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安全使用承諾書

爲保障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提高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蓮花縣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制度》(試行)的要求,實現“保質量、保安全、保民生”的目標,本單位作出以下承諾:

產品安全使用承諾書

1、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規定,建立完整檔案,堅決不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

2、保證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有機)食品生產技術標準、技術規範進行生產;

3、制定生產技術規程、生產管理制度、生產記錄制度、農業投入品使用制度、農產品質量自檢制度、農產品採收制度等,並嚴格執行;

4、保證出售前開展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准予出售,確保不合格農產品不流入市場;

5、做好農產品生產、銷售檔案,並且按要求保存好檔案;對不合格的農產品實行召回制度;

6、積極主動配合和支持監管部門依法監管;

7、因產品質量問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後果,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承諾一式兩份,一份存轄區鄉鎮人民政府;一份由承諾單位留存)

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學法、知法、守法”爲立業之本,做到自覺學法,規範守法。堅持公衆利益至上的原則,絕不見利忘義,製售未經註冊的醫療器械,堅決摒棄一切損害公衆健康的不良行爲。

二、強化企業自律意識和質量憂患意識。加強企業間相互聯繫、相互監督。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切實提高企業整體素質,恪盡“企業是醫療器械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職守,認真按照產品標準和質量體系要求依法組織生產,不擅自委託或擅自接受委託生產醫療器械,不使用違反國家規定的醫療器械包裝、標籤和說明書,不發佈虛假廣告。

三、加強生產管理,堅持質量第一。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嚴把原材料進廠關和產品檢驗關,不合格原材料絕不投入生產使用。保證醫療器械質量,強化生產和工藝管理,切實做到按照規定要求生產,按照工藝要求操作,按照標準要求檢驗,不合格產品絕不出廠,確保生產全過程始終處於質量體系有效控制之下。

四、自覺接受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實施檢驗、檢測、檢查、監督管理,積極配合查處、打擊假冒僞劣醫療器械的生產。積極開展隱患排查,認真進行落實整改,堅決消除各種隱患,確保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五、樹立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觀念,堅持誠信興業。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依法經商和誠實守信原則,建立健全企業自身的信用管理守則,自覺接受社會和政府的監督,以生產安全有效、符合法規要求的產品取信於民、取信於社會,爲建立和完善講信義、重信譽、守信用的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發揮應有的作用。

六、增強做好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堅決抵制和制止以各種名義給予藥監繫統工作人員財物賄賂行爲,以及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機會和商業利益的行爲。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農產品全過程生產管理的監督和檢查,保障人民羣衆農產品的消費安全。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加強組織培訓和學習。

二、保證按相應農產品生產技術標準、技術規範進行生產;按照相應農產品產地標準對基地進行管理;按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對產品進行包裝、標識。

三、保證出售前開展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准予出售,確保不合格農產品不流入市場;對不合格的農產品實行召回或者銷燬制度。

四、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規定,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堅決杜絕使用違禁農藥、漁藥及獸藥,合理使用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劑。

五、建立全過程生產管理完整檔案,且按要求保存二年以上,禁止僞造農產品生產記錄。

六、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單位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所作的決定。

七、講誠信、守承諾,做到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質量承諾公開上牆,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本單位鄭重承諾:對因違反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條,而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願意接受處罰和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年 月 日

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爲給消費者提供優質、營養、安全的農產品,並致力於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我們將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規開展農產品生產和經營,主動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爲此,我們向社會和各級監管部門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認真實施國家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嚴格產地環境管理,自覺優化農產品生產環境。不斷強化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農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管控,加強農產品生產記錄管理或進貨檢查驗收管理,依法做好農產品的包裝和標識,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保證在農產品生產經營中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包括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不經營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

三、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監管監測,積極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對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主動召回銷燬,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不斷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技術,進一步規範農產品生產管理,自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自覺接受消費者、社會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及時改進有利於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諾單位:

負責人:

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安全質量承諾書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爲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爲切實保證2015年青奧會期間藥品的使用安全,本企業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的要求經營藥品,決不違法違規經營藥品。

2、嚴格執行gsp要求,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十二個不”的要求,保證藥品經營質量和行爲規範。

3、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審覈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索取並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及銷售憑證,保證所經營的藥品有可追溯性,對所經營的產品質量負責;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

4、嚴格執行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的有關規定。保證不違規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終止妊娠及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藥品。

5、嚴格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自覺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辦法。銷售藥品主動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銷售憑證。保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不得銷售處方藥。

6、嚴格執行藥品儲存、養護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並做好溫溼度、藥品養護等記錄。

7、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主動召回制度,保證在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時,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和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8、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違反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企業承擔,並將積極配合、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理。

特此承諾!

企業名稱(蓋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諾日期: