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給每一位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經營環境,確實加強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確保安全。特鄭重向社會作如下承諾:

市場消防安全承諾書

一、單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營業時間內保證暢通無阻,保證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證安全出口在營業時間內不封閉、不上鎖。

二、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標誌等進行全面的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和標誌始終處於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狀態。

三、所有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四、經營場所保證不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以上系我單位作出的承諾,我單位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雲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落實消防投入專項資金,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營業、工作時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三、組織內部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及時整改。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並填寫巡查記錄;對易發生火災事故和易造成羣死羣傷或重大損失的部位進行重點監控;

四、將消防安全培訓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組織與員工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證每名員工熟知“四個能力”建設主要內容、“三懂三會”及本崗位消防安全常識;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和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持證上崗;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陶瓷品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安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和《溫州市企事業出租廠房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和規定,本着“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特作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防範意識,保證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責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託一名行政領導)擔任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經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崗位責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維護市場消防設施,並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完整使用。

六、嚴格遵守執行出租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值班巡邏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不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等,貨物、推車、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如確因經營需要,須經出租方同意,並定點、定人、定措施進行管理。

九、對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無條件消除。

十、參加財產,確保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承諾書

爲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衆聚集場所應當嚴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1.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2.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主動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3.營業期間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嚴禁鎖閉和阻塞,確保暢通。

4.場所內不得設置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從業人員或消費人員。

5.營業期間嚴禁燃放各類煙花爆竹或違規動用明火。

6.電氣線路敷設,用電設備安裝、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8.不採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裝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裝設容易誤導疏散的玻璃鏡子等影射物。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10.發生火災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鋪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承諾書

承諾人: 營業執照號:

□租用/□購買本管理服務區域□商鋪/□寫字樓/□商場 花園 棟路大道 單元 號,從事 經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爲了加強此□商鋪/□寫字樓/□商場(以下簡稱本單位)及本物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承諾書:

1、承諾人的從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質,並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對本單位及僱請人員引起的火警火災、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事故負全面責任。

2、承諾人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對其經營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演練,對僱請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經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有關部門。

3、承諾人須對經營範圍內包括消防器材在內的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處於適用狀態。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4、承諾人應加強防火措施,按規定配備足量、有效消防器材(每50m2宜配置1-2個滅火器),並放置於容易取到的位置。

5、承諾人進行裝修前,應向宜賓雅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還應向政府消防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並准許後方可進行裝修。

6、裝修期間消防設施、設備應按照規定裝修,商鋪消防管網閥門位置須設置觀察孔,不能將閥門位置封閉,如未按規定裝修,後期產生整改費用全部由承諾人承擔,產生消防事故責任有承諾人全部負責。

7、承諾人應依法將消防設計審覈的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8、承諾人須提供公安消防機構審覈意見書、消防改動圖紙、消防改動人員資質。

9、在商鋪投入使用、營業前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提供消防機構審覈合格證明,以及消防改動峻工圖。

10、 裝修後的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由商鋪使用人自行負責,因裝修引起的公共消防部位、公共消防設施損壞,本人承諾及時修復並賠償損失。

11、 承諾人承諾並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內容,並對不符合以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包括:

(1) 嚴禁擅自挪用、損壞公共區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2) 嚴禁擅自動用消防水源;

(3) 嚴禁佔用、遮擋、堵塞消防栓;

(4) 嚴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

(5) 嚴禁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6) 禁止存放、生產、經營易燃、易爆、有毒、變質物品。

(7) 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的安全管理。

(8) 嚴禁私自亂拉、亂接用電、用氣線路;從事電業、電氣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動火作業時,應提供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審覈文件。

(9) 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和電氣線路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10)自行做好電器產品安全性能維護,按規定定期檢修。

(11)禁止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做飯,過夜留宿。

(12)其他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

12、 宜賓雅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可組織、協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門對承諾人的經營場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門開具的消防問題處理意見的,承諾人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門處理。

13、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人及宜賓雅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