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運輸合同彙總9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運輸合同彙總9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代表:

根據國家《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此協議。地名:蕎壩鄉三幢橋上面老林

一、乙方幫甲方運輸木材,將甲方山上的柳杉不管通過任何運輸方式運輸到林區的公路上,運輸費用( )元每立方米。不包括上車費用,乙方油鋸、裁桐、梯丫,運輸一切工具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賠償事宜和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二、甲方山上的木材4米6公分以上的全部運完,運輸木材甲方保證乙方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若沒有500方也要按500方結賬,運輸木材數量由甲方檢尺爲準,廢材不扣尺,中途可以預支,生活費和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負,每次檢尺後100立方米結一次賬,7日內付清,如果雙方約定的合同沒有按照合同做,甲方違約就賠償乙方運輸費用的100%。另外違約金20_0。00元(大寫:貳萬元整)。誰違約誰負責。

三、此合同在雙方結清所有賬後作廢、此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轎車託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下列貨物:

啓運地 到達地 車型 數量 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商品汽車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安全、準時、快捷”的將商品車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車交付與指定的接車人,並將隨車物品及有

關的資料一併交付。

二、交接車:甲方向乙方交車時(甲方待運的商品汽車)雙方經辦人員應需按承運交接單逐項交、驗。交接完畢後雙方需在承運單簽字。交、驗 過程中經雙方確認的車輛損傷、備件短缺等問題應在承運交接單上註明,並免除乙方的賠償責任。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運達地交車時應依[承運交接單]記錄爲依據。經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車人接車後應在承運交接單和送車單上簽字(蓋章),並作爲運費結算的依據。交接驗收後,乙方承運責任隨之解除,承運車輛再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無乙方責任。

三、單證交接:甲方必須將符合國家規定並與該商品車運輸有關的單證、資料交於乙方,供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備查,如因甲方單證、資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均無乙方責任。

四、賠償: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以及由此對商品汽車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但需經雙方指定人員將商品

汽車損傷情況如實地在乙方的[送車單]及[承運交接單]上詳細表書並簽字後,作爲乙方賠償的依據,非經雙方確實的任何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隨車人員,無論任何原因、發生任何情況以及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無乙方責任。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車在啓運地,完成交接裝車後,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起運定金¥ 。商品汽車送到接車地點,經收車人簽收後,甲方向乙方 方式,支付餘款¥ 。逾期未付部分。按銀行滯納金規定補償責任。

六、待運費支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據:

□a.(全額增值稅運輸發票)□b.(普通服務業運輸發票)□c.(無須發票)以快遞方式送達。

七、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的傳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本同樣有效。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後終止。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導致未能履行協議的責任方可以免除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爲了保障甲方商品混凝土運輸的需要,乙方成爲甲方的運輸承包單位。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租賃設備型號、期限: 設備名稱:混凝土罐車,數量 ,租賃期限

2、乙方罐車在租賃期間內必須長駐甲方攪拌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動。必須保證甲方用車。

3、租賃單價:運輸里程:單邊0-15公里內按23元/方計算,單邊15公里以上每方增加1元,35公里以上價格雙方另行商定。拉水、拉沙漿15公里以內,按150元/車計算,尾料、小方量按8方/車計算,塔吊、鬥轉每方補貼5元,在工地超時,超過2個小時,按5元/方補貼,重返按雙倍計算。運輸里程由甲方確定,若乙方提出異議,由甲乙雙方實際確認。

4、結算、付款方式:每月25號甲方派專業人員兌票,在5個工作日之內,經雙方簽字確認辦理結算書。次月的5號之內付租賃款的80%,餘額在3個月之內一次付清,依此類推,年底付清餘額。

5、乙方駕駛員必須全部遵守甲方對駕駛員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6、甲方必須無條件協調交警、路政,如發生罰款,由甲方承擔,如駕駛員闖紅燈、闖電子眼、逆行由乙方承擔。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交警、路政協調費400元/車,在結算書里扣除。

7、乙方長租罐車可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單價以甲方覈定的爲準,油款在每月辦理結算書時從乙方租金中扣除。甲方提供免費住宿,工作餐按規定在結算書中扣除。每月結算書餘額與扣除金額必須明細。

