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註意事項

建設工程招標中應注意的事項

招標投標註意事項

建設工程涉及的法律衆多,影響的範圍和力度大,因此,必須特別注意建設工程招標中的一些事項,才能保護招標人、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保證項目質量,避免一些導致後續風險甚至違法情形的發生。因此,凡是涉及建設工程的招標問題,最好應在律師的全程參與、指導下開展。

涉及建設工程招標活動,涉及的法律主要是:《招標投標法》、《建築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建築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相關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等。我們認爲,主要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必須招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律師承辦建設工程招標法律服務,首先應查明委託人的工程項目是否屬於必須公開招標的範圍,並據此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而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規定,(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上述項目中,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同時,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規定,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②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③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④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⑤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⑥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⑦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體育、旅遊等項目;

④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國家融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④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⑤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其次,明確可不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過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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