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理協議書14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進口代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代理協議書14篇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 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 —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被委託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梅賽德斯奔馳 GL350 越野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對外定貨,代理乙方進口報關、報檢、進口關稅、海關代徵增值稅,海關代徵消費稅等由乙方匯入甲方賬號由甲方代繳;同時爲了簡化程序,上述三稅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託報關,報檢單位,可以代甲方繳納。(報關費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進口金額的1。5%向乙方收取手續費並按乙方指定的汽車銷售公司開據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按海關稅率金額計算,手續費按實際金額收取)。

三、根據外匯管理規定,乙方自行開出信用證,自行憑海關報關單付匯覈銷聯及相關單據等對外付款。

四、乙方同時委託甲方協助落實最終用戶,並直接銷售,款項另行計算。

五、乙方對進口車輛的'質量問題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商的索賠工作,索賠收益歸乙方(乙方承擔國內客戶相關費用)

本協議壹式叄份,有效期同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文件(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後,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後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文件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爲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採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並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以上包乾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乾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燻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乾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4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爲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爲代理費。

五、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六、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七、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八、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協議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 %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 %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爲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 %部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爲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 %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 %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6

甲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於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於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爲保證金支付給甲方。餘款以及代理費應於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週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後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餘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並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餘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爲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爲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後,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託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後,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後,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並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後,甲方將於提貨後一個月後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7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xx年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貨物是以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數量、金額等資料,由乙方對外付匯。

2、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 在貨物裝運前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手續。

4、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品質或數量與甲方訂貨不符,一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 進口口岸:以實際訂單爲準。

6、 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後由乙方負責安排貨物的清關、報檢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7、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辦理完所有清關手續放行後,乙方應將貨物完全原封不動的交與甲方。

8、 關於索賠: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遲交貨,交付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則甲方應於收貨後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交索賠證據,並授權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賠,進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切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履行進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導致外商提出索賠,則乙方對外所承擔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有義務爲乙方對外交涉提供依據,並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8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爲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

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

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爲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覈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

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覈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爲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

日期: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_____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_____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臺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支付進口關稅、增值稅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稅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說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

定金爲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爲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預計爲_________元。

支付銀行利息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電腦顯示器配件(詳見對外合同_________,總值美元計_________)。

2.乙方承擔進口商品所需所有貨款並委託甲方代付。

3.甲方負責簽訂進口合同,以遠期90天方式對外開證付款,外客戶由乙方聯繫確定,進口合同須經乙方認可。如發生品質、數量、交貨期等糾紛,由甲方代理乙方對外交涉,費用由乙方負責索賠後甲方收後轉歸乙方。乙方同時保證外商裝貨時無夾帶與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夾帶,乙方應負法律及經濟責任。

4.乙方按進口CIF總值的'2%,根據付匯當日人民幣對外匯匯率折計人民幣付給甲方作爲進口純代理費(銀行費用由甲方負責)。

5.甲方對外開證前兩個工作日,乙方應將百分之十的開證保證金匯入甲方開證行賬戶,並保證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將所需貨款、代理費等付清全款。

6.貨物到岸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貨物放行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外合同單價、金額的有效報關單給甲方,以便辦理付匯覈銷。

7.貨物放行後,存放於_________倉庫、貨權歸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後再辦理貨權轉移手續,但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必須付完全款。

8.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 ,高效優質服務宗旨,就有關代理進出口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進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如報關、動植檢、商檢、衛檢、繳納關稅增值稅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爲乙方的國內委託進出口代理商。貨物歸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費元

3、甲方如果有幫乙方墊付海運費,報檢費,碼頭費,換單費等,報關完畢時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號或者是付現金給甲方。

(二)乙方責任:

1、及時向甲方提供進出口報關的'發票、提單、裝箱單等報關資料,協助甲方做好報關前準備工作。

2、貨物到達目的地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正本提單(後面背書),裝箱單,商業發票,合同,報關報檢委託書,進口報關單,空白蓋章A4紙2張以及產地證、衛生證等有關單證。

3、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貨物進出口實際品名、數量、重量、規格等,應與提貨單和隨船艙單相符。如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查實貨票不相符,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在貨物放行前、將進出口所產生的費用如:代理費,商檢費、植檢費、代理定倉海運費、碼頭費、代理進出口報關手續費等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關稅、增值稅乙方自己繳納並負責補齊稅差。海關稅票乙方抵扣使用。

( 四 )本協議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手機號: 手機號: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3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爲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協議書 篇14

協議書編號:

簽約日期:20xx-4-18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一致:

一、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1)品名:詳見對外合同

(2)數量:詳見對外合同

(3)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4)包裝:詳見對外合同

(5)總金額:詳見對外合同

(6)裝運地:詳見對外合同

(7)裝船期限:詳見對外合同

(8)以上條款如有變動,以進口合同及經雙方認可的修改文件爲準。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對外簽約;

(2)對外開證、議付;

(3)進口報關;

(4)代辦機電證;

(5)代理對外索賠理、賠訴(含對外仲裁、訴訟)。

三、 交貨方式: 通關後,乙方自提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進口來源國及客戶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費用及結算:

5.1甲方以代理進口商品的CIF價格實際付彙總金額(按實際付匯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續費,銀行手續費實報實銷。

5.2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開證前一個月內,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與原外經貿部的有關規定,按照以下辦法向乙方收取代理進口保證金。

(A)協議書籤定後,乙方先支付甲方30%貨款保證金;(B)貨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應將關稅、增值稅匯入甲方帳戶。如乙方逾期匯付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C)另70%貨款,由乙方在提單簽發日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項後,向銀行贖單報關。

(B) 對外付款方式爲T/T,在甲方對外付匯之前,乙方需將全額貨款劃入甲方帳戶。

5.3外匯結算標準: 按甲方實際對外付款日外匯賣出價結算。

5.4在進口合同執行中發生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報關、商檢、銀行、保險、港務、港監、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快遞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實承擔。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應將進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經乙方簽字認可。乙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副本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視爲無異議。

凡經乙方認可的進口合同條款,乙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甲方要求補償。

6.2甲方負責開證、購匯、付匯、收單、審單、並將信用證副本或者對外付款期限、到貨情況等及時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甲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貨物,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依法申請處分貨物,以所得款項及代理進口保證金抵扣進口貨款、稅金及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費用,乙方仍應償付。

6.4由於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而未能簽訂進口合同的,本協議書自行終止,甲方免除責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違約或詐騙以及運輸、郵電等非甲方的原因或過錯造成的風險使進口合同或本協議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責任。但外商違約時,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並向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索賠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願就外商違約造成的損失對外索賠或在進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必要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或享受。

(二)乙方權力和義務:

6.6乙方對簽字認可的進口合同承擔履約責任。

6.7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貨款、代理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6.8乙方自行提貨的,應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9發生索賠與理賠時,乙方應在索賠期內及時書面委託甲方處理,並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索賠理賠結果以及因不作爲(包括不委託、不預付費用、不提供證據等)造成的一切後果。

6.10乙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一切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進口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6.11如進口合同的賣方由乙方自行確定,一旦該外商違約或有任何欺詐行爲,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七、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任何國內購銷合同關係、國內加工承攬合同關係或其它合同關係。

八、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將爭議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進口合同及補充協議,爲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原外經貿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辦理。

十一、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