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同等學力真題

同等學力

2015同等學力真題

[1]學習經歷不同,但在知識水平和學習能力方面達到同等程度的人員。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經常出現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指申請學位者或報考研究生的考生中,雖然沒有大學本科或者碩士生、博士生學歷(包括獲得相應的學位),但通過自學或其它途徑達到了相當於大學本科或碩士生畢業以及博士生申請論文答辯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人員。同等學力是非本科、碩士生畢業者報考碩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備碩士生、博士生學歷的人員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時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同等學力資格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接受其報考或申請的單位審覈。

本站考生分類

一般說來,同等學力考生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大專生,包括普通高校、成考、自考或國家承認學歷的其他形式的專科畢業生。二是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由於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報考時,即每年的11月中旬,並沒有取得本科學歷,所以只能以同等學力的資格報考。這一點不同於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生,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生可以以本科生的資格報考。成人教育本科往屆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資格報考。三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也按同等學力對待。

一般情況下,絕大部分招生單位都招收同等學力考生。但也有部分招生單位的部分專業不招收,這是根據不同專業對考生不同的要求而確定的。比如部分院校的外語、法律等專業由於要求較高而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這種情況畢竟是極少數,考生需提前瞭解招生單位的具體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只能在專科畢業二年後報考,並在複試時加試兩門及以上專業課。說明:這兩年是指從畢業起至研究生入學時計,如果在2008年6月畢業,則可以在2009年下半年報名,參加2010年年初的考試,至9月份入學時滿兩年。而且,這兩年期間不要求工作證明,有些人認爲需要單位開具工作經驗證明,這是完全錯誤的。

本站考研條件

同等學力考生考研需要若干條件,共四條。

第一,要求本科進修課程,並由相關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其門數最少是四門,最多是全部課程(如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對外經貿大學),一般要求六到八門,有可能是“核心”課程或專業課程,理工類考生常常要求有數學

第二,要求論文,大多數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至少一篇論文,級別從普通到核心不等,個別要求A級核心,少數大學只要求提交與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相當的論文,不要求一定發表,如無論文,也可以以省市級別的科研項目相抵,要求負責人身份

第三,不許跨專業,有的甚至不允許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第四,複試時加試科目可能不是二門,有的院校甚至要求五門,理工類考生一般要求有實驗性科目。

本站申請碩士學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都可以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國家爲同等學力人員開闢的獲得學位的渠道。這對於在職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和幹部隊伍建設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申請人通過了學位授予單位及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並通過了學位論文答辯後,經審查達到了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以獲得碩士學位。

同等學力考研需做好五項準備

第一、自我定位

通常來講一個考生是很難在考研過程中給自己定位。因爲:一,自我定位無法全面;二,自我定位不夠準確;三,沒有同考研考生羣體的對比。所以要想給自己明確的定位確實很難做到。這就需要權威機構的幫助。

第二、 制定自我學習計劃

學習計劃的制定是否科學、是否高效同自我定位的關係十分密切。自我定位準確了相應學習計劃制定就比較容易制定。學習計劃大概分爲幾個方面:其中包括重點學科的重點安排、每一個學科在一定時間的學量、每一個學科按照時間分解的學習知識點的分量。按照計劃去學習,去備戰考研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 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的選擇就像是武林高手在選擇自己的武功祕籍那麼重要。選擇不適合、不準確很可能會走火入魔。對於考生來講選擇參考資料不恰當會浪費考研過程中的大量時間。因爲考研的過程中學習的時間很有限,浪費時間就會讓每天制定的學習計劃無法有效標準執行,從而影響考研的最終結果。

第四、 找到能夠迅速幫助自己提升的老師

以學武爲例,如果一個在學武過程中遇到了獨孤求敗這樣的頂級高手指導你學習、幫助你糾正錯誤,這樣你進步一定神速。

第五、考研備戰心法

要時刻保持非常好的心理狀態,因爲考研也是需要擁有激情的,要讓考研的激情一直燃燒,直到考上理想的院校。

同等學力研究方向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是我國目前開展非全日制培養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爲保證我國學位授予的總體質量,規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而設立的國家水平考試。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該考試的實施和考務工作。

一、舉辦全國統一考試的目的 舉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旨在加強國家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宏觀質量控制和規範管理。目的是測試申請人是否已具備獲得碩士學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是同等學力人員獲得碩士學位的出口把關考試。也就是說,申請者自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只有通過這些考試,方可提出碩士學位論文。

二、考試科目 目前,進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外國語語種主要有:英語、俄語、德語、法語和日語。學科綜合考試按一級學科進行全國統考,考試的學科有27個,分別是: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作物學、臨牀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

三、命題工作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命題老師從全國聘請,命題依據爲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寫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指南》。

本站試卷分佈

一、同等學力考試科目

一共分爲兩張試卷,英語和綜合。每科滿分是100分。

二、同等學力最低通過分數

綜合考試要求最低60分,英語考試試卷要求達到60分,二卷要求達到18分。

三、同等學力英語試卷結構

1.考試時間:150分鐘。卷一90分鐘,卷二60分鐘。卷一和卷二分開收發卷。

2.卷面分數:一卷滿分65分,二卷滿分35分。

3.成績合格:卷一和卷二總分達到60分,卷二達到18分。

四、同等學力英語試卷結構分佈

1.一卷客觀題部分:

①口語交際—10題,15分。

②詞彙—20題,10分。

③閱讀理解—5篇,30分。

④完形填空—15題,10分。

2.二卷 主觀題部分:

①英譯漢:80個單詞左右的一段英文翻譯爲中文。10分

②漢譯英:100個漢字的中文段落翻譯爲英文。10分

③寫作:更具所給材料寫出150個單詞的一篇文章。15分

五、同等學力申碩工商管理考試題型

考試題型 1、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爲100分,考試時間爲180分鐘。

2、答題方式 閉卷、筆試。

3、試卷題型結構 a.選擇題:

單項選擇題: 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

多項選擇題: 4小題,每小題2分,共8分

b.名詞解釋: 4小題,每小題3分,共12分

c.簡答題: 4小題,每小題7分,共28分

d.論述題: 2小題,每小題11 分,共22分

e.案例分析題: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內容比例

管理學原理,約25%;

企業戰略管理,約25%;

市場營銷,約25%;

財務管理,約25%。

試題難易比例

容易題,30%;

中等難度題,40%;

難題,30%。

考試大綱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商管理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及指南(第3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0

本站申碩文件節選

[2]現將201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以下分別簡稱外國語水平考試、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科範圍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爲: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於獲學士學位時爲外國語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報考其它語種的考生,由各省將報考人員名單、報考語種等彙總遞送“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範圍: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作物學、臨牀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27個學科。在這些學科範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二、考試時間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爲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爲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

三、考試報名、命題、考務及閱卷工作

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命題、考務及閱卷工作委託“中心”組織實施。有關報名、命題、考務及閱卷工作的具體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主管部門)根據“中心”的統一安排,組織本地區的報名、考試工作。

(一)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即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1.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並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3.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考試)。

(二)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報考者在網上報名規定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陸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然後,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持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通過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審查表》(簡稱《考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到指定地點現場照相、繳費、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網上報名時間爲3月中、下旬。各省級主管部門確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後,於3月5日之前傳送“中心”。“中心”彙總後於3月9日在“中心”網站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