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招生工作承諾書

-----縣(市、區)2015年秋季招生學校承諾書 教育局黨組:

國小招生工作承諾書

爲切實做好我市2015年秋季中國小招生工作,根據上級關於規範辦學行爲和《-----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特承諾如下:

1、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按照教育局劃定的學區進行招生,保證本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免試、就近入學。

2、在招生時,保證不作任何形式的虛假宣傳。

3、保證做到不使用給回扣、請客送禮等不正當手段拉學生。

4、保證不突破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名額。

5、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招生,不舉行任何形式的入學、編辦考試及摸底考試。

6、保證在招生過程中按《-----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辦法》中規定執行。

7、保證不違規舉辦所謂的“加強班”、“重點班”、“小小班”、“快慢班”、“特色班”、“本學區班”、“外學區班”等,不以任何理由違規收費。

以上承諾如違反任何一條,自願接受組織給予的任何處理。

承諾人(學校負責人)簽字: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李集鎮中心國小禁止有償招生承諾書

爲規範教師的`從教行爲,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教育招生正常秩序,淨化招生環境,就拒絕有償招生本人向家長和社會公開承諾:

不進行有償招生,不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向初中學校推薦學生,不在招生期間接受國中學校的吃請、禮品、現金或其他有價饋贈。 不組織、不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到某某校讀書,更不得強迫、暗示、介紹學生到某某校讀書;

不向外泄露學生花名冊、成績單、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檔案資料。

不泄露學生家庭住址,家長電話等學生的相關信息。

不參與任何類型的有償招生活動,更不參加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舉辦的招生活動。

本人保證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自覺接受家長、學校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

李集鎮中心國小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