8、甲方合理用車,爲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每月的全勤內除修車2天外,甲方對乙方的砼方量保底1300方/月,如達不到1300方,每車按1300方計算。

9、如果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撒漏,由乙方自行負責,私倒餘料,或把料轉移到其他工地,車輛發現一次將嚴懲,處罰500以上5000以下,情節嚴重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乙方:日期:

運輸合同 篇4

託運方:XXXXXXXXX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XX 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XXXXXX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XXXX噸船舶一艘,船名XXXXXX,編號XXXXX ,船舶有XXXXX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XXXXX 港運至XXXXXX港XXXXX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XXXXX 材料包括,每包體積XXXXX 立方米,重量XXXX噸。(或XXXXX 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內將貨物集中於XXXX港XXXX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XXXXXX年XX月XX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XX月XX日XX時至XX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XXXXXX年XX月XX日XX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XXX 元,由XXX 方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XXXX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完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XXXXX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 計XXXX元,全船運費XXXX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XXX 年XXX 月XXX 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XXXX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XX年XX月XX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XXXXX 元。

2 、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XXXXX 元。

3 、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XXXXXX% 的違約金。

4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XXXX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XXXXX 元。

2 、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XXXXXX% 的違約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XXXXX 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 、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 、因XXXXX 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開戶銀行:XXXXXXXXXXXX

帳號:XXXXXXXXXXXXXX帳號:XXXXXXXXXXXXXXXX

XXX 年XXX 月XXX 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如下貨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名稱:數量(噸位或體積)件數:貨物總價值(元)

二、甲方必須出示貨物正式發票等沿途過關準行相關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收貨人姓名:

聯繫電話:

收貨人地址:

四、運輸時間:貨物運輸合同書五、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時將貨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點收貨人簽收。

六、甲方貴重貨物務必購買保險、乙方代爲辦理,投保險率按保險公司標準計算。

七、乙方運輸作業中,確保貨物安全,如出現貨差貨損,由乙方和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八、合程運費總價:保險費:合計總價:保險及運費具體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乙方不必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合理損耗。

4、物品本身質量問題導致。

5、委託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6、私運不合法物品。

7、貨物未經保險,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賠償。

十、甲方隱瞞裝載貨物的實際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己負責賠償。

十一、承運方不開拆檢驗,如運到時包裝完好承運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日期:

運輸合同 篇6

甲:天津市天大天發科技有限公司

乙:天津市仲遠搬家運輸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搬遷服務事宜。以協商達成一致,確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確保全面雙方共同執行。

1、針對甲方需搬遷的設備、貨物等等,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真對設備、貨物等進行保護、拆解、按裝、擺放、運輸等各項勞務服務達成協議。

2甲方:天津市天大天發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工程改造,庫房搬遷運輸事項,雙方達成協議:二樓庫房內貨物及辦工設備搬遷至本樓三層,共計庫房三處加走廊一處,所有貨物及辦公設備全部搬運到三樓庫房內,做到貨物復回原位,不誤正常運行。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搬遷費用爲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不含稅費。

4甲方提供一名協調人員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配合工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聽從甲方指揮人員調遣,對貨物要進行保護、分裝、擺放及安全運輸,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在現場吸菸,要做到安全第一,甲方要求乙方三天完成搬遷運輸任務。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搬遷運輸任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

乙方搬遷運輸費,不得拖延。

6乙方在設備搬遷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及車輛安全,甲方對一切責任概不負責。

7備註:

庫房搬遷費:18600元

垃圾清運費:1900元

累計:20500元

大寫:貳萬零五佰元整

雙方就以上合同簽字有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需要,就礦石運輸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地點:大磨溝(或仁家溝)礦點至博隆選廠。

二、數量:乙方保證每月調運12萬噸原礦(包括幹選礦)。

三、運費:1.00元/噸〃公里(市場價格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四、結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選廠統計調運礦石簽字彙總單到財務部結算,並拿貨物運輸發票到財務部門掛賬。公司根據財務提供掛賬金額,按計劃安排運費資金,保證礦石正常調運。

五、保證金:乙方繳納保證金10萬元。

六、安全責任:在合同期內所有運輸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按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因堆放場地等因素導致無法完成時,應及時覈減乙方當月的運礦量。選廠提供覈減依據。

乙方責任:

