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特許經營合同三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特許經營合同三篇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問題,對合同中出現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爲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註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覈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範圍應明確規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爲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後,乙方 (被特許者)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範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範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發展加盟商的數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制地發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督權通常是通過執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並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當勞採用“神祕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還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託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爲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後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爲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於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徵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授權證書。營業象徵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店面設計、統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 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爲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採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特許人: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號、

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

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

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

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

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

(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

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1 人,主管2人,收銀2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

盟店,總督導時間爲 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

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

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

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

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

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

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

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品牌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合同約定期滿自行終止(見第十條4款),甲方即可在當地另行開辦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三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四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888-88888888”字樣。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爲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爲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

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爲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 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 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爲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僞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

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