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向乙方提出調整餐標;

3) 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墊付的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

2. 乙方

1) 負責提供不少於人的會議室;

2) 負責聯繫會議住宿,確保會議期間人的住宿要求;

3) 負責聯繫用餐場所、訂餐,正餐每餐桌;

4) 負責參會人員接站工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發票;

6)提供會議場地,保證會議場地設備能正常使用。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費用

場地租賃費: 元;

交通費: 元;

住宿費: 元;

餐費: 元;

其他: 元;

合計: 元(大寫:)。

2. 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辦規定的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提供會議承接服務,甲方支付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總費用爲 元,大寫: 。會議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會務費發票後,甲方向乙方電匯 元,大寫: 。

2) 在會議結束後用總額減去已開發票總額的剩餘費用金額發票後,電匯支付剩餘費用。

三、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各個階段過程中,甲方若延誤付款時間及數額,每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務項目(用餐、住宿、用車、會議場所、會議過程服用),每個環節按合同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 本合同在執行時如需增加內容,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質量保證備忘作爲附件;附件與原合同一併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賬號:

會議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濟南市歷城區智威會議服務中心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_____________ _______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三、費用支付

此次會議單人活動費爲人民幣______元/人,甲方爲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以上預定及服務屬於不可撤銷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按本條款支付(合同總額50%)預訂金之日起協議立即生效。甲方保證在收到乙方合規發票後[ 7 ]日內一次性將款項扣除預訂金後支付給乙方。

四、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前款所述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六、履行義務

本合同因乙方現正在爲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告知甲方商業祕密。甲方務必不得泄露。

七、協議的變更

1.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爲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爲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八、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九、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生效自雙方共同簽章後且甲方支付預訂金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辦甲方 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會議具體事宜:

1、會議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參會人數: 人。

3、會議費用總計: (大寫: )元。

二、乙方提供如下會議服務:

1、會議接待

2、會議交通

3、會場佈置

4、會議餐飲安排

5、會議祕書服務

6、會議代表住宿安排服務

三、費用支付

雙方確認,以上預定及服務屬於不可撤銷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按本條款支付預訂金之日起協議立即生效。甲方保證在收到乙方合規發票後 日內一次性將款項扣除定金後支付給乙方。

四、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或因國家新頒佈有關法律、法規及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造成無法成行或行程變更時,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前款所述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七、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生效自雙方共同簽章後且甲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附:乙方匯款賬戶資料:

戶 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甲方:

單位簽字蓋章: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乙方:

單位簽字蓋章: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會議服務合同4

學術會議承接服務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間的會議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

1) 會議承辦期間,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統一服從乙方安排;

2) 提供會議室、住宿、用餐標準。有權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向乙方提出調整餐標;

3) 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墊付的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

2. 乙方

1) 負責提供不少於人的會議室;

2) 負責聯繫會議住宿,確保會議期間人的住宿要求;

3) 負責聯繫用餐場所、訂餐,正餐每餐桌;

4) 負責參會人員接站工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發票;

6)提供會議場地,保證會議場地設備能正常使用。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費用

場地租賃費: 元;

交通費: 元;

住宿費: 元;

餐費: 元;

其他: 元;

合計: 元(大寫:)。

2. 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辦規定的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提供會議承接服務,甲方支付場地租賃費、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總費用爲 元,大寫: 。會議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會務費發票後,甲方向乙方電匯 元,大寫: 。

2) 在會議結束後用總額減去已開發票總額的剩餘費用金額發票後,電匯支付剩餘費用。

三、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各個階段過程中,甲方若延誤付款時間及數額,每天按合同總金

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務項目(用餐、住宿、用車、會議場所、會議過

程服用),每個環節按合同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觀非人力

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 本合同在執行時如需增加內容,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質量保證備忘作爲附

件;附件與原合同一併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裁決。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行:

賬號:

會議服務合同5

項目名稱: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項目施工組織管理的技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按照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受“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項目經理部”(甲方)委託,由“北京三鑫路橋路用瀝青技術有限公司”(乙方)承擔“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項目施工組織管理”技術服務工作。

1、服務內容

1) 編寫“廣西國道322線全州至桂林段路面中修工程No1項目施工組織管理”施工組織方案,20___年1月完成;

2) 選派項目執行人員40人,包括:經理1人、副經理1人、材料實驗員2人、財務人員1人、後勤保障人員15人、操作工人20人;

3) 負責組建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上牆;

4) 負責項目實施所需要的基質瀝青、乳化瀝青、各類石料的購買聯繫和進場準備;

5)負責施工所需的各類輔助機械設備,包括:路面銑刨機、乳化瀝青灑布機、瀝青混合料設備、瀝青混合料運輸設備、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膠輪壓路機、光輪壓路機等機械設備的租賃聯繫和管理;

6) 負責施工期間的燃料採購和準備,包括:機械所需燃油、再生設備所需丙烷、生活用車用油等;

7) 負責施工組織管理,包括組織施工輔助人員,負責人員管理、

交通管制、安全防護等;

8) 負責施工期間的放樣測量,作好施工記錄,負責準備工程交工竣工所需資料;

9) 在施工期間,負責財務管理,提供專職的財務人員負責材料採購和管理,負責工程款的結算與支付,負責房屋、水、電及生活管理;

10) 在施工期間,負責與業主、駐地監理、材料供應商、地方人員的協調與管理。

2、服務方式

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該項目的人員組織、施工組織和後勤保障。

3、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組織施工,做到人員設備齊全、技術準備充分、進度安排合理、安全服務保障、工程質量優良。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___ 甲方:

1、落實項目計劃和經費,成立領導組,指定負責人;

2、負責項目技術工作,完成混合料實驗,提供施工技術配方;

3、提供現場實驗設備和人員,負責質量檢驗;

4、提供專業人員指導現場施工;

5、編制工程預算,指定會計人員,負責項目經費控制。

___ 乙方:

1、成立工作組,指定負責人;

2、編寫施工組織計劃;

3、負責各類機械、材料、燃料、車輛的聯繫和租賃;

4、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提供保障系統;

5、負責資料整理,協調地方關係。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1月1日至20___年12月31日

履行地點:廣西桂林G322全州至桂林中修工程路段

履行方式:工程施工組織服務。

四、實施計劃

1、組建項目組,完成項目前期準備工作:20年 1 月 1 日 – 20___年 3 月 14 日

2、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20___年 3 月 15 日 – 20___年4 月 30日

3、熱再生施工路段施工工作:20___年 5 月 1 日 – 20___年6 月 31日

4、資料總結及項目竣工驗收:20___年 7 月 1 日 – 20___年12 月 31日

五、驗收標準和方式

按照《公路工程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公路路面再生利用技術規範》要求,由業主方組織驗收。在合同服務項目內發現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

六、合同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金額

本項目合同爲總包乾費用,費用總額爲:捌拾肆萬元整(84萬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1) 20___年3月15日,合同簽訂後,施工設備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2) 20___年4月30日,完成銑刨加鋪路段施工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24萬元;

3) 20___年8月30日,完成項目驗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40%,即:36 萬元。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違約,均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5萬元。

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決。雙方同意由 地方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該項目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僅限於雙方所屬的單位和相關人員使用,不能向其它方複製和資料印發。

本合同一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會議服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召開“______________會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定於20__年12月6日爲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設備租賃、用餐、住宿等)。

2、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59500元(大寫:伍萬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20__年12月8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20__年12月5日至20__年12月7日止。(以實際發生爲準)。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爲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如技術祕密、客戶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爲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會議服務合同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簽訂地: 大連市xx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1“合同”係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補充合同和構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款”係指根據合同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價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調整。

1.3“會務服務”係指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策劃、組織、執行等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會務接待、印製會務文件、場地布臵、參會人員接送用車、餐飲、住宿等相關工作。

1.4 “工作日”係指除政府有關部門對外公佈的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二、服務內容

2.1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年 月 日於大連 項目啓動會提供會務服務,包括:

2.1.1 會議場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音響、演出、飲用水、宣傳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 其他應由乙方負責提供的服務;

2.2 具體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路演流程》及《價格清單》。

三、合同價款

3.1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價款詳見附件《價格清單》,分項價格應根據具體服務項目列明。合同價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預算上限”)。

3.2 合同價款已經包括下列費用、支出,乙方不得額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3.2.1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服務費、製作費等費用;

