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技術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合同 篇1鑑於雙方合作的願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供方同意給予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製造過_________產品。
一、合同範圍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詳見附件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覈(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爲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爲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二、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三、技術資料的支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後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爲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爲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爲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爲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四、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五、性能考覈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覈。
2.經考覈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覈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覈,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覈。如果第二次考覈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覈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
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六、保證和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覈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七、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八、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6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2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
競業限制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爲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爲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爲,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爲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爲。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合同 篇3合同編號:第_____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接單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填寫說明
一、科研技術合同是掌握技術的一方受另一方委託,爲經濟發展和爭取技術進步,對科研、生產項目進行的研究、試驗、設計、推廣等項達成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它包括:
1.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製和應用;
2.自然資源的利用和開發;
3.環境保護和改造;
4.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5.技術轉讓;
6.技術諮詢服務;
7.其它技術開發項目。
二、填寫本合同要字跡工整清晰,不宜塗改,文字簡練明確。
三、合同書所列各項均須填寫清楚,不得漏填,以免糾紛時不好處理。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如有中介方、簽證機關、登記機關各加一份(如需要時可填寫副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內容、範圍和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方(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接方(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風險責任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糾紛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聯繫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聯繫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4簽約時間:
籤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籤,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籤: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 (籤 )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技術合同 篇5鑑於: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簽約方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技術諮詢合同□
2.2技術培訓合同□
2.3技術中介合同□
第三條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項目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所要解決的特定技術問題):_________。
第五條服務內容
5.1服務的要求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技術指標和參數(或考覈指標):___________
5.3技術服務質量、期限保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計劃安排
6.1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6.2受託方提供服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6.3受託方提供服務的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工作條件
7.1委託方爲受託方提供如下條件:
(1)提供資料、數據、樣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7.2提供上述條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培訓技術合同教員、學員條件
8.1教員資歷和水平:____________________
8.2學員人數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8.3教員、學員的食宿、交通、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密要求
9.1保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9.2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0.1驗收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0.2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
其中:
(1)技術服務報酬爲_________元;
(2)購置相關設備、資料等費用爲_________元;
(3)技術中介活動經費爲_________元。
11.2服務合同委託方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費用結算辦法
12.1費用使用方式:
(1)包乾使用□
(2)按實際支出使用□
12.2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12.3技術諮詢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爲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除
1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16.1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6.2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18.1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8.2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簽約方按照合同的性質並根據具體條款的提示內容簽訂合同。
三、簽約方爲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爲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口”的內容,爲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口”中打“√”或打“x”。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技術合同 篇6除了《合同法》總則規定的無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情形的技術合同無效:
(1)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包括要求一方將其自行改進的技術無償提供給對方、非互惠性轉讓給對方、無償獨佔或者共享該改進技術的知識產權。
(2)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的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3)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包括明顯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實施合同標的技術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數量、品種、價格、銷售渠道和出口市場。
(4)要求技術接受方接受並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設備、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設備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6)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溫馨提示:無效的技術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技術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技術合同風險負擔
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全部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負擔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補充約定或按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技術合同無效的特殊規定
除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技術合同無效外,根據技術合同的特點,合同法第329條專門規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是指通過合同條款限制對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對方從其他渠道吸收先進技術,或者阻礙對方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技術成果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技術祕密的使用權和轉讓權或者發明權、發現權等的行爲。
技術合同的分類
技術合同分爲四類: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祕密的使用和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諮詢合同——當事人一方爲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合同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爲,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爲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爲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基本原則
技術合同作爲一項法律行爲和一項科學技術工作,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共次序的原則。《合同法》[1] 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干擾亂社會經濟次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則。
(2)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合同法》總則中確定的民事法律關係準則,這些原則適用於訂立、履行各類合同。
(3)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有利於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上我國法律確定技術合同規範、設計技術合同機構時的指導思想,也是技術合同的特有原則。
技術合同認定管理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中介合同的中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當事人申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合同文本可以採用由科學技術部監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本;採用其他書面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採用口頭形式訂立技術合同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進行審查,認爲合同內容不完整或者有關附件不齊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規範名稱,完整準確地表達合同內容。使用其他名稱或者所表述內容在認定合同性質上引起混亂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退回當事人補正。
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以當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爲依據,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繩。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如實反映技術交易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虛假表示,騙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的,應當對其後果承擔責任。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和認定。其主要事項是:
(一)是否屬於技術合同;
(二)分類登記;
(三)覈定技術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