1、每月必須保證礦石調運的數量,當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礦調運數量的按乙方違約,違約金按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下的按總保證金的5%進行處罰,完成當月任務85%以上(含85%)又低於當月任務的按3%進行處罰。

2、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總調運礦量(145萬噸),甲方將在合同結束後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如有處罰金,如數退回給乙方;如沒完成總調運礦量,以當月實際完成量處罰爲準。

八、其他約定:

1、礦石調運期間道路維護和養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每年補助乙方道路維護和養護費用貳萬元,在此期間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就礦石運輸合同再進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柞水縣博隆公司

代表: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8

本章共四節,三十四條。

在綜合各專門運輸法的規定和借鑑國際公約、各國運輸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經驗的基礎上,規定了本章的運輸合同。本章分爲四節:第一節一般規定。主要規定了運輸合同的一般規則;第二節客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客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三節貨運合同,主要規定了貨運合同的主要內容;第四節多式聯運合同,主要規定了多式聯運合同的特殊內容。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釋義】本條是對運輸合同含義的規定。

運輸合同又稱運送合同。本條可以看作是對運輸合同的定義,這個定義參考了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鐵路法第十一條規定,鐵路運輸合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與旅客、託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條規定,運送契約是指獲得對價的承運人負有將人或者貨物從一地運至另一地的義務協議。

運輸合同的定義包含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運輸合同的主體是承運人和旅客、託運人。運輸合同主體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的承擔者,即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根據運輸合同是雙務合同的特性,當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運費或者票款權利承擔運送義務的承運人,另一方是享受運送權利並支付運費的旅客和託運人,雙方當事人的數目視具體合同關係而定。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作爲一方當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爲數人,如在相繼運輸中承運人可分爲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在多式聯運合同中有多式聯運經營人和各區段承運人。承運人多爲法人或者組織,但也可以是個人。託運人是指與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具有雙重身份,其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又是運輸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2.運輸合同中的託運人有時就是收貨人,但是在多數情況下,另有收貨人,此時,收貨人不是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外國和國際公約一般都規定,貨物送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有通知收貨人的義務,經收貨人請求交付後,取得託運人因運輸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在存在收貨人的情況下,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是爲了收貨人的利益,承運人應當依照運輸合同向收貨人交付,但收貨人的權利產生於請求交付之時,而非運輸合同訂立時,收貨人是運輸合同的第三人,也是運輸合同中重要的關係人。

3.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由此可見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承運人運送行爲,不是貨物和旅客。

4.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義務是將旅客或者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權利是收票款或者運費;而旅客、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其對應,權利是要求承運人將其運輸到約定地點,義務是向承運人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這裏的票款是指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這裏的運費是指在貨物運輸合同中,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

在本章的立法過程中,對於是否規定運輸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爲,我國對於各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已有專門法作了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已對鐵路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對航空運輸合同作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海上運輸合同作了規定,因此再在本法規定運輸合同就沒有多大意義,同時還會帶來適用上的麻煩,即在本法對運輸合同也作了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到底是適用本法對運輸合同的規定,還是適用各專門法中的規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另一種觀點認爲,應當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本法採納了第二種觀點,這是基於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運輸合同除了鐵路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外,還存在公路運輸、內河運輸等運輸方式,對於這些運輸合同,我國到目前爲止,還沒有法律規範,而合同法的規定是要對所有運輸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規範。在本法中對運輸合同作出規定,就可以對公路等其他運輸方式運輸的合同作出規範。

2.隨着運輸業的極大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運輸方式,這當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聯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是一種特殊的運輸方式,這種運輸合同有許多不同於其他運輸合同的特徵。《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範圍太窄,只侷限於其中要有一種運輸方式是海運工具的運輸合同。本章在借鑑國際多式聯運公約的基礎上對多式聯運合同作了較爲全面的規定,這就可以補充我國以前規定的不足。

3.對於本章的規定與各專門法的關係問題,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只要各專門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有與本章的規定不一致的,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只有在特別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纔可以適用本章的規定。

4.我國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對於運輸合同的規定詳略不一,有的還有不一致的規定。合同法總則以及本章的規定對三大運輸法起着補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條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釋義】本條是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運輸的規定。

