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3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同意建立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的批覆。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爲了保證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學院代碼: 14605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海路369號 郵編:2768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准成立時間: 2017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院基本情況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由山東日照海事專修學院籌建,位於風景秀麗、環境清幽的日照大學科技園區,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專科高等學歷教育院校,開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水路運輸與海事管理、電梯工程技術五個專業。

學院航海職業教育辦學歷史悠久,經驗豐富。前身爲1998年設立的日照船員培訓中心;2003年建立日照航海技術學校;2004年經省教育廳批准,正式建設山東日照海事專修學院,是全省第一所民辦航海類非學歷高等教育院校,也是魯東南地區唯一一所具備高級船員培養資質的航海院校。

經過近20年的建設和發展,學院已發展成爲擁有固定資產近5億元,集職業教育、船員教育與培訓、船員派遣與船舶管理、安全通航評估、海洋運輸業務於一體,線上教育與線下教育相結合的職業教育集團。學院連續5年榮獲“中國十佳船員培訓學校”、“航運在線品牌院校”、“船員最信賴的學校”等榮譽稱號。

學院嚴格實行準軍事化、寄宿制、封閉式管理。學生宿舍全部爲空調宿舍,給學生營造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學生管理工作以安全教育、心理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等爲工作重點,以指導、監督、協同幫扶學生做好職業規劃爲切入點,逐步引導學生自覺、自理、自律、自強,教育學生立志、立德、立人,塑造完善人格,成爲文化素質高、專業技能強的高技能人才。

學院擁有各類專任教師105人,其中航海類教師90%以上具有遠洋航海資歷,70%的教師持有無限航區高級船員適任證書。學院建有360°全視景航海模擬器、輪機模擬器、輪機實習車間、航海實訓中心、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實訓室、航線設計實訓室、海圖作業實訓室及貨物配積載實訓室、船舶柴油機及拆裝操作實訓室、船舶鍋爐實訓室、造水機實訓室、分油機實訓室、油水分離器實訓室、金工工藝實訓室、輪機電站模擬器實訓室、電工工藝實訓室、多媒體英語語音室、無紙化考試中心、電梯實訓室等各種類型實訓室近60個。

學院搶抓“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充分依託日照港航經濟優勢,立足日照、服務山東、輻射全國,培養適應航運業融合發展需求的技術技能人才,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爲省內航海高技能人才培養、通航安全技術研發、海洋工程防腐和污染處理、各類高級船員職業能力提升,貫通高職、繼續教育、國際職業教育的應用技術型高職院校。建校以來,學院爲全國港航系統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輸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畢業生遍佈青島、日照、煙臺、威海、大連、錦州、營口、天津、秦皇島、南京、連雲港、南通、蕪湖、寧波、廈門、福州、廣州、深圳等各大港口;與中海海員對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艾瑪仕公司、斯代勒公司、香港驊林公司、尤內萬公司、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嵐橋集團有限公司等國內外知名企業建立廣泛的、深入的交流與合作。學院畢業生以過硬的職業技能和良好的職業素質深受港航等企業歡迎,近幾年畢業生就業率在同類院校中名列前茅,畢業生實現優質就業、穩定就業和高薪就業。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爲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各環節進行全程檢查和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

第十二條 根據行業需求,結合學院的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批准。關於各省的專業招生計劃應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計劃爲準。

第十三條 2017年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如下: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水路運輸與海事管理、電梯工程技術五個專業。

  第五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在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其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須符合國家海事局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佈的當年《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擇優錄取。

2.錄取原則:

⑴ 採取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願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願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爲止;若上線第一志願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願投檔,依此類推。

⑵ 按報考我院的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願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願考生;若第一專業志願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願考生,依此類推。

⑶ 志願間不採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願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錄取。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受政策照顧加分考生。

4.錄取以下專業及方向時只招男生: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技術專業。

5.外語考試類別:非英語專業學生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我院公共外語爲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定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的考生須年滿16週歲無色盲、色弱,心肝臟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體條件要求依照國家海事局體檢標準執行。

7.錄取結果的公佈渠道: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院招生信息網、招辦諮詢電話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

第十八條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大中專學生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我院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的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標準:學費爲 7800 元/生/年;

2.住宿費: 1000 元/人/年(帶獨立衛生間、空調、櫥櫃、陽臺、暖氣等爲6人間);

3.其他:根據我國海事主管機關的規定和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的條件以及學生本人就業的需要,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海船船員專項培訓及考證,所需費用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

第十九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學學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政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設立獎學金情況如下: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學院另設有與知名企業合作的獎學基金。

3.學院爲特困且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愛心救助基金,並設立部分勤工助學崗位,爲貧困生提供適當的幫助。

4.學院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協助學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嚴格入學資格審查及體檢覆查,如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或體檢不合格者,學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日照航海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招生諮詢方式:

聯繫電話:0633-8672222 8672345

學院網址:

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山海路369號

郵政編碼: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