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兵山市教育局“關於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緊急通知”的具體要求,爲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規範辦學行爲,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不從事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爲: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爲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7、以贏利爲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教育局關於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規定。
校長:
承諾人:
調兵山市第四國小
教師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承諾書
根據市、區主管部門堅決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爲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爲,樹立錦繡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市、區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依法執教。
二、不利用學校資源,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舉辦有償家教班。
三、不利用學校資源,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
四、不互相介紹學生或互相提供有償家教生源並從中獲利。
五、未經學校同意,不擅自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任課。
六、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從事其他有償家教活動。
七、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爲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按照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處理。
承諾人:
2012年9月日
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
爲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爲,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宿州市教育局和學校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二、不招收本班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或校內外租(借)用場地進行收費補課、輔導、辦班或變相收費;
三、不利用職務之便強制、誘導或暗示本班學生參加有償家教輔導;
四、不在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爲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
五、不動員、變相動員學生參加校外辦學機構的各類補習班或爲其提供生源;
六、不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佔用其他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參與有償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種名目舉辦奧數班、提高班、實驗班、輔導班等收取費用;
八、不以各種名義開辦託管班、寄讀所、少兒之家等收取費用或從中獲利;
九、不在校外辦學機構有償兼課或在社會辦學機構中兼課;
十、不在家中有償託管本班學生並收取費用;
十一、不從事其他形式的有償家教活動。
十二、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爲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
承諾人:
2015.03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補課”承諾書
本人承諾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教育局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不進行有償輔導、有償家教、有償補課;
三、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有償家教;
四、不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參加非法補習班;
五、不接受學生或家長有償家教的請求;
六、不參與各種類型的有償家教活動,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
七、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輔差工作。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爲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九、對違反規定者,實行一票否決xx年度的評優資格;
我將自覺遵守以上內容,請學校、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組織處理。
責任人:
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
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精神,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現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有關禁止有償家教的相關文件;
二、不進行有償家教;
三、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有償家教;
四、不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參加社會補習班;
五、不接受學生和家長有償家教的請求;
六、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背,經調查屬實,師德考覈爲不合格,接受學校與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承諾人:
2011年1月20日
教師拒絕有償家教承諾書
爲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規範從教行爲,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爲此,我特向學校、家長和社會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教育局《關於加強師德教育嚴禁中國小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
二、不參與各種類型的有償家教活動,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不接受學生或家長有償家教的請求。
三、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有償家教;不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參加各種違規補習班。
四、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爲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都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五、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推行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規定,努力提高課堂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學校、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我將自願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