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用藥常識與注意事項

水產養殖是人爲控制下繁殖、培育和收穫水生動植物的生產活動。一般包括在人工飼養管理下從苗種養成水產品的全過程。廣義上也可包括水產資源增殖。下面是水產養殖用藥常識與注意事項,請參考.

水產養殖用藥常識與注意事項
  水產養殖用藥常識與注意事項

漁藥是指專用於漁業方面有助於水生動植物健康生長的藥物,主要限於增養殖業。在我國,漁藥包括微生物類藥物、殺蟲驅蟲類藥物、消毒類藥物、中草藥製劑、調節水生動物代謝或生長的藥物、環境改良劑、水產疫苗等七大類。截止到2009年底,獸藥地方標準上升國家標準工作已基本結束,其中國家標準漁藥製劑共有185種、187個劑型,在今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過程中只允許使用這些漁藥。這些漁藥來源廣泛、生產簡單、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療效明顯,是防治水產養殖動物疾病的首選,在我國水產養殖業中發揮着積極作用。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有通過GMP認證的漁藥生產企業近200家,年產漁藥(不包括生物漁藥和微生態製劑類)2.5萬噸~3萬噸,產值4億多元。劑型作爲漁藥應用的形式,可改變漁藥的作用性質,調節藥物作用的速度,降低藥物的毒副作用,決定藥物的穩定性,對漁藥的療效起着極其重要的作用,打破了“化學結構”是唯一決定療效的傳統觀念。近年來,隨着一些毒性高、用量大的漁藥舊型製劑對環境污染的日益嚴重,以及人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增強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對安全、經濟、方便的漁藥新劑型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相對於舊劑型和原料藥而言,新劑型漁藥有其諸多優點:

(1)劑型是展示漁藥生命力的保障。

漁藥是目前水產養殖動物疾病控制的最直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工具。如將鹽酸土黴素和煙酸諾氟沙星分別連續使用5天,池塘養患病斑點叉尾 魚 回 即可基本停止死亡,有效治癒率分別可達48.86%、66.24%和58.03%、60.89%。將交殺黴素和克病威結合使用3天~5天,患腐皮病的黃鱔也基本停止死亡,有效率高達71.5%和76.0%。因此,漁藥在我國水產養殖動物病害防治過程受到普遍重視。漁藥本身的藥理效應固然重要,但若沒有適宜的劑型與相應的`適用製劑,就不可能成爲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防治的有效手段。只有劑型選擇正確、合理,藥物纔會被機體充分吸收利用,最大限度地發揮藥效,是劑型決定了藥物的有效性、安全性、適用性和精確性等。可以說劑型是漁藥的強大生命力的保障,是漁藥應用於監牀的基本形式。

(2)劑型可以改變漁藥作用的性質,擴大漁藥的應用範圍。

藥物作用是指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產生的反應,即藥物接觸或進入機體後,促進體有與體內環境的生理生化功能的改變,或抑制入侵的病原體,協助機體提高抗病能力,達到防治疾病的效果。研究表明,劑型可以改變漁藥作用的性質。如鏈黴素粉劑藥浴可以防治牛蛙細菌性疾病和水黴病,而鏈黴素粉針劑腹腔注射還可以防治親魚產後感染;碘結晶體內服可以治療草魚出血病、虹鱒病毒性疾病和艾美蟲病、青魚球蟲病等,但碘酊或碘甘油局部塗抹可治療鯉嗜子宮線蟲病的作用。深入研究漁藥的劑型對擴大漁藥的應用範圍具有重要意義。

(3)劑型可以調節漁藥作用的速度,確保漁藥充分發揮療效。

漁藥由於劑型上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釋放性,從而影響了藥物的吸收和消除,進而影響了作用速度。即使是同一種藥物的不同劑型,藥物的作用速度也有所不同。研究表明,0.05mg/L2%的阿維菌素乳油對患錨頭蚤的銀鯽治療效果達92%時的時間需要24小時,而0.05mg/L2%的阿維菌素水乳劑對患錨頭蚤的銀鯽取和相同的療效僅需6小時。因此,在水產養殖動物疾病防治過程中,有必要根據監牀應用實際需要,通過改變劑型以加快或減慢漁藥作用的時間,從而充分發揮漁藥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