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7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勞動合同7篇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______年(自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______年(自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呂梁市離石區衆一鑫建材有限公司住所 離石區吳城鎮南海灘村 法定代表人王明明聯繫電話0358-2285699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有 期限合同。

本合同於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第八條 勞 動 報 酬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其支付

時間爲: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業績情況覈定。

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爲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績效考覈制度確定。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同時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 動 紀 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

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

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 它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住所:

乙方(員工)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完成時終止。 2、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的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 。 3、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填寫不下時可另起紙填寫) (1) (2) (3)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

1、鑑於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 □不定時工作制 □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48 小時,每月至少休息三日。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延長工時不超過 3 小時)。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工作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3、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假期;並可額外享受每年 天的帶薪探親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以薪資單爲準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幣收不低於人民幣 元/月,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它福利組成)。

2、績效工資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獎金於每年結束三個月內經過批審後發放。

3、乙方當月薪資於次月15 日按考勤發放,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作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爲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七條 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

3、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4、在工作中發揚積極主動精神,自覺維護甲方權益,盡忠職守。

5、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後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1)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4)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尚未處理完畢的。

3、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三十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

4、甲方若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或者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在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第九條 商業祕密保護及競業限制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關保密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2、甲方的商業祕密是由甲方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項目的設計圖紙(含草圖)、實驗結果和實驗記錄、數據、計算機程序、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經營信息。具體內容見甲方《保密制度》。

3、甲方對上述的商業祕密應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聽的不聽、不該講的不講;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工作中接觸或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爲了甲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並且不得帶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離職後二年內,本條第1、2、3項繼續有效。並且不得在 區域內自己或他人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到區域範圍內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5、甲方應在乙方離職後給予乙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爲乙方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

(2)支付辦法爲:每月支付,由甲方匯入乙方在離職時指定的個人銀行賬號,直至 年期滿。 (3)乙方離職後一個月內應當向甲方通報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單位、聯繫方法等信息,以後每月應作相同通報,乙方向甲方通報的方法爲有效的書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報或中斷通報的,視作乙方已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甲方則應停止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對此,乙方無異議。

(4)乙方離職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約定的情況進行調查。若發現乙方向甲方作虛假通報,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發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

6、乙方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無條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人民幣100萬元,並另行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7、乙方違反保密約定,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計算,並承擔甲方因調查乙方的侵權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甲方維權的費用。

  第十條 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爲,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係的項目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爲,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2、乙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依法應予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對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由乙方按其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十二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含出國學習、考察、參展)的,雙方應在培訓開始或出國前另行約定乙方的服務期、商業祕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在勞動合同期內,若因乙方工作崗位調整,甲方要求與乙方約定商業祕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的,雙方應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前簽署相關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身份、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情況。乙方應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乙方故意漏報、隱瞞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甲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裏氣填寫的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住址爲郵寄送達地址。

5、乙方已全部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願意遵守執行。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均視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原簽訂之勞動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字或蓋章):

已收到合同正本一份:(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勞動合同 篇4

當今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無論是販夫走卒還是達官貴人都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因此,任何事情都要講究的白紙黑字。

鑽石錢櫃勞動合作協議書

甲方:某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一、 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行此協議書。

  二、 工作內容及紀律:

甲方聘用乙方爲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爲部門 ,工種爲 ,乙方培訓期爲七天,試用期爲壹個月,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但必須提前(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通知對方。試用期滿簽訂協議。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合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程序與保密制度等,乙方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三、勞動報酬:

本公司遵循按勞取酬的原則,甲方按現行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法,按月發放;甲方也可相應調整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乙方入職前含一週或一月培訓工資,按每日8元補助,入職後第一個月屬於試用期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簽訂此協議,並在協議合作期內每月扣發基本工資的10%,協議期滿後,除補發所扣工資外,另在原級工資里加50元工資。一年以上在原級工資加100元工資。

  四、 離職:

協議前:乙方在培訓期及試用期未滿一個月自動離職,甲方將拒發乙方工資,乙方試用期滿後自動離職,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並於(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後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當月工資於次月發放。

簽定協議後乙方在協議未滿前離職,視情節大小而定:

1、如屬乙方自動離職者,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並於(幹部、收銀員十五天,普通員工七天)後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當月工資於次月發放,但協議期間所扣協議款將不給予發放。

2、如屬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公司人事規章制度者,甲方給予此類勸退,當月工資次月發放,但會在協議款里扣除50%,以作懲戒。

3、如屬公司部門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員或工作表現不求上進者,甲方給予勸退者,當月工資次月發放,同時協議款也將扣除20%,以作懲戒。

4、如屬甲方開除人員違反公司免職條款者,所扣工資及未發所有剩餘工資將不予發放。

  五、勞動協議終止的條件:

甲方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如甲方不按照協議書內規定的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勞動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勞動合作協議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協議內容,如有未盡事項或與有關規定相牴觸時,將根據具體事項進行商討做出相對處理。

協議期滿,甲方應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協議期滿七天至十五天內,不履行續定手續並在公司繼續任職者,視爲自動降級,爲公司臨時員工領取基本工資。

勞動合作協議期滿前,甲方應提前七天終止或者續訂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或續訂協議手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承擔一定違約金

本協議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勞動管理部門保留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來自:右耳鑽~思戀

勞動合同 篇5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經考覈,決定錄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爲正式職工,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 如下:

1、雙方合同期爲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爲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爲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也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 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期以續訂合同爲準。

甲方根據公司工作經營情況,安排乙方到 部門擔任工作。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

2、乙方工資及福利待遇: 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每年依工作表現調整。

所有津貼均已包含在基本工資內,不另行支付。

遵照社會保險條例要求,甲方爲其交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給乙方發放適當的獎金。

3、甲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工作需要和規章制度及本合同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施獎勵和處罰。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等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甲方可視經濟效益和乙方的技術水平、業務熟練程度、勞動效率、工作績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4、乙方基本職責:

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 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

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最新20xx年勞動合同範本最新20xx年勞動合同範本。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

按甲方的工作要求而加班 和出差。

5、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乙方患有職業病 或因工負傷在治療、療養期內的,以及經醫療終結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合同:

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 並經甲方同意的。

8、除按第五條第2、3、4項規定以及法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條件外,甲乙任何一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9、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時,如乙方符合第五條第1、5、6項,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0、乙方因違反紀律而被辭退或乙方符合第七條第4項規定,則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聘用合同自行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或死亡,則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金。

12、乙方享有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休假等有關待遇。

13、甲方明確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勞動法 》之規定,實行平均每週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14、職工必須遵守甲方有關保密資料的規定,違反上述行爲者將根據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15、合同期滿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且書面通知對方的,則合同自動延期生效一年。

16、當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二十日內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決定書後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 受聘者__________(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醫院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上海市滬府發4號文《上海市關於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通知》,及上海市衛生局滬衛人(20xx)48號文《關於本市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爲無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爲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XX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覈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爲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覈,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後,無崗位人員實行半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託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託管一年半,待崗滿兩年後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覈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年度考覈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並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並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爲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XX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覈不合格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等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託代表): 乙方:

(簽名蓋章)

日期:

登記單位:

(蓋章)

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