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建議範文

審計建議範文

我國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初步建立起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框架以來,中央財政以達到地區間公共服務橫向均衡爲目的的轉移支付規模和力度都明顯擴大,在平衡地區差距,促進西部開發等多個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從近幾年審計過程瞭解到的情況看,該制度還很不完善,無論制度設計本身,還是其運作的外部財政環境都存在較大的缺陷。對此,國家審計機關作爲國家經濟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緊緊圍繞黨在新時期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借鑑國外好的經驗做法,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爲宏觀經濟決策服務的職能,推動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規範化、科學化和法制化。

一、發達國家轉移支付審計的經驗

從西方主要國家的情況看,儘管各國的審計制度不盡相同,但國家審計機關對轉移支付的監督管理都是各國轉移支付監督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達國家的轉移支付審計遵循全方位監督的原則,不僅重檢查而且重管理;重視審計的深度、廣度和力度,重視集中性、突擊性、階段性、專項性的事後檢查,重視對財政轉移支付全過程的監督。相對來說,美國、德國和意大利三國對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的審計比較有特點,也具代表性。

(一)美國的轉移支付審計

美國於1984年頒佈了《單一審計法案》,對轉移支付審計進行了專門的規定。《單一審計法案》規定凡每年從聯邦政府取得10萬美元以上財政援助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所有的經營項目,例如醫院、大學等,都必須接受年度審計。此項審計由獨立審計師或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獨立審計師執行。

1.審計的目標。單一審計的目標是:第一,改進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對聯邦財政援助項目的財務管理;第二,對聯邦政府財政援助的項目制定統一的審計要求;第三,提高審計資源利用的效率和效果;第四,使聯邦政府機構和部門相信並依靠審計師遵守單項審計完成的審計工作。

2.審計方式。美國政府對轉移支付的審計主要是在財務審計和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開展績效審計。財務審計和合規性審計,旨在查明財務工作是否進行得當,被審計單位提交的財務報告是否公正、是否遵守有關的法律和規定。績效審計旨在查明被審計單位是否以經濟的、有效的方式管理或利用其資源;查明任何低效率和不經濟做法的原因,包括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程序或組織機構不完善的原因。

3.審計程序和內容。美國政府審計公務員之家所採用的審計程序包括審計前期準備、擬訂審計方案、實施現場審計、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編制工作底稿和提出審計報告等主要階段。審計前期準備工作包括:瞭解審計對象、評估重要性和審計風險。擬訂審計方案就是確定審計依據、審計時間、審計人員、審計監督等。實施現場審計常用的.步驟是:檢查、觀察、覈實、詢問、測試、復算、覈對、清點和審查。

具體說,由於美國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審計的主要方式是績效審計,因而主要關注績效審計的程序和內容。

(1)業務活動審計的程序和內容是:在明確業務活動審計目標之後,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組織機構和功能,以及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清點可以用於該項轉移支付的資源儲備、人員情況和管理能力。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近3-5年各個財政年度的利潤來源、資源節約情況、成本和固定資本狀況進行說明。

(2)效率性審計的程序和內容是:首先,對該項轉移支付的目標進行審計。審計人員要考察立法機構批准該項目的意圖是否合適、是否實現。第二,對採集的數據進行分析,對提供數據體系的可靠性進行評估。方法是將得到的數據與原始數據進行覈對。第三,得出審計結果,完成審計報告。

4.審計報告的要求。審計師必須遵守美國會計總署關於財務審計和合規審計的標準,其中以美國公證會計師協會頒佈的公認審計標準爲主,審計師必須確定並報告:關於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財務報表;接受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系統,包括用於管理聯邦財政援助項目的控制措施;接受單位是否遵守有關聯邦財政援助項目的法規。審計師可將以上三方面的內容編入一份審計報告中。

(二)德國的轉移支付審計

德國審計部門對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審計監督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聯邦政府在對各州進行財力平衡時,需先由各州分別測算自己具體的財力指數,之後再上報聯邦財政部。聯邦財政部按照財政平衡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確定有義務提供財政資金和需要得到財政資金的州。州上報的財力指數必須經州審計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才能上報聯邦財政部。二是各州的審計部門有權檢查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但這種審計並不是全面的檢查,而是針對具體項目進行的抽查。對於轉移支付資金的來源不審計,主要審計聯邦、州投入的資金是怎樣使用的,其經濟效果如何。有的項目可能會有歐共體、聯邦、州、地方多方投入資金,各方審計機關都有權審計,一般情況下由投入資金較多的一方爲主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