什麼是公共運輸公共運輸包括班輪、班機和班車運輸,還包括其他以對外公佈的固定路線、固定時間、固定價格進行商業性運輸的運輸行爲。公共運輸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在運輸中,對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要比一般承運人的要求高些。在國外對公共運輸行爲一般都有專門的行政性文件進行規範,這些行政性文件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都作了較爲有利的保護。

2.公共運輸的承運人的運輸行爲除了具有商業性的一面外,還由於其是面向社會大衆(包括廣大旅客和託運人)的運輸,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從事鐵路旅客運輸的承運人就是屬於公用事業單位。

3.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對自己的運輸制定了固定的路線、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價格,這是公共運輸最爲顯著的特徵,從合同法的意義上講,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

間的合同的內容確定化了。這種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的,而是由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單方制定的,當然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對外公佈的固定的價格不是隨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收入狀況而制定的,並且還要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

4.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運輸合同的格式化產生的原因是由於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一般都具有壟斷性質,以及運輸事務的頻繁發生。這就決定了具體合同雙方協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但是隻有公平合理的,並且依照法律的具體規定而產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利益。爲了防止公共運輸合同內容的不平等,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展,公共運輸合同一般都要經過國家運輸主管部門的審查批准。所以一般來說對於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我國的國務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門都制定了行政法規或者行政規章等加以規範,例如我國的政府部門制定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都對公共運輸行爲作了一定的規範。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的、合理的運輸要求。但在運輸工具已滿載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可以拒絕旅客的乘坐要求。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正常運輸的情況下,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要求按時到達目的地的要求。本條強調的是不得拒絕旅客或者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對這裏的“通常合理”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在不同情況下,其內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運輸中,旅客坐的是頭等艙,旅客要求提供空調服務就是“通常合理”,而對散艙的旅客來說,要求提供空調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斷是否爲“通常合理”,不是依單個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託運人的判斷;最後,這裏的“通常合理”意味着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對旅客或者託運人實行差別待遇,例如同爲乘坐普通艙位的旅客,承運人就不能對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費餐,而對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時間安全運輸的規定。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是承運人的一項主要義務。運輸合同是承運人與旅客或者託運人就運輸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對運輸時間、到達地點和運輸的安全作了約定,承運人應當按合同中的約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要求承運人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安全運輸的規定包含了三層意思:

1.承運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間內或者合理的期間內進行運輸。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或者合理的期間內,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託運人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如果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貨物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的,承運人就要承擔運輸遲延的違約責任。

2.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運輸行爲是一項帶有危險性的活動,特別是航空運輸更是高風險的行業,它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因此強調運輸活動的安全性是運輸行業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運輸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則。安全運輸就是承運人要確保被運輸的旅客和貨物以及所使用的運輸設備完好無損。有關法律都有專門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等。

3.承運人應當將旅客、貨物運到約定的地點。正如前面所述,運輸合同實質上是旅客或者貨物從一個地點到另一個地點的位移,旅客或者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運人把旅客

或者貨物運到約定地點。如果承運人不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運輸,將旅客或者貨物錯運到另一個地點,如運輸合同中約定承運人應當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上海,承運人卻將旅客或者貨物運到了南京,承運人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百九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

【釋義】本條是對承運人按照約定或者通常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規定。

運輸合同是從起運地點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運人運輸時都要按照一定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在運輸中,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路線進行運輸,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承運人應當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不得無故繞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習慣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往卸貨港。之所以要規定承運人要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主要是基於以下兩方面的原因:

1.承運人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規避一些危險。我們知道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多次運輸行爲的檢驗,並被證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就有可能給運輸活動帶來危險,對於旅客或者貨物帶來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運輸中,航空運輸路線一般都是經過精心測航的,選擇的路線一般都是比較安全的(例如少風暴的發生、少強氣流的出現等惡劣天氣出現),在國際民用航空運輸中,通常的運輸一般還要經過航線所經國家的特別准許,如果民用航空運輸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就有可能對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來說,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還有可能造成運輸遲延,而運輸遲延可能對旅客或者託運人精神上、物質上造成損害。

在有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運輸,進行合理的繞行也是准許的,一般不按違約處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由於運輸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體的事由出現而發生的繞行。例如合同中明確約定,在出現風暴的情況下,航空承運人可以繞行。

