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消防安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消防法規和規定,特作如下承諾:

菜市場消防安全承諾書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防範意識,保證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執行市場管理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市場管理方的消防管理。

二、營業房、攤位和倉庫內不擅自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三、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不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等,貨物、推車、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四、營業房內不存放大量可燃物,且不得住人;

五、市場休市期間及時清除、切斷營業房、攤位內的電源;

六、營業房、攤位內不用“熱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器具及使用明火做飯,且電氣線路應穿管敷設;

七、對市場管理方和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無條件消除;

八、經營戶及從業人員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掌握必要的火災防範、逃生自救技能

承諾人:

陶瓷品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安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和《溫州市企事業出租廠房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和規定,本着“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特作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防範意識,保證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責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託一名行政領導)擔任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經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崗位責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維護市場消防設施,並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完整使用。

六、嚴格遵守執行出租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值班巡邏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不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等,貨物、推車、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如確因經營需要,須

經出租方同意,並定點、定人、定措施進行管理。

九、對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無條件消除。

十、參加財產,確保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