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現達成如下購買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四川省峨邊縣東風區棚戶區改造房屋 棟 單元 樓 (以房屋產權證面積爲準),出售給乙方,乙方經實地察看,對甲方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地產。
二、該房屋是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甲方與四川省川南林業局簽訂的《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協議書》編號 。)因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還未辦下來,所以甲方必須保證將此房的產權手續辦理完畢結。
三、甲乙雙方協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 ),已於2012年12月30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按市場價房款的兩倍賠償。
五、產權辦理,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移轉,提供相關證件,如甲方未提供證件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辦理產權移轉手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辦理上述房屋產權移轉手貫所需繳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交房時必須幫助乙方順利拿到鑰匙。辦理雙證時,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六、違約責任:以上責權,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市場價房款的兩倍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按照國家有關棚戶區改造的政策辦理。過戶時,甲方無條件提供一切手續,協助辦理過戶。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具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全面履行該合同所規定權力和義務,當協議造成違約時由違約方的簽字人承擔違約責任。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棚改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達成如下一致,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房屋位於齊齊哈爾市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性質爲 房,選房卡編號爲: ,小區驗收單編號爲: ,面積 平方米(其中實際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分攤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房屋的單價爲: 元/平方米,總價款爲: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房屋的戶頭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通過轉賬/現金的方式一次性將全部房款和戶頭費支付甲方。
第三條 在房屋配戶滿五年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因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在房屋過戶登記前,將落戶於該房屋上的.人員的戶籍關係轉移該房屋。
第五條 甲方應將房屋狀況如實告知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無任何權利瑕疵。
第六條 房屋正式交付後,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享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約定,在房屋交付5年後,與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的,甲方應承擔房屋總價款的雙倍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損失部分的責任。
2、在房屋辦理過戶登記前,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房屋被查封、拍賣、設置權利負擔等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房屋總價款的雙倍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房屋總價款的雙倍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本合同不得變更和撤銷,甲方對房屋享有的一切專有權利和其他基於房屋業主產生共有權利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條 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提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棚改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達成如下一致,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房屋位於樂山市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性質爲 房,選房卡編號爲: ,小區驗收單編號爲: ,面積 平方米(其中實際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分攤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房屋的單價爲: 元/平方米,總價款爲: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房屋的戶頭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5內,通過轉賬/現金的方式一次性將全部房款和戶頭費支付甲方。
第三條 在房屋配戶滿五年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因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在房屋過戶登記前,將落戶於該房屋上的人員的戶籍關係轉移該房屋。
第五條 甲方應將房屋狀況如實告知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無任何權利瑕疵。
第六條 房屋正式交付後,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承諾並保證,享房屋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約定,在房屋交付5年後,與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的,甲方應承擔房屋總價款的30%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損失部分的責任。
2、在房屋辦理過戶登記前,因甲方的原因,導致房屋被查封、拍賣、設置權利負擔等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房屋總價款30%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房屋總價款的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本合同不得變更和撤銷,甲方對房屋享有的一切專有權利和其他基於房屋業主產生共有權利均由乙方享有。
第十條 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沙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提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