(2)法律規定的情形下,承運人也可以繞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船舶在海上爲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者其他合理繞航,不屬於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爲。

3.在運輸中遇到危險,爲了運輸工具、旅客或者貨物的安全,承運人也可不按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可以進行繞行。即使這種危險是運輸前承運人沒有做到謹慎處理使運輸工具處於適運的狀態所致,承運人運輸必須繞行,這種繞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運人不能按照通常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的,承運人也可以合理繞行。

第二百九十二條 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規定。

支付票款或者運費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的主要的義務。在旅客運輸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義務一般是在購買旅客運輸票證時履行,旅客沒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運輸票證的。如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應當在運輸單證上載明,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託運人應

當按照約定向承運人支付運費。託運人與承運人可以約定運費由收貨人支付;但是,此項約定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載明。

如果在運輸單證中沒有載明應由收貨人支付運費,收貨人一般可以拒絕支付運費。按運費的支付時間可以分爲“運費預付”和“運費到付”兩種。“運費預付”是指承運人在簽發單據之前就已經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是受承運人歡迎的,因爲他們無需承擔運費的風險,但不可抗力滅失的除外,“運費到付”就是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承運人才能收到運費。這種支付方式對於承運人來講,承擔的風險比較大,但是這種支付方式在運輸中時常出現,例如海上的國際貨物運輸中,在FOB價格條件下,買方纔是真正的託運人,所以就有可能採用運費到付的方式,但此時,應當在運輸單證中註明,運費由收貨人支付。

本條規定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有向承運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的義務,同時也規定,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合理路線運輸而增加票款或者運費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在日常的生活和經濟活動中,常常出現這樣一些情況,承運人不按照運輸合同中約定的運輸路線或者合理的運輸路線進行運輸,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貨物的託運人或者收貨人要求增加運費。承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照約定的路線或者合理的路線進行運輸,是其自己的`過錯,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沒有任何過錯,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費。

第二節 客運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條 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釋義】本條是對旅客運輸合同的成立時間所作的規定。

旅客運輸合同作爲民事合同的一種,其訂立和成立與其他民事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運輸合同的訂立和成立時間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合同行爲主體方面來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運輸部門一般具有獨佔的地位,製作併發布標準合同,其相對人是社會中不特定的大衆,任何人都可以按這些企業發佈的標準合同確立合同關係。但是旅客運輸領域中還有一個特殊情況的存在,即旅客運輸供求關係所造成的運力與運量的矛盾總是存在的。在運力大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應拒絕也不會拒絕旅客。如果在運力小於運量的情況下,承運人就可能滿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實踐中,如鐵路客運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車次的可售票的數量;班輪客運中承運人在營業地或者報紙上公告航次和艙位數量,承運人在此運量的範圍內才受拘束。

2.從運輸合同的內容來看,承運人所製作公佈的客票、價目表和班次時刻表等間接或者直接地構成合同內容,但是否構成合同的內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爲界限,在旅客購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這些內容的性質僅在於說明承運人的運輸能力、運輸安排、價格等實際情況,對承運人法定資格、經營範圍、經營行爲能力的公示,此時上述內容還不構成具體運輸合同的內容,只有在旅客向承運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後,合同才成立,上述內容也才成爲運輸合同的內容。

3.旅客運輸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時,合同成立。在旅客運輸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義務,即支付票款的義務。

運輸合同 篇9

託運人(姓名)____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___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託運人於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___型飛機__________架次運送_____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停留____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爲____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爲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訂

經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從_________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簽訂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

1、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纔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到貨計劃

1、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到貨與驗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爲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爲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運輸

1、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覈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服務

1、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本着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乙方無償提供因爲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並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覈、評價。

乙方責任:

1、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_________元計算。

5、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爲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_________元計算。

5、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覈。

第八條運輸收費標準

一、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月(一月26個工作日)。

2、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_________/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1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_________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15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爭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期限

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負任何責任,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爲;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爲;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爲。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週期仍然爲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後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爲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許可和登記,並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複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於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爲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夥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中無甲方前僱員或現僱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並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後,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徵收的一切稅收(包括但不侷限於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爲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餘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儘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託運人(姓名)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貨物名稱)到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託運人於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飛機__架次運送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爲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爲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承運人:_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銀行帳號:__銀行帳號:__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