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我單位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單位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在本單位公衆場所做到:提示公衆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安全逃生線路、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僅僅所在場所內滅火器、逃生設備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和頻次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法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發生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鹿泉市隆源商業賓館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2]

爲了給每位消費都提供一個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確實做單位的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鄭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一、本場所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營業時間內暢通無阻,不在消防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不鎖閉安全出口。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定期對本場所的消防設施、器材、疏散指示標誌等進行全面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疏散指示標誌處於完好有效的狀態。

四、所以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消防演練,能夠處置初期火災事故和組織疏散逃生。

以上系我單位作出的鄭重承諾,我們將信守承諾。

承諾單位:

消防安全責任人: [簽名]

爲了整個社會的安全,歡迎社會各界參與消防,監督本單位做好消防工作

監督舉報電話:宜興市公安消防大隊88231111

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3]

爲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我______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一、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項、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二、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部門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三、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四、在單位公衆場所做到:提示公衆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內滅火器、逃生設備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五、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

次對我院重點部位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六、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七、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法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八、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發生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篇4]

爲確保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我單位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要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 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逐級簽定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是單位達到:具備檢測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搶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原任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 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全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 在本單位公衆場所做到:提示公衆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

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僅僅所在場所內滅火器,逃生設備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對本單位重要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位。

七、 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 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與昂對消費法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

十、發生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承諾單位:唐山東華鋼鐵有限公司

承諾人:

201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