3.2.2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墊付或代付的一切費用,提供甲方會務所需的用品、設備及人員的費用、稅金等;

3.2.3除非另有約定,分項價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該項服務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帶工作,不論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論其在簽訂合同時是否可以預料到;

3.2.4乙方根據現行稅法應支付的稅款;

3.2.5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一切其他費用以及其他根據本合同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3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價款根據實際發生的服務項目據實結算,如甲方實際開支沒有達到預算上限數額,則按甲方確認的實際發生數額支付相關費用;如實際發生數額超過預算上限,雙方根據本合同第3.4條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3.4 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確認需要調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服務或者增加服務項目,按附件《價格清單》對應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結算。

附件《價格清單》未列明的服務項目及其價格,應在實際支出前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服務調整或增加導致合同價款可能超過預算上限的,乙方應當在調整或增加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項下會議結束,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經甲方確認後,根據本合同第3.3條之規定,按實際發生數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2 上述款項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額發票以及甲方認可的會務活動費用清單後 7 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5.1.1本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及其它會務日程安排等相應事宜由甲方確定。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要求乙方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進行糾正。

5.1.2 本合同項下會議涉及甲方的所有標識、商標、公司名稱、宣傳文字等內容須經甲方最終確認纔可正式發佈。

5.1.3 若甲方需要對會議日程、會務服務方案進行調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 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合同義務後,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款項。

5.2 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 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會務及服務費用價格清單經甲方確認,並按照甲方確認的會務安排,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開展和完成相應會務服務工作。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具體內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合法、誠信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因客觀實際情況,須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整。

5.2.3 因甲方原因需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乙方應配合甲方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5.2.4 乙方爲 產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設計、製作的標識、創意、文宣等內容,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乙方保證其自行設計、製作的或其所提供的他人設計、製作的標示、創意、文宣等內容均不會侵犯本合同以外其他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人身權、財產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如由於乙方違反本條保證導致第三方提出侵權、索賠、指控或相關主張,乙方應當及時、妥善處理,積極與該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因

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調查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合理開支);由此產生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需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2.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一切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以及其他甲方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5.2.6 會務服務內容超出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約定事項的,乙方應在實際費用支出前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分包或轉包於其他任何第三方。

六、保密

6.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參會人員的各種信息等統稱爲保密信息。

6.2乙方應保證乙方及其僱員對於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和公開,也不得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6.3本條所述保密義務對乙方持續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七、不可抗力

7.1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中國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的另一方的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7.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7.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意條款,均被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爲,並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認,並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 日年月日

會議服務合同8

編號:

主辦方(甲方):

承辦方(乙方):

本次會議的主辦方(下稱甲方)與承辦方(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通過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後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進行會議服務的內容如下:

1、 會議名稱:《“駕馭時代,快捷商機”客戶推廣會》

2、 參加人數:預定200人

第二條 會議服務時間、地點及服務要求:

1、會議時間:從 20xx年11月8日13時30分始至20xx年11月8 日16時30 分止。

2、會議地點:上海市汶水東路670號105室

3、服務要求:

(1)會議的各項服務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體內容爲準(詳見附件1)。

(2)附加條款:無

第三條 會議服務結算方式:

1、合同金額:人民幣 69492元(陸萬玖仟肆佰玖拾貳元整)。

2、在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完成會議服務且服務無爭議後,將發票交由甲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及時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發生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2、 本合同與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

第五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的違約金;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時間在乙方召開會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支付給甲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 其它約定:無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調解解決。協商 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會議主辦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任何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定於20xx年12月6日爲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設備租賃、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59500元 (大寫:伍萬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20xx年12月8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 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2月7日止。(以實際發生爲準)。 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爲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如技術祕密、客戶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爲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授權代表:

20xx年12月6日 20xx

乙方:北京銀盈通管理諮詢 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年12月6日

會議服務合同10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會議接待簽訂如下合同,以茲雙方遵守執行:

一.會議名稱:

二.甲方定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在大酒店舉辦會議。由乙方安排會議的接待工作,並負責與酒店簽定協議並結算、協調住房、餐飲、會務接待、考察等事宜。

三.參加總人數:_____人左右其中:主辦單位工作人員______人,協辦單位工作人員人,與會代表______人,特邀嘉賓______人。

四.會議日程安排:

五.預訂會議:標房元/房·晚間;套房元/房·晚間;單人間元/房·晚間。乙方必須要求酒店保證會議期間的熱水、電、空調等全天開放,保證甲方代表入住酒店期間內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由於甲方的參會代表來自全國各地,爲避免糾紛,乙方應要求酒店撤除客房內收費物品、酒水及關閉長途電話。乙方免費爲甲方提供酒店大廳接待水牌。

六.餐標:

桌餐:_____元/桌(不含酒水)

其它要求:歡迎晚宴和歡送晚宴_____元/桌,酒水另計。

七.會議室:容納_____人,_____元/場

八.橫幅:______條/元,共______條;

橫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多媒體租用:手提電腦:_____元/天,投影儀:_____元/天;

其它設備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資料:

十一.禮品:

十二.媒體:可由甲方邀請,也可由乙方邀請,_____元/位。

十三.發票: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規範稅務發票(超開部分按15%收取稅金)。

十四.會(展)後代表考察旅遊日程安排:

十五.考察事宜:

(簽訂旅遊合同:註明費用包含景點門票、導遊、車費、住宿、餐費等項目、不含項目)

1、考察行程:會議期間考察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會務費中直接扣除。會後的考察費由乙方直接向代表收取相應的費用。

2、乙方嚴格按照考察行程附件完成考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剋扣甲方代表景點、住宿、餐飲等標準。

3、乙方提供的導遊員須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認可的上崗資格證,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原有行程基礎上增收任何費用。

4、乙方導遊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5、乙方應按照國家旅遊局規定,爲參加考察的甲方代表提供旅行社責任險及旅遊意外險。

6、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爲參加考察的甲方參會代表提供具有旅遊營運牌照的車輛及合格的司乘人員。

十六.會議交通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必須於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時安排接站車輛至機場(汽車站、火車站)。按照先到集合,統一運輸的方式,安排與會代表前往下榻酒店。雙方同意所有費用按運輸趟次結算,元/趟次。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得預訂的車輛空駛,甲方按照_____元/天結算。所有交通工具的運行命令由甲方發出,並在行駛單上簽字。

送站場費用同上述約定。雙方應在_____月_____日前,確認需要送站場的名單。甲方確認:需要會議期間提前送離的人員有,具體時間是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乘用車標準爲______座______車。

十七、返程票務服務

雙方確認,甲方人員返程事宜由會務組織統一安排,與會人員自行支付。乙方提供返程票務代理服務(在簽到會場酒店大堂提供諮詢及預定處,時間爲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月______日時)。

1、機票明折明釦,不收取服務費,免費送票至下榻酒店;

2、火車票票面價格,每位收取_____元硬臥服務費,_____元硬座服務費,免費送票_____至下榻酒店;

3、乙方必須要求酒店保證會議期間的熱水、電、空調等全天開放。

十八、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代收代表會務費及住宿費,乙方支付完會議相關款項後,與甲方在會議結束後當日內結清。

2、會後參觀考察費用由乙方直接收取,並按規定要求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十九、其他約定:

二十、仲裁雙方約定,如果對本協議執行出現爭議,將首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將申請仲裁解決。

二十二、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且甲方提供規定的預付金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會議服務合同11

合同主辦單位: (甲方)

接待單位: (乙方)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會議接待的有關規定和 《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會議及接待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接待服務的範圍:

1.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 天;人數: 人

2.住宿費: 元 單人間 間,單價: 元; 標準間 間,單價: 元; 三人間 間,單價: 元; 套間 間,單價: 元;

3.伙食費: 元,人均每人每天價 元:

4.會議室租用費: 元 (大會議室: 個 天;小會議室 個 x 天)

5.交通費: 元

6.其他(明細) 元 合計: 元

第二條 乙方應執行投標承諾書的內容,爲會議主辦、承辦單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乙方對違規、違法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絕。並及時報告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

第四條 乙方負責解決和處理會議及接待過程中發生的技術故障和有關服務的現場投訴;

第五條 乙方在會議接待服務過程中,接受會議主辦、承辦單位和自治區採購中心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按《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規定的結算方式結算會議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由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協調處理;也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第八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協議一式三份,會議主辦單位、接待單位、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由會議接待單位報送)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會議主辦單位:

會議定點接待單位:

地 址:

地 點: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議服務合同12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展臺的製作、搭建、護展、撤展等工作。

第一條:委託製作內容附圖紙及圖紙編號:( )

1. 參展單位名稱:2. 展 會 名 稱:3. 展 出 時 間:4. 布 展 地 點:

5. 展區 位編號:(附展場平面圖)

6. 展 場 限 高:

7. 設 計 高 度:

8. 布 展 時 間:9.撤 展 時 間:第二條:製作週期

10. 製作週期爲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於 年 月日前完成總體的施工。

第三條:製作要求

11. 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製作部分和搭建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若甲方追加項目或變更設計,必須在合理的情況下,可協商解決。

12. 以向乙方提交最終簽字效果圖或施工圖爲準,雙方不得隨意更改變動。

13. 以安全、牢固、符合設計作爲製作質量標準,如甲方提供圖紙,以圖紙註明的質量要求爲準。

14. 甲方提供圖紙如不附合展場要求的,由甲方自負。

15. 製作搭建完成品爲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及所附圖紙規定的內容。

16. 甲方中途驗收進度質量,乙方應指派項目經理到場積極配合,遠程客戶,不方便現場驗收的,公司可用數碼照片按時傳送製做過程或啓動工廠的視頻連接在線查看,保證甲方監控工期進度。

第四條:雙方責任

17. 乙方不得無故拖延工期或終止施工,不得以任何合同以外的不正當的藉口,向甲方追加不相關的費用。

18. 乙方應對搭建的展臺在展期內負責各方面維護。

19. 甲方應在有效時間內向乙方提供設計製作所需要的各項文字及圖片資料,資料應與合同簽定的圖紙相附,超出合同約定,視爲增項。乙方不爲甲方所提供的展出圖片、文字及內容負責。

20. 甲方所提供的設計乙方不爲設計的知識產權負責。

21. 甲方應負責乙方展臺搭建所需進場手續及費用的按時辦理,派專人到現場確認搭建位置及展臺擺放方向,如甲方不能及時到達辦理,應提前在合同附加條款內註明雙方約定。

22. 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布展時間內完成,布展期間禁止增加工程量或變換材料,因甲方增項變更設計,因此帶來的布展時間延長,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負,同時向乙方支付加班所需的各項費用。

23. 因甲方造成的原因、組展單位原因不能按時布展或造成搭建時間延長、誤展、棄展,或展期推移,乙方不負責,繼續執行原合同。並由甲方支付存放保管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款額人民幣(大寫).

25. 支付次數(三次)第一次:支付時間:簽定合同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搭建好驗收完畢後二次付款元。

26.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在有效的時間內支付款項,如遇尾款數額較大或逢週日或跨行匯款應提前辦理支付或改變付款方式,但必須保證款項按時到賬。

27. 甲方款項匯出後必須將匯款憑據用傳真發給乙方確認。乙方收到憑據後應先以收款收據回執,全額款項到賬,乙方必須出據合法有效票據。

28. 會展中心收取的各項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責辦理。

第六條:雙方違約責任

29. 合同簽訂後,如乙方終止合作,或未按時搭建造成甲方無法參展應退還預付款並按合同總金額賠償。

30. 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清款項,製作期間,允許乙方工期順延,展覽期間乙方有權撤回展具,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1. 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對方賠償損失的法律權利。

32. 如向乙方租用展具等離子,燈具、桌椅等(除耗品外),參展過程中造成損毀,應負責向乙方按原價值賠償。

3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3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責任,可協商解決或依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解決。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效果圖、施工圖)一式兩套,甲乙雙方各持一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附加條款

1. 乙方開戶銀行:2. 乙方公司帳號:

甲 方(印籤):乙 方(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法人代表(印籤):

年月日

會議服務合同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視訊會議網絡聯機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第二條乙方需具備連結本服務兩端之數據專線,其頻寬需符合甲方所規定之最低要求;乙方若使用甲方之數據專線,有關該數據專線之權利義務,依該數據專線相關合約之約定;其它相關設備,如視訊會議軟件、硬件,依乙方與設備廠商之其它相關合約約定辦理。

第三條乙方若有特殊需求或交易條件未載明於本契約中,則應與甲方另行簽定其它契約。

第四條本服務限制條件如下:

一、透過ip連結方式上網進行視訊會議。

二、本服務透過網際網絡(internet)進行視訊會議,在傳輸品質上與一般傳統視訊會議傳輸方式不同,現階段依網絡傳輸影像品質爲主。

三、若透過其它電信數據專線進行之視訊會議,本服務無法保障其傳輸品質。

第二章申請程序

第五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不得以二個以上名稱登記,且應將乙方名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據實填寫於申請書,並簽名或加蓋與乙方名稱文字相同之印章。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外,另應檢附下列證件:

一、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

二、法人及非法人團體、商號:

(一)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執照與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其它足爲相同證明之文件。

(二)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第六條乙方爲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者,申請時應檢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該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積欠甲方費用時,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條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須檢附前條證明文件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文件供甲方覈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爲,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第八條本服務之使用權利人,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爲準。

第九條乙方若因欠費拆機,而於欠費尚未清償前,申裝或申請異動時,甲方得要求其清償欠費後,再予辦理。

第十條本服務於線路暨設備安裝完成,並確定可進行視訊會議聯機時開始視爲服務開始日。惟乙方若申請甲方之數據傳輸服務,有關乙方端內部網絡之佈線及相關設定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於甲方開始安裝前完成該佈線及相關設定;於此情形,本服務於線路安裝完成且設備廠商安裝視訊會議相關軟硬件完成,確定可進行視訊會議聯機之服務時視爲服務開始日。本服務所連結之計算機設備以一臺爲限;若需連結一臺以上,則需另行提出申請。

第三章異動程序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本服務之異動事項,除應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另需填寫異動申請書。

第十二條乙方如有異動事項應辦理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甲方即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俟乙方補辦完成後再予恢復服務,惟乙方若租用甲方之電信數據專線者,暫停服務期間之電路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三條若乙方租用本服務之主體不變,而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以自然人名義租用本服務,原租用人死亡,而由其法定繼承人繼續租用者,準用更名之規定。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乙方租用本服務,需繳納視訊快遞服務費。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服務以第十條所定之服務開始日爲起租日,並自當日開始計費。乙方租用本服務期間至少爲三個月。終止服務當月之月租費按日收費,其日租費以月租費除以當月日數計算之。

第十七條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通信期間,仍應繳付本服務月租費。

第十八條乙方申請於非營業時間配合施工裝設者,應另加收“非營業時間施工費”。

第十九條乙方申請之本服務如因種類變更、設備更換或其它異動事項致當月之月租費或其它費用發生增減時,按異動前後之日數分別計算各項費用。

第二十條甲方因障礙派員查修,如發現系乙方自備設備之障礙者,得向乙方收取用戶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檢查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若租用甲方電路而申請電路移設時,甲方如因新址缺乏機線無法實時供移時,應將原因通知乙方,由乙方辦理原址線路免費暫拆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服務維修之收費標準及服務時間依使用手冊所定者爲準,惟甲方有權隨時修改之。

第二十三條本服務之上、下行速率係指線上傳輸速率(linerate),亦即最高可能之信息傳輸速率(datarate)乙方申請更改前項上、下行速率設定時,應繳納異動設定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以書面告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服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依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繳納全部費用。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服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徑行終止提供本服務。甲方如因乙方未繳費而停止本服務,應於乙方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信。

第二十七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

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需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爲準。

第五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八條申請書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租用本服務如用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爲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服務提供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三十條甲方對因提供服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其本身資料,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數據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及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依據所爲之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資料: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衆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爲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爲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六章契約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乙方如欲終止本服務,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於預定終止租用日三日前提出申請及繳清所有費用。

第三十二條乙方如違反本契約之任一約定或其它法令相關規定時,甲方得視情形於通知乙方後暫停提供本服務,至乙方改善違約情況時爲止。

第三十三條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及義務轉讓予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或申訴者外,如逾期未繳納,經甲方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爲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終止提供本服務。

第三十五條本契約如有變更或修正,於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爲契約之一部分。

第三十六條本契約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爲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他方載於本契約之地址。

雙方地址若有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七條甲方如欲暫停或終止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覈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之手續,如有溢繳費用,甲方無息退還之。

第三十八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本契約即失其效力。甲方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或繳納其應繳費用之手續。

第七章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視訊會議設備由設備廠商提供乙方相關服務。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因本契約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二條本契約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權代表(簽字)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視訊快遞服務申請/異動書

本申請書於下列申請日起,依本公司網站所刊登之服務契約即予生效,立約人爲____公司(契約內爲甲方)及下方用戶名稱(契約內爲乙方),其用戶名稱及其它相關申請資料記錄於下表內:

■□個人用戶□營利事業單位□非營利事業單位□其它:

■□新申裝□舊用戶異動資料□暫停服務□恢復服務□終止服務□其它:

申請日期:__年__月__日

用戶編號:____

用戶基本資料

用戶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_________

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mail: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戶籍/公司地址:_________(縣市)_________(鄉鎮市區)_________(路街)段_________巷_________號_________樓之

帳單地址: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_________(鄉鎮市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段_________巷_________號_________樓之

發票擡頭:□同用戶名稱□其它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

行業別: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企業連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分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e—mail:

申請服務明細

視訊快遞設備:□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

設備總類:□桌上型(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會議型(廠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

聯機資料:□____線路新申請用戶□____線路既有用戶□其它

連線頻寬

□super link固接專線服務□512k □t1 □e1 □t3()mb

(建議客戶至少申請adsl上行512k之線路)

□super band極速寬頻上網 □super com plus(1536k/512k)

(其它線路用戶請填寫)

ip分發:子網掩碼:通訊匣:

(____既有用戶及其它線路用戶請填寫,若爲____線路新申請用戶則由____填寫)

操作系統:□win95 □win98 □win98se □winXXtm

聲卡:□有□無

(桌上型須由使用者自備聲卡,聲卡爲視訊快遞服務基本配備,請示先安裝)

備註

指定專用章

被指定人

項目代號:

項目條款:

以下打印章作爲與貴公司間往來之專用章

□就本服務相關之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本服務以外之他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該項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均同意蓋用本專用章即生法律之效力。

由下列之人員全權代理與貴公司間:

□本服務相關之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本服務以外之他項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該項服務之增加、變更、終止等。

姓名: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大小章/機關用戶蓋關防及主管章

經銷商蓋印

____公司內部作業

本人特此聲明本人除已詳閱服務契約,並同意接受及遵守該契約之內容外,本申請書之填載均爲真實,茲授權貴公司向有關單位覈對該等資料,並同意貴公司得依法令之規定蒐集、計算機處理、國際傳遞本人之個人資料及利用該資料作爲包括但不限於行政研究、應收帳款委外處理、宣傳推廣、寄送消費信息、與他公司作聯合促銷等用途。

業務代碼: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

附記:_________

會議服務合同14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方擬聘請乙方完成“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所述服務事項,乙方同意提供該等服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務事項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人力資源顧問,協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務事項”):

1.1 乙方爲甲方提供獵頭人才訪尋服務,主要包括:

1.1.1 訪尋、甄選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才候選人;

1 職位名稱: ( ) 人數: 名

1.1.2 代表甲方與所甄選的人才候選人進行聯繫接觸;

1.1.3 及時向甲方推薦人才候選人和彙報人才甄選的進展情況;

1.1.4 按甲方的建議,統籌安排和協調本次高級人才訪尋的全過程;

1.1.5 協助甲方對人才候選人進行面試;

1.1.6 協助甲方確定的人才人選與原單位的離職和進入甲方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職後的跟蹤訪問服務;

2、對甲方應提供文件資料方面的約定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資料:在乙方執行訪尋人才事項過程中所需的商業情況及必要的文件資料。這些文件資料是指:在人才訪尋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手續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資料,這些必須履行的手續都已經過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資料內容爲附件“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中由甲方登記並蓋章確認的信息。

3、服務條款

3.1 甲方保證安排專人配合乙方開展委託項目的服務;

3.2 甲方保證乙方爲甲方服務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人才信息不轉送或泄露給其他單位;

3.3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在委託有效期內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務事項;

3.4 乙方保證將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實轉告給適合的人才候選人,保證符合聘用要求的應聘者瞭解自己的工作環境和地點;

