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際交往空間距離效應

一位心理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在一個剛剛開門的大閱覽室裏,當裏面只有一位讀者時,心理學家就進去拿椅子坐在他或她的旁邊。試驗進行了整整80個人次。結果證明,在一個只有兩位讀者的空曠的閱覽室裏,沒有一個被試者能夠忍受一個陌生人緊挨自己坐下。在心理學家坐在他們身邊後,被試驗者不知道這是在做實驗,更多的人很快就默默地遠離到別處坐下,有人則乾脆明確表示:你想幹什麼?

關於人際交往空間距離效應

這個實驗說明了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間距離。任何一個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圍有一個自己把握的自我空間,它就像一個無形的氣泡一樣爲自己割據了一定的領域。而當這個自我空間被人觸犯就會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甚至惱怒起來。

就一般而言,交往雙方的人際關係以及所處情境決定着相互間自我空間的.範圍。美國人類學家愛德華霍爾博士劃分了四種區域或距離,各種距離都與對方的關係相稱。 1、親密距離。這是人際交往中的最小間隔或幾無間隔,即我們常說的親密無間,其近範圍在6英寸(約15釐米)之內,彼此間可能肌膚相觸,耳鬢廝磨,以至相互能感受到對方的體溫、氣味和氣息。其遠範圍是6英寸到18英寸(15釐米~44釐米)之間,身體上的接觸可能表現爲挽臂執手,或促膝談心,仍體現出親密友好的人際關係。

就交往情境而言,親密距離屬於私下情境,只限於在情感上聯繫高度密切的人之間使用,在社交場合,大庭廣衆之前,兩個人(尤其是異性)如此貼近,就不太雅觀。在同性別的人之間,往往只限於貼心朋友,彼此十分熟識而隨和,可以不拘小節,無話不談。在異性之間,只限於夫妻和戀人之間。因此,在人際交往中,一個不屬於這個親密距離圈子內的人隨意闖入這一空間,不管他的用心如何,都是不禮貌的,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也會自討沒趣。 2、個人距離。這是人際間隔上稍有分寸感的距離,已較少直接的身體接觸。個人距離的近範圍爲1.5~2.5英尺(46~76釐米)之間,正好能相互親切握手,友好交談。這是與熟人交往的空間。陌生人進入這個距離會構成對別人的侵犯。個人距離的遠範圍是2.5~4英尺(76~122釐米)。任何朋友和熟人都可以自由地進入這個空間,不過,在通常情況下,較爲融洽的熟人之間交往時保持的距離更靠近遠範圍的近距離(2.5英尺)一端,而陌生人之間談話則更靠近遠範圍的遠距離(4英尺)端。 人際交往中,親密距離與個人距離通常都是在非正式社交情境中使用,在正式社交場合則使用社交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