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參與有償補課 承諾書

根據市、區主管部門堅決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爲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爲,樹立錦繡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教師不參與有償補課 承諾書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市、區抵制有償家教文件精神,依法執教。

二、不利用學校資源,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舉辦有償家教班。

三、不利用學校資源,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

四、不互相介紹學生或互相提供有償家教生源並從中獲利。

五、未經學校同意,不擅自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任課。

六、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從事其他有償家教活動。

七、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爲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按照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處理。

承諾人:

2012年9月日

教師禁止參加有償補課承諾書

根據調兵山市教育局“關於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緊急通知”的具體要求,爲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規範辦學行爲,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不從事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爲: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爲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7、以贏利爲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教育局關於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規定。

校長:

承諾人:

調兵山市第四國小

教師假期不參與有償補課承諾書

爲進一步規範教師行爲,推進師德師風建設,提升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根據市教育局和縣教體局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履行教師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爲人師表,廉潔從教,用實際行動維護教師良好形象,暑假期間,崗李中心校全體教師作出以下承諾:

一、不組織對學生的有償補課,更不打着無償補課的幌子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

二、不動員、誘導、暗示或強迫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三、不擅自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或其他人員組織的補習班或輔導班有償兼職兼課;

四、教師之間不互相介紹或爲他人介紹補課生源並從中獲利;

五、不參與有償或無償提供辦班、補課場所、設施等行爲。 我們全體教師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踐行以上承諾,做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甘爲人梯、樂於奉獻的人民教師。我們願意接受社會、家長和學生的監督,如果違反以上承諾,願意接受學校和教體局的處理。

承諾人:

崗李中心校

2012年6月4日

不參與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承諾書_600字

爲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嚴禁違規補課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自願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愛每一位學生,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和諧發展。我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長春市《教師從教五條禁令》。

2、不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職務之便強迫、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各種有償輔導。

3、不從事有償家教或收授家長任何形式的'酬謝。

4、不在教師之間相互推介,或爲親朋好友、參加暑期社會實踐大學生及社會人員介紹生源。也不爲退休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組織的輔導班及家教班介紹生源和提供相關信息,更不利用所教學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或借親屬名義租用教室集體組織有償補課或家教。

5、不接受社會各界文化補習教學聘請,不參與有償文化補習活動。不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或其他人員組織的補習班兼職兼課。

6、不借社會培訓機構名義辦班補課

7、不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8、不非法招收住宿生。

若有以上違規行爲,本人自願接受學校和《教育局關於在職教師參與亂辦班、亂補課、有償補課暫行規定》及《教師從教五條禁令》相關規定的一切處罰。並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當年師德考覈爲不合格。我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踐行以上承諾,願意接受社會、學校、家長和學生的監督。

承諾人:

不參與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承諾書

我是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爲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嚴禁違規補課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自願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愛每一位學生,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和諧發展。我鄭重承諾:

1.不組織學生有償補課;

2.不將校舍、桌椅、場地等出租、出借給社會人員進行有償補課;

3.未經批准不到民辦教育機構或其他無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任職任教;

4.不利用法定節假日及其他休息時間,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補課;

5.不借社會培訓機構名義辦班補課;

6.不從事有償家教,或相互爲對方提供家教生源,或爲親朋好友、參加暑期社會實踐大學生及社會人員介紹生源。

承諾人: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