3.5 乙方承諾在人選被甲方錄用之日起 壹 年內,不得主動將乙方的員工作爲候選人推薦給其他公司。

4、服務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對於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雙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4.1 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條款所述的事項服務,對於事項服務,甲方將會以擬聘崗位前期委託服務費( +後續服務佣金 <每個崗位每人> 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服務合同款。後續服務佣金以簽訂的上崗合同爲準

具體支付方式爲:

(1)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充分溝通,服務合同簽定三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尋訪委託

(大寫)給乙方,作爲乙方尋訪人才的前期部分費用支出。

(2)剩餘費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確定一個乙方爲甲方推薦的候選人,此候選人與甲方簽定用工協議後的五個自然日內,甲方將後續服務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寫), 共計 個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個崗位的佣金,則按顧問費總額和逾期天數每天回收5‰滯納金

4.2 雙方都同意,若甲方對乙方推薦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委託招聘人數,按實際所聘人員人數每人年薪20%的標準追加服務費。

4.3 雙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在試用期兩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甲方已付清上崗服務費,此時將就此職位繼續提供新人選,並不再重複收取上崗費。

4.4雙方都同意,在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如果甲方是通過乙方獲取的人選信息,而繞過乙方私下與人才候選人聯繫並確定聘請意向,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人選符合崗位年薪20%標準的服務費。

4.5 甲方同意,擬招聘崗位服務合同結束,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其它人選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任何時間被甲方聘用,甲方將按所聘人選年薪的 支付推薦費用給乙方。

5、一般條款

5.1甲乙雙方約定,簽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個月 年內爲合同有效期(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中委託期限時間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過失或者故意,嚴重影響甲方聘用人才活動的順利進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應限於乙方根據本合同已經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

5.3 此服務合同按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簽署日期開始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決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規定無效或不合適,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不應受影響,都應正常地發揮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務合同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是甲方與乙方就此次人才訪尋事項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與甲方間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討論、商談都不發生法律效用,它們都將被此合同的條款所取代。如簽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條款、規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將由此簽署者的資產執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繼承者,或被贈者處理。

6 服務費用及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6.1 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務費爲人民幣(大寫) )

6.2 服務費由北京數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並在收款後提供發票;

6.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應該在協議約定期限內用支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數字英才網合同款;如甲方採用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付款日期爲_________年 月___ __日之前

或者甲方通過郵局匯款至:

地址:

郵編:

公司:

匯款後請把匯款憑證傳真給乙方,乙方確認後即時爲甲方提供服務。

3、 甲方如在合同簽訂後及乙方提供服務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務,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額的20%作爲違約金;

第四條:附件及備註

請務必註明以下幾項!

發票擡頭: _

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的所有方從本合同簽署的日期開始就應按此合同行事。

附件:

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

甲 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會議服務合同15

甲方:

乙方:

爲共同發展旅遊事業,擴展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組織團隊租用甲方客房、會議室等有關事宜,制定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合同有效期:自簽定本合同之日始至合同權利義務約定之日止。

二、入住時間: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三、入住(會議、用餐)人數:

四、費用標準: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預訂用房,應在團隊到達前 5 天,以書面形式(信件、傳真、電傳等)通知甲方確切人數和會議日程。

2. 乙方客人進房時間爲12:00以後,退房時間爲中午12:00以前,具體按入住酒店規定執行。

3.乙方客人利用入住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 乙方客人不得在客房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物品,嚴禁使用電爐等其它非酒店配套用電器設備,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負責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5.乙方客人在入住期間,應遵守所住酒店的管理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人身或物品損害、損失及責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6.在乙方組會及會議期間不得以甲方酒店的名義從事招生、宣傳工作,如果因此造成社會負面影響,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7.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會議期間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六、付款事項: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順利入住,甲方應返還乙方預付款,並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2. 乙方客人離開時,甲方會務人員覈對帳目,由乙方簽單人在結算單上簽字;

3. 付款方式爲乙方在團隊離開後 當日內付清所有費用,甲方將消費賬目彙總交於乙方,由乙方於覈對無誤後付清該賬款。

4.乙方如對甲方所彙總的帳目有異議,應在接到帳目後 3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說明。如乙方在 3日內未對甲方所彙總帳目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認可該帳目,結算應按合同規定進行。

5.甲方按照乙方實際的消費金額爲乙方提供住宿、會議或餐費發票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解決1.提交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