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17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獎勵工作的通知

根據《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重工商大[2014]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16-2017學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及獎勵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爲大家提供重慶工商大學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獎勵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重慶工商大學2017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獎勵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組織

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記和獎勵工作由校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進行統計和初審,研究生院進行復核,學校審定和獎勵。

  二、成果登記

  (一)登記人員範圍

取得重慶工商大學學籍的全體博士、碩士研究生(含來華留學研究生)。

  (二)登記成果類型

科研成果登記應包含研究生在讀期間已發表見刊的學術論文(含一般期刊、增刊等)、出版的`學術專著、獲得的授權專利、主持和參與的科研項目、獲得的科研獎勵等。

注:研究生在科研成果中排名不爲第一者,也應在科研管理系統中登記。

  (三)成果取得的時間界定

所登記成果應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間取得。凡不是在該時間段內取得的成果,也可補登記,但不能作爲本年度成果獎勵的範疇。

  (四)成果登記和審覈方式

所有成果必須由研究生本人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於2017年5月12日前在系統中完成科研成果信息的錄入和校對,並提交研究生導師和培養單位研究生祕書審覈,同時將成果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交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祕書處。

研究生導師和培養單位研究生祕書要及時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對研究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信息和成果原件進行審覈和確認。

  三、成果獎勵

  (一)成果獎勵範疇

1、根據《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重工商大[2014]3號),學校只獎勵符合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勵條件、第一署名單位爲重慶工商大學且本人爲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由獲獎人根據合作研發人員的實際貢獻對獎金進行合理分配。

根據《關於印發《重慶工商大學關於貫徹落實服務科研創新新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工商大〔2016〕106號)文件規定,對於研究生本人是第一作者,導師是通訊作者的成果,由研究生和導師商議分配方案後報培養單位,培養單位覈實後報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獎金部分的發放,由社科處、科技處負責導師獎金部分的發放。

2、獎勵成果應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之間取得。

  (二)成果獎勵申報、審覈與發放

1、擬申請獎勵的科研成果須由研究生本人根據《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在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錄入和校對。具體操作指南見附件。

2、研究生本人自行覈算分數及獎勵金額,填寫《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彙總表》,於5月15日前連同成果原件交研究生祕書處。研究生本人是第一作者,導師是通訊作者的成果,另需填寫並上交《導師與研究生聯合署名論文獎勵申報及獎金分配表》。

3、研究生祕書根據《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對申報材料和成果原件進行審覈。於2017年5月19日之前,連同成果原件,將彙總後的《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勵彙總表》、本單位《導師與研究生聯合署名論文獎勵申報及獎金分配表》簽字蓋章後交研究生院(紙質版及電子版各1份)。

4、研究生院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學校學術委員會辦公室(社科處、科技處)對科研成果進行復審和界定。

5、學校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勵領導小組審定獲獎名單,在規定工作日內進行公示。

6、公示無異議,則按學校財務規定發放研究生科研成果獎金(直接由財務處發放到研究生銀行賬戶)。

  (三)紀律要求

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按照《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重工商大[2014]3號)及學校社科處、科技處相關規定,獎勵標準爲3000元/分。

2、MBA學員獎勵標準由MBA教育中心確定,獎勵金額由MBA教育中心自行發放。

聯繫人:董承婷

電話:62768482

  附件:

1、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彙總表

2、導師與研究生聯合署名論文獎勵申報及獎金分配表

3、重慶工商大學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辦法

4 、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獎勵申報模塊主要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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